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殘聯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2-03 來源:市殘聯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殘疾人聯合會2023年
部門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殘疾人聯合會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殘疾人聯合會2023年部門預算情 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殘疾人聯合會
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殘疾人聯合會職能簡介。
主要職能是“代表、服務、管理”。主要任務是殘疾人的社會保障、殘疾人的勞動就業、殘疾人的教育發展、殘疾人的文化與體育、殘疾人的康復與醫療、殘疾人的扶貧、殘疾預防。
(二)攀枝花市殘疾人聯合會2023年重點工作。
1.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不斷加強殘聯政治建設。
2.抓好省、市民生工程、職能目標等重點項目,切實解決殘疾人實際困難。
3.持續深化“量體裁衣”式殘疾人服務,抓好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扶貧、社會保障、文化體育、維權等工作,深入推進鞏固拓展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為攀枝花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作出積極貢獻。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攀枝花市殘疾人聯合會下屬二級預算單位1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1個。主要包括:
序號 |
預算單位名稱 |
1 |
攀枝花市殘疾人聯合會機關 |
2 |
攀枝花市殘疾人康復教育中心 |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殘疾人聯合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54.89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79.3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6.5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8.92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490.06萬元增加64.80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工資、保險及公用經費增加。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殘聯2023年收入預算554.89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54.89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殘聯2023年支出預算554.8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52.57萬元,占99.59%;項目支出2.30萬元,占0.41%。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殘聯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554.89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54.89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79.3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6.5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8.92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殘聯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554.89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加64.80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工資、保險及公用經費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79.39萬元占86.39%;衛生健康支出36.55萬元,占6.59%;住房保障支出38.92萬元,占7.22%。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市殘聯機關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32.73萬元: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3年預算數為26.24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單位退休人員工資、醫療保險及公用經費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37.62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在職人員養老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行政運行(項)2023年預算數為252.69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殘聯機關職工人員經費、日常運轉經費,確保完成職能工作。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機關服務(項)2023年預算數為55.12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就業服務中心職工人員經費、日常運轉,確保完成職能工作。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其他殘疾人事業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1.70萬元,主要用于:單位物業管理費支出。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3年預算數為16.0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行政在職人員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支出。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23年預算數為3.62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事業在職人員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支出。
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3年預算數為1.3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在職人員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單位繳費部分支出。
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7.67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在職人員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單位繳費部分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3年預算數為30.67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單位繳費部分支出。
市殘疾人康復教育中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22.14萬元: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23年預算數為14.60萬元,主要用于:保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資、醫療保險及公用經費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11.01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在職人員養老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機關服務(項)2023年預算數為79.82萬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職工人員經費、中心日常運轉及退休職工經費,確保完成職能工作。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其他殘疾人事業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0.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物業管理費支出。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23年預算數為5.30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在職人員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支出。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3年預算數為0.48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在職人員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單位繳費部分支出。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2.0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在職人員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單位繳費部分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3年預算數為8.2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單位繳費部分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殘聯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552.5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88.1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醫療費補助。
公用經費64.3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殘聯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2.0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7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30萬元。根據工作統一安排,2023年市本級年初部門預算暫不編列因公出國(境)經費。執行中,市級部門確需執行出國(境)任務和計劃的,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按程序報市政府審批后安排經費。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22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下達預算,也未發生支出。
(二)公務接待費較2022年預算減少10%。主要原因是根據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行公務接待費壓減。
2023年公務接待費用于日常公務接待支出。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2年預算減少20%。主要原因是根據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壓減。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2輛,其中:轎車1輛,旅行車(含商務車)1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擬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30萬元,用于1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公務出行級康復中心建設考察等工作開展。
六、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市殘聯2023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一)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情況說明
市殘聯上一年度及本年度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
(二)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情況說明
市殘聯上一年度及本年度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殘聯2023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3年,市殘聯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3.65萬元。比2022年預算38.92萬元增加4.73萬元,增加10.83%。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底,市殘聯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定向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2023年單位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3年市殘聯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2個,涉及預算2.30萬元。其中:人員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元;運轉類項目2個,涉及預算2.30萬元;特定目標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機關服務(項):反映為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后勤服務的各類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其他事業單位的支出,凡單獨設置了項級科目的,在單獨設置的項級科目中反映。未單設項級科目的,在“其他”項級科目中反映。
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殘疾人事業(款)其他殘疾人事業支出(項): 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殘疾人事業方面的支出。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12.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15.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1.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1)
表6-2.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2)
表7.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攀枝花市殘疾人聯合會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報表(匯總).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