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本級2016年“三公”經費預算匯總情況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6-02-04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根據《預算法》規定,攀枝花市財政局對2016年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進行了匯總,全年預算安排“三公”經費共計7,082萬元,同比減少13萬元,下降0.18%。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50萬元,較同比減少30萬元,降低37.5%;公務接待費1,466萬元,同比減少377萬元,降低20.48%;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5,566萬元(2016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同比增加394萬元,增長7.62%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市級所有預算單位的車輛保險費支付方式由“市財政統一支付”調整為“單位自行支付”,但由于2014車輛統一保險的有效期至2015630,為此,在編制2015年部門預算時,市財政對行政事業單位車輛保險費的預算按全年車輛保險費招標價的50%進行編制,而2016年是按全年車輛保險費招標價的100%進行編制,因此,受車輛保險費因素影響,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增加了315萬元。二是部分執法及生產單位新購車輛的運行維護費納入預算,從而導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增加了90萬元。剔除上述兩個因素,2016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同口徑比較,減少11萬元,降低0.2%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2016年市本級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暫按現有車輛數及標準納入單位部門預算編制,公務用車改革后,將按相關政策進行調整。

 

                        攀枝花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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