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防震減災局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09-20 來源:本單位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關于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提出我市防震減災工作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的建議,編制我市防震減災工作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2、領導和管理本轄區內的地震監測預報工作,提出趨勢預測意見;組織開展震情跟蹤,日常分析預報和重大地震異常的核實上報工作。
3、管理全市地方地震監測臺網和觀測臺站,指導縣(區)和企業的防震減災工作。
4、組織制定地震綜合防御對策和應急預案,參與震后重建規劃工作,為市政府提供地震危險性決策意見;在破壞性地震發生時,履行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辦事部門的職責。
5、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劃內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6、組織開展震害防御工作和震災調查、評估、上報工作。
7、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工作;平息地震謠傳和誤傳,維護社會穩定;審核地震、防震知識科普和防震減災工作的宣傳報道稿件,統一宣傳口徑。
8、審核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是否符合《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保護條例》有關規定,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及其觀測環境。
9、組織指導地震科技攻關和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工作
10、承辦市政府和市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7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在市委 、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體干部職工共同努力,堅持防震減災工作服務于經濟建設大局,積極主動應對各種困難和挑戰,建立健全工作體系和各項規章制度 ,認真做好防震減災法治建設和監測預報、災害預防、應急救援、科普宣傳教育與新聞宣傳等工作,圓滿完成了既定目標和任務。
本年度統籌全市涉農資金,強力推進農村民居抗震設防改造;在全國首創地震安全示范醫院;在全省率先建立多層次、多維度震情會商機制;在全省首創地震宏觀異常專家判定制度,有力處置多次有感地震和地震網絡輿情;在部分學校、賓館及醫院等人員集聚場所安裝30多套地震應急裝備柜,基本實現社區、學校、醫院、影劇院、辦公樓等人員密集場所全覆蓋;榮獲2017年度全省地震監測工作先進單位,地震臺網運行第一名。
二、部門概況
市防震減災局獨立編制機構數為5個,獨立核算機構數為1個,下屬二級單位0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其他事業單位4個。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計630.7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22.81萬元,占98.74%;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02萬元,占0.003%
2017年本年支出合計630.7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04.64萬元,占80.01%;項目支出126.11萬元,占19.99%;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622.81萬元。與2016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40.02萬元,增長6.87%。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22.81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8.74%。與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增加40.02萬元,增長6.87%,見圖4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變動情況。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22.81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52萬元,占0.24%;教育支出0萬元,占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0.72萬元,占8.15%;醫療衛生支出0萬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33.68萬元,占5.41%;城鄉社區支出20萬元,占3.21%;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516.89萬元,占82.99%。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項): 2017年無年初預算數,調整預算數1.52萬元,支出決算數1.52萬元,完成預算100%。原因是市財政于2017年10月撥來掛職干部補助經費1.52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17年決算數為10.04萬元,完成預算100%;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項):2017年決算數為40.18萬元,完成預算100%;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社會福利(款)兒童福利(項):2017年無年初預算數,調整預算數為0.5萬元,決算數為0.5萬元,完成預算100%。原因是市財政于2017年5月撥來關愛兒童經費0.5萬元。
3. 城鄉社區(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項):2017年無年初預算,調整預算數為26.91萬元,決算數為26.91萬元,完成預算100%。原因是市財政于2017年3月撥來市馬蘭山地質災害治理經費20萬元,本單位2016年結轉馬蘭山地質災害治理經費6.91萬元。
4.國土海洋氣象(類)地震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7年決算數為257.34萬元,完成預算100%。
國土海洋氣象(類)地震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7年決算數為75.70萬元,完成預算100%。
國土海洋氣象(類)地震事務(款)地震事業機構(項):2017年決算數為160.85萬元,完成預算100%。
國土海洋氣象(類)地震事務(款)其他地震事務(項):2017年無年初預算數,調整預算數為23.00萬元,決算數為23.00萬元,完成預算100%。原因是四川省地震局于2017年5月撥來省級防震減災專項經費23.00萬元。
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7年年初預算數33.02萬元,調整預算數為33.68萬元,決算數為33.68萬元,完成預算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622.81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25.8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77.8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為7.24萬元,完成預算的85.1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彌補了其他公用經費。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6.54萬元,占90.33%;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7萬元,占9.67%。見圖6“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結構。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因公出國(境)支出決算比2016年減少0萬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6及2017年均無因公出國人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6.54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全年按規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金額0萬元,越野車0輛、金額0萬元,載客汽車0輛、金額0萬元。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6.54萬元。主要用于各監測點維修維護設備、開展短臨跟蹤工作、落實異常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停車費等支出。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比2016年減少0.88萬元,下降11.86%,主要原因是2017年實行了公車改革。
3.公務接待費支出0.7萬元。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國內公務接待11批次,101人次,共計支出0.7萬元,具體內容包括:國家地震局、省地震局及監測中心專家、技術人員來攀指導工作,檢查安裝、維修臺站儀器設備、毗鄰市州防震減災局工作人員到攀開展地震應急協作交流、震情跟蹤交流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計支出0萬元。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數比2016年增加0.05萬元,增長7.69%,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人次及批次比上年略有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度,市防震減災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7.8萬元,比2016年增加1.57萬元,增長2.06%。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度,市防震減災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5.7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5.7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為完成防震減災工作任務的辦公設備購置支出。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5.7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防震減災局共有車輛1輛,其中: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四)預算績效情況
1.績效目標管理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了績效目標管理,共編制績效目標3個,涉及財政資金75.7萬元,覆蓋率達到100%。
2.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開展情況。
本部門無中央專款,無非稅收入征收、上繳事項。單位年初預算編制基礎信息、預算方案報送及時,預算編制準確,報送的績效目標完整、合理,已通過財政部門復核。至12月底,全年預算資金全部撥付完畢,執行進度達100%。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17年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自評得分89分,存在的問題:一是預算執行過程中存在用“三公經費”彌補其他公用經費不足的情況;二是預算執行過程中存在用公用經費彌補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險費等人員經費的情況。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繼續按照《預算法》和十九大關于“全面實施,績效管理”的精神,提升預算績效管理意識;二是繼續落實工作責任,切實提高預算績效管理水平。
2017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得分表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得分 |
部門決策(25分) |
目標任務(15分) |
相關性(5分) |
5 |
明確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預算編制(10分) |
測算依據(5分) |
5 |
|
目標管理(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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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管理(30分) |
專項資金分配時限(2分) |
省級財力專項預算分配時限(1分) |
1 |
中央專款分配合規率(1分) |
|
||
中期評估(2分) |
執行中期評估(2分) |
|
|
績效監控(5分) |
預算執行進度監控(2分) |
2 |
|
績效目標動態監控(3分) |
3 |
||
非稅收入執收情況(2分) |
非稅收入征收情況(1分) |
|
|
非稅收入上繳情況(1分) |
|
||
資產管理(6分) |
資產管理信息化情況(2分) |
2 |
|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告情況(2分) |
2 |
||
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2分) |
2 |
||
內控制度管理(2分) |
內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開(6分) |
預算公開(2分) |
2 |
|
決算公開(2分) |
2 |
||
績效信息公開(2分) |
2 |
||
績效評價(5分) |
績效評價開展(2分) |
2 |
|
評價結果應用(3分) |
2 |
||
部門績效情況(45分) |
履職成效(20分) |
部門特性指標 |
18 |
|
|
||
|
|
||
|
|
||
可持續發展能力(15分) |
重點改革(重點工作)完成情況(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機制等)創新(5分) |
4 |
||
人才培養(5分) |
4 |
||
滿意度(10分) |
協作部門滿意度(3分) |
3 |
|
管理對象滿意度(3分) |
3 |
||
社會公眾滿意度(4分) |
3 |
3.部門自行組織績效評價開展情況。
本部門無下屬單位。本部門對重點項目地震儀器運行維護費開展了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得分為90分,存在的問題:一是地震監測預報能力需進一步提高,二是震害防御工作需進一步加強,三是地震應急救援能力需進一步提升。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結合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安排,對申報的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和評審,二是細化項目支出內容,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和科學性。
2017年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得分表
單位名稱/ 項目名稱 |
地震儀器運行維護費 |
|||
一級 指標 |
二級 指標 |
三級指標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確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資金分配 |
3 |
3 |
資金使用 |
4 |
4 |
||
(3分) |
執行規范 |
3 |
3 |
|
(特性指標70分) |
(20) |
完成數量 |
5 |
5 |
完成質量 |
5 |
5 |
||
完成時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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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
經濟效益(可選項) |
40 |
|
|
社會效益(可選項) |
20 |
|||
生態效益(可選項) |
|
|||
可持續效益(可選項) |
10 |
|||
公平效率(可選項) |
|
|||
使用效率(可選項) |
|
|||
服務對象滿意度 |
10 |
10 |
||
總分 |
90 |
十一、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4.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5.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6.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7、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8. 一般公共服務(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指用于駐村第一書記的生活補助支出。。
9.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用于離退休人員開支的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項):指由單位交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指用于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以及喪葬補助費。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社會福利(款)兒童福利(項):指對兒童提供福利服務方面的支出。
10 城鄉社區(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項):指用于地震臺站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支出。
11. 國土海洋氣象(類)地震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國土海洋氣象(類)地震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用于地震儀器運行維護、地震預警及烈度速報臺點看護及編外合同制用工人員經費等方面的支出。
國土海洋氣象(類)地震事務(款)地震事業機構(項):指地震事業單位的人員工資支出。
國土海洋氣象(類)地震事務(款)其他地震事務(項):指省級防震減災專項資金支出。
12.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5.“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