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公安局財政預算公開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5-03-17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級及主要工作
攀枝花市公安局(本級)是負責我市公安工作的領導機關和指揮機關,屬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工作包括: 貫徹執行公安工作的政策法規,部署、指導、督導、檢查全市公安工作,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協調全市公安機關應急管理、搶險救援工作和社會公共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收集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和社會治安的情況;組織指導對危害國內安全案件、刑事犯罪案件、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全市社會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負責全市消防工作管理并承擔相應責任;負責全市道路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負責全市公共信息網絡安全保護工作;防范處置邪教及有害氣功組織的違法活動;指導、協調、實施對恐怖活動的情報、防范、偵察和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市公安局并指導兩縣公安局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負責來攀中央和省級領導及重要外賓安全保衛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組織實施重要會議重大節慶活動的安全保衛并承擔相應的責任;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的警務保障工作;領導全市公安消防部隊建設;承擔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擔市政府及省公安廳交辦的其它事項等工作。
2015年全市公安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全面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市委九屆八次會議、全省公安局處長會議精神,按照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市、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牢固樹立政權意識、改革意識、法治意識和大局意識,主動適應經濟新常態、形勢新變化,立足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實際,深入推動“四項建設”、“三化建設”,以提升群眾安全感、提升執法公信力為核心,以創新驅動、健全機制為動力,切實增強工作前瞻性、主動性,全力以赴“促穩定、保平安、強素質、正作風、樹形象”,積極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
二、收支預算安排情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本級,下同)單位收入預算總額為14526.36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14526.36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14526.36萬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1438.5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32.75萬元、醫療衛生362.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92.89萬元。
三、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本單位承擔的公安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公安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住房公積金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 ,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11438.52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公安工作任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
1、行政運行7433.16萬元,用于在職人員工資、津貼、獎金及辦公、水電、郵電、差旅費、汽油、工會福利等日常運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600萬元,用于全市公安偵察、指揮設備購置、反恐處突裝備購置支出。
3、治安管理業務費40萬元,用于治安管理業務支出。
4、國內安全保衛業務費30萬元,用于國內安全保衛工作支出。
5、刑事偵察業務費329.06萬元,包括偵察用耗材、大要案等刑事偵察業務支出。
6、經濟犯罪偵察業務費20萬元,用于經偵辦案業務支出。
7、禁毒管理15萬元,用于全市禁毒指導和宣傳支出。
8、網絡偵控管理支出10.92萬元,用于網絡安全管理支出。
9、行動技術管理10萬元、用于技術偵察業務支出。
9、反恐支出5萬元,用于市“反恐辦”業務工作。
10、拘押收教場所管理2159.80萬元,用于全市拘押收教人員管理支出。
11、警犬繁育及訓養支出30萬元,用于警犬繁育及訓養開支。
12、網絡運行及維護64.3萬元,用于市公安局政法網租賃費用。
13、其它公安支出596.44萬元,用于全市“天網”運行線路租賃、人員監控費用 。
14、事業運行,用于事業人員工資支出94.84萬元。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32.75萬元、主要用于單位離退休人員工資支出及公用經費、福利費支出。
(三)醫療衛生362.2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按規定標準為在職人員交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及公務員醫療補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792.89萬元。用于單位按規定標準為在職人員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