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2-18     來源:攀枝花市財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1年

  

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職能簡介。

  1.按照規定權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有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依照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范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縣級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3.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組織實施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范。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4.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依照有關標準組織考核。按照規定權限,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并貫徹執行,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5.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地方標準并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6.負責建立全市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推進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并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市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和城鄉規劃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擬訂并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指導、監督縣(區)鄉村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7.負責城鄉規劃區范圍內規劃實施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核發城鄉規劃區范圍內建設工程項目“一書三證”、臨時建設工程規劃批準文件,出具建設用地規劃條件。負責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建設工程驗線管理、建設工程規劃核實。

  8.負責統籌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并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開展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9.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并實施全市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10.負責管理全市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貫徹執行地質勘查規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組織實施、管理全市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勘查項目。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采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11.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并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

  12.負責全市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管理。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13.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測繪成果質量、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和地圖管理。負責測量標志保護。

  14.推動全市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和對外合作。制定并實施全市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計劃。組織制定地方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參與對外交流合作。

  15.配合國家、省對縣級政府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察。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組織實施自然資源督察相關工作。查處全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國土空間規劃等領域重大違法案件。指導縣級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16.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17.統一領導和管理市林業局。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9.職能轉變。落實關于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并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二)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1年重點工作。

  積極主動服務,全力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一是加快推進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充分發揮國土空間在規劃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和對各項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作用,高質量推進“兩城”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工作。二是加強用地保障。積極做好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處置工作。建立動態收集建設用地項目用地需求機制,指導縣(區)做好重點項目建設用地報批。2021年度擬重點保障“兩城”建設、攀鋼航母艦隊、寧攀高速、麗攀昭鐵路、宜西攀大高鐵、陽光康養等重大項目用地。三是強化規劃服務保障。為三線干部學院、阿署達歡樂谷、釩鈦科技中心、釩鈦新城醫院、攀枝花鄰里中心項目、仁和冷鏈物流項目、仁和區銅鑼灣廣場等重點項目建立綠色通道,主動服務,積極協調解決問題,確保建設項目按期推進。四是持續開展土地營銷。繼續組織赴外地推介城市品牌和土地,加大營銷外拓和主動招商力度,吸引更多有實力、有名氣的外地企業來攀投資興業。五是推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部、省自然資源部門出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實施細則后,結合我市實際,做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工作。

  夯實工作基礎,全面提升規范化管理水平。一是繼續做好“三調”后續工作。以縣(區)“三調”成果為基礎,利用大數據、云計算、互聯網+等技術建設市級自然資源調查數據庫管理及共享服務平臺,實現全市土地資源的動態管理。開展年度變更調查和自然資源專項調查工作,著手啟動調查監測體系構建前期工作,制定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體系構建實施方案。二是加強信息化建設。開展空間數據整合和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建設、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建設,研究探索縣(區)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和應用服務模式。深化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本地運用,進一步規范信息化“一窗受理”工作模式,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協調數據共享交換。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改革,逐步實現全程網辦。三是加快推進確權登記。有序推進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農村“房地一體”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工作,完成林權數據的數據整合和匯交工作。

  依法保護資源,大力促進生態文明建設。一是統籌推進生態保護修復。完成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編制,提出重點生態修復任務和重大生態修復項目。積極抓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項目、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項目、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項目的實施。全面做好“三抓”工作,指導各縣(區)梳理生態保護修復項目,積極向上申報爭取支持。二是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開展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劃定和調整補劃,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要求。強力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核定農業農村、發展改革、財政、水利等部門項目新增耕地,儲備水田占補平衡指標。大力實施地方投資土地整治項目,積極支持國有平臺公司、社會資本參與土地整治項目建設,拓寬投資渠道。三是夯實礦產資源管理。統籌全市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管理,完成攀枝花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年)編制,做好組織實施。2021年1月底前完成礦產資源出讓收益市場基準價調整,并進行逐級報批。持續推進地下生產礦山跟蹤實測,加大地下生產礦產監管力度。加強與市應急管理局、產煤縣(區)政府對接,全面完成30萬噸/年以下煤礦升級改造。強化礦產資源開發管理,持續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四是規范推進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試點。以“三調”數據為基礎,摸清底數,重新編制《四川省攀枝花市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專項規劃》,規范推進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試點工作。

  堅持以人為本,切實維護群眾根本利益。一是深入推進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啟動新一輪全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工作,積極申報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和資金支持,進一步完善群測群防體系建設,加大宣傳培訓和應急演練力度,嚴格執行隱患點的分級分類管理,深入推進地質災害隱患排查、監測預警、調度會商、培訓演練等防災工作。二是切實維護被征地群眾的合法權益。加強部門配合,強化對征地拆遷行為的監管,督促落實被征地農民補償費用和安置措施,堅決糾正征地拆遷和安置補償中的違法違規問題。三是有效化解自然資源領域矛盾糾紛。持續深化信訪制度改革,嚴格落實信訪責任制,積極暢通和規范信訪舉報渠道,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嚴格依法行政,及時處理各類土地、礦業權糾紛。四是壓緊壓實安全生產責任。持續推進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扎實推進問題隱患整改。持續開展地下生產礦山跟蹤實測工作,嚴厲打擊超層越界開采等違法違規情形。

  加強執法監管,遏制自然資源違法行為。一是抓好案件查辦整改。結合衛片違法圖斑、礦山年檢結果和“12336”違法舉報線索,抓好土地礦產違法案件查辦整改,逐步消除存量違法案件,控制新增違法行為。二是嚴厲打擊非法采礦。加大宣傳《舉報獎勵辦法》力度,全面發動群眾參與;加強對重點礦區露頭煤、私挖盜采點的巡查監控,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三是創新執法方式。加大對成昆復線、攀大高速等市級重點和民生項目的跟蹤服務,做好溝通銜接,對苗頭性、傾向性違法行為及時研究對策、采取措施,從源頭上防止違法用地發生。四是緊盯專項行動。督促各縣(區)加強違法違規占用土地行為巡查監管,持續加大打擊力度。聚焦土地例行督查“掛賬”問題整改、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衛片執法等專項整治,全面落實責任,確保任務全面完成。

  強化自身建設,提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把黨的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壓實黨建工作責任,堅持民主集中制,抓好“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貫徹落實。加強意識形態陣地管理,把旗幟鮮明講政治貫穿工作始終。繼續推動工作模板化、模塊化、模范化的“三模”方式,規范機關黨支部建設。探索黨建項目化,突出黨建品牌化,持續深入打造“金沙熱土?自然先鋒”系列黨建品牌。堅持嚴管和厚愛相結合,加強基層黨組織對黨員的日常監督管理,加大黨員發展工作力度。二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壓緊壓實主體責任,持續抓好紀律作風建設,深化巡視巡察整改成效,完善制度機制。加強對重點崗位、重要部門的管理,強化廉政風險防控建設。深入推進自然資源領域專項治理,加大懲治腐敗力度。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開展好新提拔干部任前談話、廉政談話。強化警示教育,組織到有關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開展警示教育。三是加強干部隊伍建設。落實《干部任用條例》要求,鮮明用人導向。統籌推進干部輪崗交流,激發活力、促進工作、鍛煉干部、防范風險。擴大選人視野,打破身份限制,加大從基層一線選拔干部和從參公單位、事業單位轉任、調任公務員的力度。用好空缺編制、編外用工指標和超編引才政策,通過公招、遴選、考核招聘、選調、政策安置等多種渠道引進專業人才。

  二、單位構成情況

  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2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2個。主要包括:攀枝花市自然資源調查統計中心、攀枝花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與地質災害防治中心。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1年收支總預算3276.96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1年收入預算3276.96萬元,其中:上年結轉1367.32萬元,占42%;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909.64萬元,占58%。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1年支出預算1909.6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605.14萬元,占84%;項目支出304.5萬元,占16%。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909.64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909.64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9.93萬元、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1550.9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13.73萬元、災害防治52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909.64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減少273.9萬元,主要是減少了項目資金預算安排。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萬元,占0.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9.93萬元,占9.95%、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1550.97萬元,占81.22%、住房保障支出113.73萬元,占5.96%、災害防治52萬元,占2.72%。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組織事務(款)  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3萬元,主要用于:援藏援彝干部補助。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1年預算數為81.32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干部退休費及目標績效獎。

  3.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21年預算數為0.45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干部退休費。

  4.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108.1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繳費。

  5.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自然)(項)2021年預算數為1116.47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公務員人員經費及公用經費支出。

  6.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自然資源利用與保護(項)2021年預算數為84.5萬元,主要用于:土地評估費、耕地質量等別年度更新評價、生態修復業務運行費、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審查及邀請專家參與生態修復檢查。

  7.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自然資源調查與確權登記(項)2021年預算數為40萬元,主要用于:2020、2021年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

  8.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地質勘查與礦產資源管理(項)2021年預算數為70萬元,主要用于:2021年礦產資源管理費、攀枝花市礦產資產規劃(2021-2025年)編制。

  9.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事業運行(自然)(項)2021年預算數為210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人員經費及公用經費。

  10.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其他自然資源事務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30萬元,主要用于:國有資源執法監測專項經費。

  1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1年預算數為113.73萬元,主要用于:單位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12.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自然災害防治(款)地質災害防治(項)2021年預算數為52萬元,主要用于:地災防治經常性業務經費及地質災害專職人員補助。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605.14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365.6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離休費、退休費、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

  公用經費239.4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用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9.5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3.3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6.2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20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無因公出國支出。

  (二)公務接待費較2020年預算下降5%。主要原因是壓縮公用經費5%。

  2021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接待外單位開展公務活動接待費支出。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較2020年預算下降5%。主要原因是壓縮公用經費5%。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4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4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6.2萬元,用于4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自然資源及規劃等相關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業務運行經費

  2021年,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以及下屬非獨立核算攀枝花市自然資源調查統計中心、攀枝花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與地質災害防治中心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239.49萬元,比2020年預算增加4.9萬元,增長2%,主要原因為人員增加,運行經費相應增加。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底,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4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1年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04.5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市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3.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6.業務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部門預算公開表_[650001]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xls

 

  

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