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財政局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03-06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財政局職能簡介。一是擬訂執行攀枝花市財政、稅收發展戰略、政策和中長期財政規劃;擬訂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和財政改革方案;參與宏觀經濟分析預測和全市重大宏觀經濟政策的制定;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全市財力的建議;制定構建地方公共財政體系的政策、制度;指導全市財政工作。二是研究、擬定全市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和辦法,并組織實施;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管理中央、省轉貸的特種國債。三是編制年度市級預算草案并組織實施;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及市本級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擬訂財政稅收收入計劃;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包括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及財政專戶;核定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體制;制定和規范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具體辦法。四是聯系、協調國稅、地稅、海關等部門的稅政業務工作;組織稅政檢查;提出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和對全市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稅的建議;參與地方稅制改革,會同稅務等部門上報地方稅制改革方案;擬訂和審議國家授權的地方稅減免規定和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監督各類稅收減免規定和有關稅款退庫及提退事項。五是管理市級財政公共支出;貫徹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擬訂和執行政府采購政策;制定需要全市統一的有關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管理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收支計劃和有關國際收支事項;執行并實施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六是貫徹執行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市級政府的社會保障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參與研究、擬定養老保險、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市級醫療保險的政策。七是擬訂和執行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法規,改革方案、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國有及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的清產核資和績效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及企業國有資產權屬界定、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轉讓工作,監繳國有資產收益;負責國有資產及集體資產的統計、分析;指導、監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及集體企業資產的產權界定、清查登記等項工作;指導資產評估業務;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相關財務會計制度。八是管理和監督財政性經濟發展支出、市級財政安排的經貿、農業支出、挖潛改造支出、科技支出以及市級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資金;審查財政基本建設投資資金的概、預、決(結)算;監管地方商業銀行、保險、證券、擔保行等地方金融機構財務;承擔外國政府、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日本國際協辦銀行和國際農發基金會等政府性外債管理工作;負責彩票的監管和發行規模的審核上報工作。九是管理全市會計工作;貫徹實施《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會計法律、法規和制度;擬訂和實施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有關具體辦法和補充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會計專業技術職稱工作;負責會計委派制度的試點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會同有關部門清理整頓經濟鑒證類中介機構。十是負責全市財政監督檢查工作;擬訂財政監督的規章制度;監督執行財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檢查反映財政收支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重點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十一是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實施財政業務和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指導財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廉政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十二是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市財政局2017年重點工作。

  一是努力完成收支任務。采取有效工作措施,進一步完善征管機制,全力組織財政收入,完成市里確定的市本級財政收支任務。其中,非稅收入完成110,50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為398,900萬元。二是做好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重點支出安排。按照“兩保一轉”的保障序列,在合理安排市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養老保險改革等行政運行支出以及維護公共安全、加強社會管理支出的基礎上,重點做好對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方面的重點支出保障:(一)在保障民生推動社會事業發展方面繼續加大財政對民生領域的投入,深入實施“十大民生工程”,及時兌現各項惠民政策,全力推動社會事業的健康發展。1.安排教育支出75,130萬元,主要用于落實城鄉義務教育學生“三免一補”政策,繼續開展薄弱學校改造,支持發展現代職業教育,進一步完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2.安排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0,380萬元,充分履行國家、省明確的社會政策托底責任,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落實和完善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大統籌社會救助資源力度。3.安排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22,196萬元,繼續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標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財政補助標準,完成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整合工作,將城鄉居民醫保政府補助標準提到460元/人.年。深入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4.安排科技文化支出15,064萬元,支持創新型城市建設,落實高層次人才引進政策,打造高水平文藝團體,豐富群眾文化生活。5.安排城市建設管理支出48,567萬元,實施城市數字化管理,推動市政公用設施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6.安排交通運輸支出19,622萬元,繼續落實成品油價格改革補助政策,完善農村公路體系建設,支持城市公共交通發展,全年安排公交財政補貼達到5000萬元以上。7.安排節能環保支出3,927萬元,加強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控,推進重點行業領域和重大環保項目實施,支持大規模綠化攀枝花、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行動,加速創建國家森林城市。(二)在扶持產業發展方面。 1.安排農業發展資金16,406萬元,主要支持貧困地區水利、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特色種養業發展,落實“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增強基層組織和公共運行維護保障能力。同時,通過統籌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其他財政資金和社會捐贈資金,全力做好災后恢復重建。2.安排工業和服務業發展資金4,730萬元,主要支持釩鈦高新區產業發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四川省質量強市示范城市”創建,加快推進“互聯網+”、現代物流園區、陽光康養旅游等二三產業的發展。三是保障重點工作推進(一)落實財政扶持政策。1、貫徹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各項部署,解決供需結構性失衡,落實“三去一降一補”重點任務。繼續實施“營改增”擴面、小微企業稅費減免政策,切實減輕企業稅費負擔。2、大力實施財政金融互動,鼓勵銀信機構增加對我市基礎設施、脫貧攻堅、產業發展、生態建設等領域的信貸投放。2017年全市特色農業保險總保費規模達900萬元,并加大創業扶持,2017年創業擔保貸款發放貸款總額達4000萬元。3、安排專項資金據實及時兌現新購商品房購房補貼,2017年安排兌現保障新購商品房購房補貼資金3000萬元,有效拉動城鄉居民消費增長。(二)圍繞攀枝花產業升級、結構調整,做大做強產業發展基金,用好產業基金這一有效手段,支持攀西戰略試驗區、地方優勢產業加快發展。建立市場主導與政府引導相結合的產業發展基金支出體系。規范興攀產業發展基金,完成2.5億元得天產業發展基金籌建,設立釩鈦產業發展基金,做好項目儲備和推介;支持“6+2”產業發展和淘汰落后產能;積極推動國有企業改革,推進市屬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將市水務集團納入市級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范圍,并完成省屬企業攀煤(集團) “三供一業”分離移交7.25億元主體工程項目改造。(三)多方籌集資金,全力保障我市重大投資項目建設,支持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加快城鄉建設步伐。繼續創新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支持市政務服務中心、花城新區醫院、火車南站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大力支持政府購買棚戶區改造服務項目,配合市住建局爭取國開行等銀行貸款資金15億元,牽頭做好棚改貸款資金的籌集及償還等相關工作。四是大力推進財政管理改(一)全面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比例,規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2017年度完成我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600萬元。加強年度預算間銜接,建立財政收支三年滾動平衡機制;強化績效預算管理,制定出臺《攀枝花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全面推進市本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制定出臺《攀枝花市市級部門爭取資金考核辦法》,調動市級部門爭取資金的積極性,尤其是攀西國家戰略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獨立工礦區等方面的政策機遇,力爭得到上級的上級資金和政策支持。加強財政支出管理,硬化預算約束,大力壓縮一般性支出,嚴控“三公”經費,切實降低行政運行成本。嚴肅財經紀律,規范財務收支,推進預決算公開,強化財政資金監管。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設進行抽查,抽查面達到5%;對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開展《會計法》執行情況檢查,檢查面達到5%;做好全市農村財會人員支農政策培訓,培訓覆蓋率達到85%。(二)推動公務用車改革和司法體制改革。繼續加強公務用車管理,持續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和公務車輛統一保險。積極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按照省、市委政法委工作部署,做好法院檢察院經費上劃、資產上劃和工資薪酬制度改革等財政職能工作。(三)強化政府性債務管理。繼續積極爭取上級置換債券解決到期還本壓力,千方百計籌集資金按期償付付息資金,確保債務鏈的正常連接,確保市本級2017年末政府債務余額不超過市人大常委會批準的債務限額。

  二、單位構成情況

  攀枝花市財政局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8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2個,其他事業單位5個。主要包括:國庫集中支付中心、財政監督局、ppp中心、票據中心、財政科研培訓中心、投資評審中心、世界銀行貸款辦。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財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2120.52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729.2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48.0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43.23萬元。攀枝花市財政局2017年收支總預算2120.52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財政局2017年收入預算2120.5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120.52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財政局2017年支出預算2120.5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018.32萬元,占95.18%;項目支出102.2萬元,占4.82%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財政局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120.52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120.52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729.2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48.0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43.23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財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120.52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9.92萬元,主要是退休人員工資發放已移交社保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729.28萬元,占81.5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48.01萬元,占11.7%;住房保障支出143.23萬元,占6.75%。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7年預算數為1519.86萬元,主要用于:全局在職職工全年的工資、津貼補貼社會保障繳費支出1155.0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等開支357.0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主要是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7.7生萬元。

  2.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目)2017年預算數為93.2萬元,主要用于: 辦公大樓運行維護物業管理費62萬元, 財政“大平臺”及網絡運行費30萬元,財政工作會議費,1.2萬元。

  3.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信息化建設(項)2017年預算數為9萬元,主要用于:全市資產管理信息系統運行維護。

  4.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17年預算數為107.22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全年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社會保障繳費共計106.1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1.12萬元。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7年預算數為75.09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商品服務支出和福利費共計11.11萬元,退休費、醫療補助、遺屬生活補助63.98萬元。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項)2017年預算數為172.92萬元,主要用于:全局在職職工機關養老保險單位繳納部分。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7年預算數為143.23萬元,主要用于:全局在職職工繳納公積金單位繳納部分。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財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018.3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650.19萬元,主要包括:財政事務類人員經費1270.06萬元,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經費236.9,住房改革支出人員經費142.23萬元

  公用經費368.13萬元,主要包括:財政事務公用經費支出357.02萬元,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公用支出11.11萬元。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財政局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2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9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16年預算與2016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來沒有安排出國出境。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6年2016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來外地來攀檢查和工作調研次數和頻率相當。

  2017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上級機關來攀檢查和調研,以及各兄弟市州來攀調研學習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6年預算下降68.14%。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后按規定減少了公務用車的持有輛數,今年還將繼續減少。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5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3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2輛。

  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9萬元,用于5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各處室按規定外出主城區外開展檢查、調研等工作。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攀枝花市財政局以及下屬國庫支付中心、財政監督檢查局等2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368.13萬元,比2016年預算增加59.55萬元,增長19.3%。財政事務公用經費357.02萬元,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公用支出11.11萬元。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底,攀枝花市財政局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5輛(車輛數應與“三公”經費說明中單位現有公務用車保有量一致),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攀枝花市財政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02.2萬元。

  附件:市財政局預算信息公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