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米易縣法院單位預算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2-03 來源:米易縣法院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米易縣人民法院2023年
單位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 米易縣人民法院概況
一、職能簡介
二、2023年重點工作
第二部分 米易縣人民法院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米易縣人民法院概況
一、職能簡介
米易縣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對米易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米易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審理法律規定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或者認為應當由本法院審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審案件。
(二)依法審理中級人民法院指定再審的案件和市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受理當事人不服本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并提起申訴的刑事、行政訴訟案件。
(三)依法行使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
(四)對法律規定、規章等草案提出意見,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
(五)指導基層法庭工作。
(六)負責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訓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院財務、專項投資的計劃管理及分配。
(八)負責全院的監察工作。
(九)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十)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業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一)宣傳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憲法、法律和社會公德。
(十二)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十三)承辦其它應由基層人民法院負責的工作。
二、2023年重點工作
2023年,米易法院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緊扣縣委“加快建設產業強、生態優、人文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米易”奮斗目標,切實履行審判職能,狠抓執法辦案主責主業,主動服務中心發展大局,著力為推動高質量發展,實現高效能治理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1、堅持以政治建設為統領,不斷強化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始終把“兩個維護”作為最高政治原則和根本政治規矩,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牢牢堅持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不折不扣執行《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嚴格落實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不斷提升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和政治執行力,把黨的絕對領導貫穿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全過程。
2、堅持服務全縣中心工作,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認真履行審判職責,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全面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黑惡勢力、電信網絡詐騙等各類刑事犯罪,助力米易縣勇奪攀西地區首個長安杯。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落實生態保護修復制度,守護米易綠水青山。妥善化解各類民商事糾紛,加大產權司法保護力度,依法穩妥處置僵尸企業,服務保障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精準服務“六穩”“六保”。妥善審理涉三農案件,保護米易特色農產品品牌,依法化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服務鄉村全面振興。依法辦理涉征地拆遷、行政執法等行政案件,為法治政府建設提供有力支撐。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全面優化助企紓困措施,著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3、堅持人民至上,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法院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深入踐行司法為民宗旨。扎實開展“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創建活動,妥善審理涉教育、就業、醫療、養老、撫養、住房等民生領域案件,讓人民群眾老有所養、幼有所依、病有所治。依法保護婦女、兒童、老人、殘疾人合法權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推進執行難綜合治理,健全切實解決執行難長效機制,及時兌現當事人勝訴權益。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爭創“楓橋式”人民法庭,鞏固拓展兩個“一站式”建設成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第二部分 米易縣人民法院
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米易縣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米易縣人民法院2023年收支預算總數1495.51萬元,比2022年收支預算總數減少91.88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縮減開支。
(一)收入預算情況
米易縣人民法院2023年收入預算1495.51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495.51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預算情況
米易縣人民法院2023年支出預算1495.5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47.51萬元,占90.1%;項目支出148萬元,占9.9%。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米易縣人民法院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1495.51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減少91.88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縮減開支。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495.51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143.6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9.8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02.5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09.45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米易縣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495.51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加/減少91.88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縮減開支。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公共安全支出1143.62萬元,占76.4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9.89萬元,占9.35%;衛生健康支出102.55萬元,占6.86%;住房保障支出109.45萬元,占7.32%。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法院(款)行政運行(項)2023年預算數為995.62萬元,主要用于:法院日常運轉、基本司法保障等。
2.公共安全支出(類)法院(款)行政運行(項)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3年預算數為148萬元,主要用于:法院辦公辦案經費、人民陪審員經費、司法救助金、庭審直播網絡技術服務費、政法專網租賃費等。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135.93萬元,主要用于:單位職工機關養老保險的繳納。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2023年預算數為3.9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遺屬人員生活補助。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3年預算數為70.23萬元,主要用于:單位職工醫療保險繳費。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3年預算數為4.9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職工醫療補助保險繳費。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27.3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職工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繳費。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3年預算數為109.45萬元,主要用于: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米易縣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347.51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148.4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199.0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米易縣人民法院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8.62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12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7.496萬元。根據工作統一安排,2023年市本級年初部門預算暫不編列因公出國(境)經費。執行中,市級部門確需執行出國(境)任務和計劃的,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按程序報市政府審批后安排經費。
(一)公務接待費較2022年下降10%。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縮減經費開支2023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迎接上級部門檢查及統計單位來交流學習的接待事宜。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2年預算增長74.96%。主要原因是我院收歸市級統管,統管后預算口徑改變。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2輛,其中:轎車4輛,旅行車(含商務車)2輛,越野車6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擬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7.496萬元,用于12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院執行工作、審判工作、司法保障、司法救助等工作開展。
六、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米易縣人民法院2023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 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情況說明
米易縣人民法院2023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
- 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情況說明
米易縣人民法院2023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2輛,其中:轎車4輛,旅行車(含商務車)2輛,越野車6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擬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米易縣人民法院2023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米易縣人民法院2023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23年,米易縣人民法院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99.02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加12.25萬元,增長/下降6.56%。主要原因是我院收歸市級統管,統管后預算口徑改變。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米易縣人民法院安排政府采購預算20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2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5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3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底,米易縣人民法院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2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9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3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2023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23年米易縣人民法院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9個,涉及預算148萬元。其中:特定目標類項目9個,涉及預算148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善意文明執行:在涉企案件執行實施過程中,堅持善意文明理念,從法律角度對企業合法權益作出最大限度的保護,為經營狀況良好或發展潛力較大的誠實守信企業延續經營、緩解壓力提供有力保障。
2、“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3、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4、日常公用經費:是指單位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基本支出。
5、人員經費:是指單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6、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7、“楓橋經驗”:"黨政動手,依靠群眾,預防糾紛,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的楓橋新經驗,新時期把黨的群眾路線堅持好、貫徹好的典范。
8、"六穩":指的是穩就業、穩金融、穩外貿、穩外資、穩投資,穩預期,涵蓋了我國目前經濟生活的主要方面 。
9、"六保":指保居民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保糧食能源安全、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保基層運轉。
10、兩個一站式建設: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和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建設。
附件說明:表1.單位收支總表
表1-1.單位收入總表
表1-2.單位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4.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