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規劃建設監察支隊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9-02-01 來源:攀枝花市規劃建設監察支隊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工作職能:①受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的委托開展住房保障、城鄉規劃、建筑市場、勘察設計、建筑節能、房地產、測繪等方面的執法監察工作。②開展建設領域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建筑工地揚塵治理)。
二、單位構成情況
攀枝花市規劃建設監察支隊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單位基本性質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是隸屬于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系統的獨立核算二級預算科級單位。我單位在編人員32人,其中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的22人、執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制度的9人、按照(攀委辦【2005】年90號)文件聘用長期占編工勤人員1人,年末實有人數32人。
三、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規建支隊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城鄉社區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規建支隊2019年收支總預算542.32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規建支隊2019年收入預算542.3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42.32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規建支隊2019年支出預算542.3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22.82萬元,占96.40%;項目支出19.50萬元,占3.59%。
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規建支隊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為542.32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42.32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3.84萬元;城鄉社區支出459.9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8.58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規建支隊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542.32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24.48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1、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43.84萬元,占8.08%;2、行政運行支出440.40萬元,占81.21%;3、城管執法支出19.50萬元,占3.60%;4、住房公積金支出38.58萬元,占7.11%。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2019年預算數為542.32萬元,主要用于:保障規建支隊部門機構的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全市規劃建設監察執法工作的正常開展和執行。
行政運行支出、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住房公積金支出,是用于保障市規建支隊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障繳費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城管執法支出,是用于保障市規建支隊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執法工作任務,用于規劃建設監察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規建支隊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522.8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48.39萬元,主要包括:1、基本工資103.23萬元、津貼補貼204.43萬元、獎金8.60萬元;2、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43.85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23.72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2.48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0.63萬元;3、住房公積金38.58萬元;4、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2.87萬元。
公用經費74.43萬元,主要包括:1、辦公費5.58萬元;2、水費1.12萬元;3、電費2.79萬元;4、郵電費1.77萬元;5、差旅費22.32萬元;6、公務接待費1.08萬元;7、工會經費6.33萬元;8、福利費3.09萬元;9、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88萬元;10、其他交通費用23.22萬元;11、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4.25萬元。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規建支隊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為3.96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0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88萬元。
(一)公務接待費與2018年預算持平。
2019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支隊公函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的接待事項。
(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較2018年預算增長60%,主要原因是當年財政撥款預算安排增加。
單位現有特種專用技術用車1輛。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88萬元,用于特種專用技術用車燃油費、維修費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規建執法辦案工作的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規建支隊2019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實現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9年,市規建支隊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74.43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5.48萬元,增長7.94%。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底,市規建支隊屬獨立核算單位共有特種專用技術用車1輛。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規建支隊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9.50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附件:部門預算公開表_[801012]攀枝花市規劃建設監察支隊.xls
[801012]攀枝花市規劃建設監察支隊項目支出績效目標.zip
801012攀枝花市規劃建設監察支隊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說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