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2015年部門決算編制的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6-10-11 來源: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按照決算管理有關規定,部門決算編報內容包括預算單位的全部收支情況。
一、 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 單位主要職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指導、檢查、監督本轄區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特種待業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承辦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 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1、維護穩定主動有力。面對經濟下行給我市帶來社會穩定新壓力,面對涉暴涉恐人員借道我市出境的反恐防暴新形勢,全力以赴,積極應對,成功處置10人以上群體性事件74起,成功偵破“5.27”偷越國(邊)境案,成功抓獲借道我市出境的“伊吉拉特”嫌疑人員22人,有效防范了暴恐事件和重大群體性事件;圓滿完成“9.3”紀念活動、我市“三線建設”50周年系列紀念活動和第六屆四川國際自駕游交易博覽會等重大警保衛任務39次,有力維護了全市社會的平安穩定。
2、打擊防范效果明顯。面對刑事案件高發的嚴峻形勢,繼續深化所隊警務機制改革,突出打防“兩個專業化”建設,不斷提升打擊防控質效。全年共破獲刑事案件4720起,查處治安案件11130起;八類嚴重暴力犯罪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8個百分點;破獲“兩搶”、盜竊機動車、扒竊、詐騙案件數同比分別上升42.6%、42.9%、22%、31.3%;逮捕數、治安拘留數、強戒數同比分別上升3.4%、11.9%、29.9%。八類嚴重暴力犯罪、“兩搶”、入室盜竊發案同比分別下降6.5%、11.4%、13.3%,全市群眾安全感達到95.76%,同比上升0.39個百分點,在全省公安機關政風行風群眾滿意度測評中位列第四。
3、安全監管扎實有效。面對全國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頻發的嚴峻態勢,始終將“生命至上”的紅線意識和“安全重于泰山”的責任觀念融入監管工作,前移工作陣地,狠抓源頭監管,民爆危化物品管理安全有序,全年交通、火災事故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5.9%、60%,安全形勢保持平穩。
4、改革創新步伐堅實。面對公安改革的良好機遇,堅持以改革引領創新,在推進“兩個運行機制”、“兩個自選項目”等重點改革項目上取得有益經驗;在推進警務實戰化、完善群眾安全感評價體系、強化涉案財物管理、推動目標績效考核等機制建設上取得較大進展;創新推出了服務金融業銀行機構十項措施、身份證異地辦理、車駕管業務社會化等服務舉措,各項重點改革工作正在穩步縱深推進。
5、隊伍建設再上臺階。面對公安管理體制、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啟動等利好局面,搶抓機遇,持續強化公安隊伍素質能力和作風建設,深入推進“我是好民警”爭創活動,涌現出全國一等車管所、市局政為代表的先進集體92個,“四川省先進工作者”陳紅為代表的先進個人413人次,在全省公安機關思想政治工作會上,市局政治部榮立集體三等功,米易縣張勇榮立個人二等功;市人大常委會以100%“滿意率”通過了對全市公安機關近三年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評議。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下屬二級決算單位四個,其中行政單位四個(市公安局本級、東區公安分局、西區公安分局、仁和區公安分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攀枝花市公安局收入決算總額為38123.19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37206.45萬元,其他收入916.74萬元,上年結轉收入5313.85萬元。收入決算總額較2014年增加4704.16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及工資調整引起的人員經費增加3047.68萬元,公用經費及辦案業務費增加1656.48萬元。
2015年攀枝花市公安局支出決算總額為39305.37萬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1873.9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655.44萬元,醫療衛生支出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771.79萬元,其他支出2.15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4131.68萬元。支出決算總額較2014年增加3746.91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及工資調整引起的人員經費增加3047.68萬元,公用經費及辦案業務費增加699.23萬元。
四、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承擔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各項開支。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公安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公安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31873.99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655.44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支出。
(三)醫療衛生支出2萬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771.79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五)其他支出2.15萬元。主要用于掛職鍛煉人員生活補助。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5年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
(二)公務接待費
2015年公務接待費8.9萬元,較2014年決算數增長17%,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較上年有所增加。
2015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其中:國內公務接待68批次,502人,共計支出8.9萬元,具體開支內容包括:外地來攀辦理各類案件、各項專項工作交叉檢查、督導、上級部門相關部門工作調研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00.1萬元,較2014年決算數增長18%,主要原因是公務車輛較上年增加,運行維護費相應增加。
2015年按規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23輛,車輛購置支出635.45萬元,其中:轎車16輛、金額433.93萬元,越野車5輛、金額201.52萬元,主要用于完成日常工作及辦案使用。截至2015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566輛,其中:轎車492輛、越野車50輛、載客汽車24輛。
2015年車輛運行維護費支出1364.65萬元,用于完成日常工作及維護社會穩定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職能、維持機關日常運轉而開支的機關運行經費合計3146.9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采購貨物、工程、服務共支出1709.65萬元,主要采購項目為完成日常工作及專項工作所需的辦公設備、涉密專用設備、公務車輛等。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5年國有資產總額為38922.1萬元。其中:流動資產6072.03萬元,房屋78793.61平方米,價值6966.59萬元,公務車輛566輛,價值9647.37萬元,其他辦公設備、專用設備等15476.43萬元,無形資產759.68萬元,無單價在200萬元以上的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