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人民檢察院2023年單位預算公開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2-03     來源:米易縣檢察院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米易縣人民檢察院2023

單位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  米易縣人民檢察院概況

一、職能簡介

二、2023年重點工作

部分  米易縣人民檢察院2023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米易縣人民檢察院概況

 

一、職能簡介

人民檢察院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保證國家法律正確統一實施,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工作,依法履行以下職責:
    1、依照法律規定對有關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
    2、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批準或者決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對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支持公訴;
    4、依照法律規定提起公益訴訟;
    5、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6、對判決、裁定等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工作實行法律監督;
    7、對監獄、看守所的執法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8、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二、2023年重點工作

1、圍繞改革發展大局,依法全面履職,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完善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舉措,始終做到檢察工作與全縣重大決策部署同頻共振、同向發力。

2、聚焦平安米易建設,嚴厲打擊犯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依法履行批捕、起訴職能,突出打擊危害公共安全、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毒品犯罪以及制假售假等

 

領域犯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3、著力提升司法公信,加大監督力度,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以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目標,不斷加大法律監督力度。

4、努力提高司法質效,持續深化改革,不斷規范司法行為。 注重統籌兼顧,把司法責任制改革與完善檢察權運行機制、員額制改革、內設機構改革、完善職業保障制度、推進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縱深發展緊密結合起來,整體聯動,協調推進。

5、立足陽光司法建設,主動接受監督,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充分運用新媒體深化檢務公開,保障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第二部分  米易縣人民檢察院

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米易縣檢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80.3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00.5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9.8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3.0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6.81萬元。我院2023年收支預算總數680.30萬元,相比22年收支預算總數減少285.98萬元,原因是法檢兩院財務統管后,部分人員、公用和項目經費仍舊由原渠道進行保障,市級保障部分較總體經費有所減少。

(一)收入預算情況

我院2023年收入預算680.30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80.30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預算情況

我院2023年支出預算680.3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76.30萬元,占99.41%;項目支出4萬元,其中司法救助專項經費4萬元,占0.59%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我院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680.30萬元,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減少285.98萬元,原因是法檢兩院財務統管后,部分人員、公用和項目經費仍舊由原渠道進行保障,市級保障部分較總體經費有所減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80.30萬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00.5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9.8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3.0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6.81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我院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80.30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減少285.98萬元,原因是法檢兩院財務統管后,部分人員、公用和項目經費仍舊由原渠道進行保障,市級保障部分較總體經費有所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公共安全支出500.57萬元,占73.5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9.86萬元,占10.27%;衛生健康支出53.05萬元,占7.80%住房保障支出56.81萬元,占8.35%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公共安全支出500.57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安保人員經費、聘用制書記員經費、臨聘人員經費。

2.一般公共服務(類)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9.86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支出以及養老保險單位繳費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類)衛生健康支出53.05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及公務員醫療補助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類)住房保障支出56.81萬元,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我院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676.30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571.50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以及其他費用支出。

公用經費104.8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以及其他費用支出。

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我院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4.88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57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2.31萬元。根據工作統一安排,2023年市本級年初部門預算暫不編列因公出國(境)經費。執行中,市級部門確需執行出國(境)任務和計劃的,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按程序報市政府審批后安排經費。

(一)公務接待費較2022年預算減少0.28萬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按照財政要求厲行節約,壓減“三公經費”。2023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接待上級及相關部門調研指導工作開展的接待支出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2年預算7.69萬元,下降38.45%主要原因是按照財政要求厲行節約,壓減“三公經費”。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8輛,其中:轎車7輛,越野車1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擬購置公務用車0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2.31萬元,用于8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辦案等工作開展。

六、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我院2023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 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情況說明。

我院2023年無此項經費預算安排。

  • 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情況說明。

我院2023年無此項經費預算安排。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我院2023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我院2023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23年,我院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04.80萬元,比2022年預算減少75.88萬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法檢兩院財務統管后,部分人員、公用和項目經費仍舊由原渠道進行保障,市級保障部分較總體支出經費有所減少。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保障機關正常運轉所需經費,主要用于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政府采購情況

我院2023年無政府采購項目,未安排政府采購預算。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底,我院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8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7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我院2023年單位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23年我院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1個,涉及預算4萬元。其中:人員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萬元;運轉類項目1個,涉及預算4萬元;特定目標類項目4個,涉及預算0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 一般公共預算。是指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透過一般公共預算,可以使人們了解政府活動的范圍和方向,也可以體現政府政策意圖和目標。
  2. 社保基金預算。對社會保險繳款、公共財政預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社會保險的收支預算。
  3.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處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4.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但軍事方面的耐用消費品和設備的購置費、軍事性建設費以及軍事建筑物的購置費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5.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6. 財政預算撥款。指財政部門用一般預算收入安排的預算單位資金。
  7.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8.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9.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三公經費: 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11、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2、支出功能分類:按照政府的各項職能活動將支出進行分類;支出經濟分類:按照政府各項支出的具體用途將支出進行分類。

 

附件:表1.單位收支總表

1-1.單位收入總表

1-2.單位支出總表

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6-1. 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附件2.米易縣人民及檢察院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報表(單位)1.2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