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9-02-01     來源:攀枝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9年

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發展改革委職能簡介。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分析宏觀經濟形勢,進行宏觀經濟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研究宏觀調控重大問題,提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經濟結構優化、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負責匯總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等方面情況,提出多渠道融資的政策建議;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及對策,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專項經濟體制改革間的銜接,組織、指導和協調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和重大專項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和執行價格調整改革規劃,負責權限范圍內價格的制定調整和重要商品價格的管理,負責全市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價格監測、價格認證等工作;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備案或轉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革項目除外)和資源開發利用、外資、境外投資項目;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組織擬訂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統籌城鄉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市節能的綜合協調工作,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按照職責權限對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負責與國家、省鐵建部門的工作銜接,負責全市鐵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組織協調鐵路建設工作中的征地拆遷和重大問題;負責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與裝備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裝備動員和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系,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與裝備動員有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以工代賑政策,研究編制以工代賑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民族地區經濟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大項目建設,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社會持續、穩定、協調發展。

(二)市發展改革委2019年重點工作。地區生產總值增長目標為7.5%左右。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漲3.5%以內。單位GDP能耗下降率、總量減排完成省下達目標。2019年省重點項目投資完成33.1億元。全面落實三區聯動部署,推動重點工作落地落實。積極主動發揮三區聯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加強督查督辦和統籌協調作用,全面推動《加快推進攀枝花市三區聯動發展行動計劃(2019—2021年)》和2019年重點工作落地落實。做好釩鈦文章,加快建設國家戰略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做好陽光文章,加快建設國際陽光康養旅游目的地。加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深化區域合作,加快建設四川南向開放門戶。做好機場遷建前期論證工作,做好昭通攀枝花大理鐵路建設前期工作,做好成昆鐵路擴能改造工程建設。不斷深化改革,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監管,做好民生保障工作。繼續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和建設水電消納產業示范區工作,爭取四川龍蟒礦冶有限責任公司氯化鈦渣提鈦項目參照高爐渣提鈦項目執行電能替代電價政策。繼續開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制定我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額加價制度。按照省全創辦的工作要求,繼續深入推進我市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工作。貫徹落實《嚴格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監督管理六條措施》,不斷加強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監管。制定《攀枝花市搶險救災工程隊伍儲備庫管理辦法》。做好涼山自發遷居人口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確保按照要求全面完成脫貧攻堅目標任務。抓好規劃工作,加強經濟形勢分析,做好參謀助手。完成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中期評估,啟動十四五規劃編制前期研究工作。編制完成《攀枝花市鄉村振興戰略規劃》。

二、單位構成情況

市發展改革委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1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1個,主要包括:攀枝花市價格認證中心。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發展改革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城鄉社區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發展改革委2019年收支總預算2186.59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發展改革委2019年收入預算2186.5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071.59萬元,占94.74%;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115萬元,占5.26%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發展改革委2019年支出預算2186.5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021.01萬元,占92.43%;項目支出165.58萬元,占7.57%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發展改革委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186.59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071.59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115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566.2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71.02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1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34.35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發展改革委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071.59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減少143.92萬元,主要是工作經費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566.22萬元,占75.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71.02萬元,占17.91%住房保障支出134.35萬元,占6.49%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發展和改革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1374.79萬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運行所需的人員經費及日常公用支出,確保發展改革事務正常開展。

2.一般公共服務(類)發展和改革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目)2019年預算數為50.58萬元,主要用于:支持和改善縣域經濟雜志辦刊條件,做好攀枝花形象宣傳;按照國家要求開展雙創活動;圍繞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建設國際陽光康養旅游目的地,持續做好陽光文章,大力發展“康養+”產業,提高康養旅游質量和服務水平,構建康養與旅游多業態深度融合發展新格局;完成各項區域合作工作,加強與已建立合作關系區域的互動、對接,積極拓展與更多先進區域建立協同發展、友好合作戰略關系;按《招標投標法》等規定依照職責公開公平公正對招標評標工作進行監管,在處理特色違法違規案件調查過程中進行必要的檢驗檢測鑒定專家評審;按規定支付聘用人員工資福利;完成公檢法司等涉案財物價格認定。

3.一般公共服務(類)發展和改革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140.86萬元,主要用于:保障事業運行所需的人員經費及日常公用支出,確保發展改革事務正常開展。

4.一般公共服務(類)發展和改革事務(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9年預算數為236.88萬元,主要用于:支付離退休人員工資及福利費用等。

5.一般公共服務(類)發展和改革事務(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134.13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6.一般公共服務(類)發展和改革事務(款)住房公積金(項)2019年預算數為134.35萬元,主要用于:繳納職工住房公積金。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發展改革委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021.01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734.1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328.52萬元、津貼補貼684.03萬元、獎金23.16萬元、績效工資62.45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134.13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82.32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6.24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3.61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68.34萬元、住房公積金134.35萬元、離休費56.92萬元、退休費141.77萬元、生活補助1.93萬元、醫療費補助6.4萬元。

公用經費286.8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27.36萬元水費2.74萬元、電費6.84萬元、郵電費12.17萬元、差旅費82.08萬元、公務接待費3.6萬元、工會經費21.96萬元、福利費16.4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萬元、其他交通費用64.2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40.4萬元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發展改革委2019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2.6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3.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9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與2018年預算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3.6萬元,與2018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委嚴格執行中央、省、市有關規定,堅持有利公務、務實節儉、嚴格標準、簡化禮儀、高效透明、對口接待的原則,嚴格控制人員數量和經費預算,切實有效降低費用開支。

2019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上級部門來攀調研、檢查、指導工作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9萬元,與2018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委進一步加強了公務用車管理,公務出行堅持厲行節約、科學規范、公開透明、安全高效的原則,實現公務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費用節約可控、車輛管理規范透明、監管問責科學有效的工作目標。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2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1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越野車1輛。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萬元,用于2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基層調研、應急公務、公務出行等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發展改革委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15萬元,其中:項目支出115萬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編制工作。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業務運行經費

2019年,市發展改革委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286.84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41.77萬元,增長17.04%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底,市發展改革委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市發展改革委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50.58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業務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401001]攀枝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支出績效目標.rar

部門預算公開表_[401001]攀枝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xls

攀枝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doc

401001攀枝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編制情況說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