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單位預算公開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2-03 來源:攀枝花市金融工作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金融工作局
2023年單位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金融工作局概況
一、職能簡介
二、2023年重點工作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金融工作局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金融工作局職能簡介。
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
(二)攀枝花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重點工作。
全力支持重點產業發展。一是加大銀行信貸投入。以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為契機,優化信貸結構,鼓勵銀行機構重點支持鋼鐵釩鈦、清潔能源、康養等優勢產業發展,持續降低貸款綜合費率,力爭2023年貸款規模超過1000億元。二是提高直接融資額度。持續強化直接融資協調服務,重點支持攀鋼集團債券融資、市屬國企境外債發行、安寧股份股票增發,力爭2023年直接融資規模超100億元。三是強化上市培育工作。深度挖掘企業上市后備力量,精準開展擬上市企業一對一輔導服務,推動東立科技資產重組并于2024年提交上市申報材料;指導美利林釩鈦、睿恩光電加快上市前期工作。
傾力維護金融市場穩定。一是持續壓降銀行不良率。爭取將攀枝花農商銀行納入金融風險化解試點,清收化解存量不良貸款;降低四川銀行攀枝花分行關注類貸款轉為不良貸款的風險,力爭全市銀行機構不良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二是加快銀行不良貸款處置。推動形成府院聯動處置金融風險工作機制,運用破產重整手段加快處置重點企業債務風險;協助攀枝花農商銀行清收表外貸款,提前一年歸還完省聯社救助金,進一步提高資產質量;按照省政府要求,做好原市商業銀行資產包后續處置工作。三是做好市屬國企資金鏈接。配合市國資委督促指導國有企業提前謀劃,妥善處理好定融產品接續工作,支持其依法開展融資創新,拓寬融資渠道,防止出現資金斷鏈、債務違約等情況,切實守住金融風險底線。四是打擊處置非法集資。推進非法集資存量案件處置,確保存量案件保持在個位數;大力宣傳防范非法集資,降低新增案件發生率。
持續深化金融改革。一是爭創綠色金融試點。會同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推進綠色金融省級改革,推廣綠色信貸、綠色保險和綠色證券,服務全市綠色低碳戰略實施。二是推進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建立市縣協調工作機制,力爭我市金融生態環境評價進入全省第二梯隊。三是做大做強地方金融組織。加強對接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新設1家商業保理公司;會同相關部門,做大融資擔保公司資本金規模,新增1家資本金上1億元的融資擔保公司。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金融工作局
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金融工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92.2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外交支出0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0.6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83萬元、金融支出238.3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1.44萬元。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收支預算總數292.26萬元,比2022年收支預算總數214.78增加77.48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員經費。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收入預算292.26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92.26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支出預算292.2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90.86萬元,占99.52%;項目支出1.4萬元,占0.48%。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292.26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增加77.48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員經費。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92.26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外交支出0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0.6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83萬元、金融支出238.3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1.44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92.26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加77.48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員經費。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0.64萬元,占10.48%;衛生健康支出1.83萬元,占0.63%;金融支出238.35萬元,81.55%;住房保障支出21.44萬元,占7.34%。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3年預算數為4.2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開支離退休經費。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26.44萬元,主要用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部分支出,保障干部職工養老保險費用繳納。
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2023年預算數1.83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補充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補充。
4.金融支出(類)金融部門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3年預算數為1.4萬元,主要用于物業管理費,保障機關的正常運行。
5金融支出(類)金融部門行政支出(款)行政運行(項)2023年預算數為157.76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員工資福利和日常公用支出,保障機關正常運轉。
6.金融支出(類)金融部門行政支出(款)事業運行(項)2023預算數為79.19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工資福利和日常公用支出,保障事業單位正常運轉。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3年預算數為21.44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90.86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51.7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57.39萬元、津貼補貼35.09萬元、獎金49.31萬元、績效工資36.89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26.44萬元、職工醫療保險繳費13.76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6.84萬元、其他社會保險繳費1.09萬元、住房公積金21.44萬元,退休費0.04萬元,生活補助3.42萬元,醫療費補助0.08萬元。
公用經費39.0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4.29萬元、水費0.43萬元、電費1.07萬元、郵電費2.15萬元、差旅費12.85萬元、公務接待費0.54萬元、工會經費3.57萬元、福利費1.7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3萬元、其他交通費用8.64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51萬元。
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84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5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3萬元。根據工作統一安排,2023年市本級年初部門預算暫不編列因公出國(境)經費。執行中,確需執行出國(境)任務和計劃的,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按程序報市政府審批后安排經費。
(一)公務接待費較2022年預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壓減10%;
2023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調研、檢查指導等工作。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2年年初預算增長1.3萬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公務用車1輛,但無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的年初預算。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輛(轎車)。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3萬元,用于1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務外出、業務檢查等工作開展。
- 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無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情況。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23年,市金融工作局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26.78萬元,比2022年預算減少0.28萬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費減少。
本部門下屬市金融發展促進中心為事業單位,按規定未使用機關運行的相關科目。
(二)政府采購情況
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無政府采購項目,未安排政府采購預算。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底,市金融工作局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
2023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23年市金融工作局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1個,涉及運轉類項目預算1.4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5.業務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主要用于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8.金融支出(類)金融部門行政支出(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9.金融支出(類)金融部門行政支出(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0.金融支出(類)金融部門行政支出(款)金融部門其他行政支出(項):反映金融部門其他用于行政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附件:表1.單位收支總表
表1-1.單位收入總表
表1-2.單位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