四川省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2015年部門決算編制的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6-10-11     來源:國土資源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按照決算管理有關規定,部門決算編報內容包括預算單位的全部收支情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規,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責任。

  2、承擔規范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指導全市國土資源依法行政工作,監督檢查市級以下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和遵守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及土地、礦產資源規劃、計劃的執行情況。

  3、承擔優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計劃。

  4、負責國土資源權屬管理。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指導土地確權,負責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提供社會查詢服務。

  5、承擔全市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

  6、承擔及時準確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制定地籍管理實施細則,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實施重大土地專項調查,指導全市地籍調查、登記和土地分等定級工作。

  7、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擬定并實施土地開發利用標準,管理和監督城鄉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

  8、承擔規范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規范和監管土地市場

  9、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依法管理礦業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

  10、負責地質勘查行業和礦產資源儲量管理。組織實施地質調查評價、礦產資源勘查,管理市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市級重大地質勘查專項,管理地質勘查資質、地質資料,地質勘查成果,統一管理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勘查工作。

  11、承擔地質環境保護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12、依法征收土地、礦產資源收益,規范、監督資金使用,擬定土地、礦產資源參與經濟調控的政策措施。

  13、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組織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

  14、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15、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5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介紹:

  一是完成用地保障任務。確保了釩鈦園區成功升級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各類重大項目及時落地。二是礦產勘查實現新突破,加快推進釩鈦磁鐵礦整裝勘查項目。三規費征收獲得新成績,圓滿完成探礦權價款和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任務。四是提振礦業增添新舉措,開展釩鈦磁鐵礦伴生稀散和貴金屬元素潛力評價研究,推動攀西戰略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資源綜合利用向縱深發展找到突破口,并積極推動全市煤炭兼并重組工作。五是執法監管展現新力度。六是積極籌備不動產登記工作。認真貫徹實施國家《不動產登記條例》,積極推動完成了我市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機構組建。六是積極開展地質災害防御及重大地質災害工程治理。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設19個直屬事業單位(含三區國土所),下屬獨立核算二級預算事業單位2個,為市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市土地儲備中心。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及下屬單位收入決算總額為27691.2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14713.72萬元,上年結轉收入6233.68萬元(按項目進度,需次年支付資金)。收入決算總額較2014年減少15415.56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資金撥款減少。

  2015年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及下屬單位支出決算總額為16593.48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2.14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2382.33萬元,交通運輸支出0.32萬元,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3280.4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77.41萬元,其他支出470.79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1097.72萬元。支出決算總額較2014年減少20079.6萬元,主要原因為按工程進度撥付工程款。

  四、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5年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承擔全市國土事業發展相關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機關、下屬二級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機關、下屬二級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2.14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經費。

  (二)城鄉社區支出12382.33萬元,主要用于國土資源各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三)交通運輸支出0.32萬元,主要用于工程項目工作經費支出。

  (四)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3280.48萬元,主要用于國土資源職工工資、津貼補貼、社保費等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及項目經費。

  (五)住房保障支出177.41萬元,主要用于繳納單位部分職工住房公積金。

  (六)其他支出470.79萬元,主要用于國土各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5年因公出國(境)費5.08萬元,較2014年決算數增加10%。主要原因是出訪地點及工作內容與上年不一致。

  2015年因公出國(境)團組2次,出國(境)2人。出國(境)團組主要包括:出訪地點:香港、丹麥芬蘭,取得成效:赴香港開展“不動產登記系統建設學習調研”;與丹麥中日德蘭大區、中丹新能源環境保護研究中心合作協議進行洽談;與芬蘭地熱資源開發利用合作交流洽談及調研學習。

  (二)公務接待費

  2015年公務接待費7.51萬元,較2014年決算數下降35%,主要原因是嚴控公務接待費。

  2015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萬元。國內公務接待84批次,334人,共計支出7.51萬元,具體開支內容包括:國家土地督察成都局2014年度集中核查工作0.14萬元、不動產登記推進工作0.08萬元、節約集約用地檢查0.08萬元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32.49萬元,較2014年決算數下降16%,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2015年按規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0輛,車輛購置支出0萬元,截至2015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49輛,其中:轎車10輛、越野車39輛。

  2015年車輛運行維護費支出132.49萬元,用于國土依法行政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職能、維持機關日常運轉而開支的機關運行經費合計442.08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及下屬單位2015年政府采購主要為貨物和服務類,2015年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92.13萬元,主要采購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辦公設備,服務采購支出212.00萬元,主要采購服務項目為: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第三輪礦產采礦資源總體規劃編制等。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2015年本部門車輛49臺,嚴格按照車輛管理辦法管理使用,嚴控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附件:2015年度部門決算公開樣表-國土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