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02-27 來源:市財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公安局職能簡介。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指導、檢查、監督本轄區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承辦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攀枝花市公安局2018年重點工作。
1.強化忠誠警魂教育。深入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大學習、大培訓”,統籌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四對照四提升,做忠誠衛士”專題教育和“兩轉一提”等活動。
2.維護政治大局持續穩定。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不斷提高防范風險和抵御風險兩種能力,深化反滲透反顛覆、反邪教、反恐怖和網上斗爭,強化維護穩定工作,堅決捍衛以政權安全、制度安全為核心的政治安全。
3.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攀枝花。推進社會治安治理工作,持續深化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嚴打涉槍爆、盜搶騙、黃賭毒等突出違法犯罪;健全安全監管責任體系,建立重點領域、行業、物品全鏈條監管機制,固化民爆危化品、交通、消防、監管場所安全隱患常態排查、重點整治機制,以最優質的平安建設成效,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
4.推動公安改革提檔加速。深化“8+5”重點改革,確保重點改革項目落地生根;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手續,下放權限;創新基層警務工作模式,大力推行微改革、微創新,開發“微應用”;推動公安智能化建設,深化情指勤一體化運作,加強網上公安機關等智能化公共服務平臺和信息化服務機制建設,深化“智慧戶政”“指尖警務”“掌上車管”服務舉措;創新康養警務戰略,立足我市“康養+”產業戰略發展重點,主動融入康養產業發展大局,健全康養警務機制,創新康養警務模式;夯實公安工作基礎,加快推進市看守所遷建、警務技能暨反恐怖訓練基地和警犬基地、基層派出所業務技術用房、執法場所升級改造等重點項目建設,深入開展“一標三實”信息采集和“雙清”、基礎摸排等基礎工作,全面推動公安內部和社會信息資源的整合共享。
5.打造五個過硬的一流警隊。始終把隊伍建設作為推動新時代公安事業發展的保障和關鍵,強化黨的建設、“關鍵少數”建設、能力素質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從優待警、形象塑造六大工程,努力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黨和人民滿意的過硬公安隊伍。
二、單位構成情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下屬獨立核算單位3個,非獨立核算單位4個,其中行政單位6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主要包括:東區公安分局、西區公安分局、仁和區公安分局、直屬分局、釩鈦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機場分局、警務訓練支隊。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公安局2018年收支總預算18653.38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8年收入預算18653.38萬元,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8653.38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8年支出預算18653.3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473.15萬元,占82.95%;項目支出3180.23萬元,占17.05%。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8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8653.38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8653.38萬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5614.7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13.4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125.1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8653.38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增加2668.46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增加2213.82萬元,公用經費增加130.47萬元,項目經費增加384.84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行政運行支出12313.72萬元,占6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919.93萬元,占4.94%;刑事偵查支出11.7萬元,占0.06%;禁毒管理支出0.9萬元;反恐怖支出0.9萬元;拘押收教場所管理2219.8萬元,占11.9%;警犬繁育及馴養支出27萬元,占0.15%;事業運行支出120.84萬元,占0.65%;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623.26萬元,占3.34%;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1290.23萬元,占6.92%;住房公積金支出1125.1萬元,占6.03%。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公共安全(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2018預算數為12313.72萬元,主要用于:人員經費及保障工作正常運轉的日常公用支出。
2.公共安全(類)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目)2018預算數為919.93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天網”正常運轉的人員經費、租賃費及政法系統電路與服務租用費689.93萬元;應急儲備金90萬元;辦案業務費140萬元。
3.公共安全(類)公安(款)刑事偵查(項目)2018年預算數為11.7萬元,主要用于: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開支。
4.公共安全(類)公安(款)禁毒管理(項目)2018年預算數為0.9萬元,主要用于:禁毒宣傳及禁毒辦日常工作開支。
5.公共安全(類)公安(款)反恐怖(項目)2018年預算數為0.9萬元,主要用于:反恐日常工作開支。
6.公共安全(類)公安(款)拘押收教場所管理(項目)2018年預算數為2219.8萬元,主要用于:拘押收教場所在押人員生活開支。
7.公共安全(類)公安(款)警犬繁育及馴養(項目)2018年預算數為27元,主要用于:保障警犬飼養及訓練開支。
8.公共安全(類)公安(款)事業運行(項目)2018年預算數為120.84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經費開支。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項目)2018年預算數為623.26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經費開支。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目)2018年預算數為1290.23萬元,主要用于:繳納在職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開支。
1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8年預算數為1125.1萬元,主要用于:為在職人員繳納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5473.15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3404.7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編內聘用人員工資及五金。
公用經費2068.3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費、黨建經費、其他交通費用、派駐紀檢經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365.6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45.65萬元。
公務接待費較2017年預算持平。
2018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協調、接待各省、市、州辦案及相關部門來攀開展工作支出。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7年預算持平。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46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11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2輛,越野車18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16輛,摩托車17輛。
2018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45.65萬元,用于146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刑偵、禁毒、國保、網安、科通、技偵、治安巡邏等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8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攀枝花市公安局以及下屬直屬分局、釩鈦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機場分局三家行政單位、警務訓練支隊一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2068.36萬元,比2017年預算增加69.8萬元,增長3.49%。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底,攀枝花市公安局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146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138輛。。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8年攀枝花市公安局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180.23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3.資源勘探信息等反映用于資源勘探、制造業、建筑業、工業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28001-市公安局2018年年初政府采購補充公開說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