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政工程管理處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03-06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職能:⑴城市道路、城市橋梁、城市主干道排水設施、城市雕塑的維護、管理;⑵負責城市道路挖掘、占用、污水接管及市政配套設施的管理;⑶城市照明及城市光彩工程設施的維護、管理;⑷負責城市防洪設施的維護管理及防洪工作;(5)組織起草本市市政行業管理的規范性文件,指導區縣市政設施管理工作;參與市政設施的規劃、市政工程建設前期論證、市政工程建設、市政工程竣工驗收等。

  2017年重點工作任務:承擔著全市112.3萬m2道城市道路、36.5萬m2人行道、93803米排水管道、35348米排水溝、2964座檢查井、3.5萬米人行護欄、9座人行天橋、17座地下通道、6324米道路中心隔離欄、19座城市橋梁、4座城市雕塑、103塊燈箱式標準地名牌、340條休閑座椅等市政設施的維護維修工作。負責管理維修202公里路燈線路,14776盞路燈,45266景觀燈,11903米光彩燈飾,65354根數碼管。按照政府采購程序組織好專用材料的采購工作。

  二、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市政工程管理處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447.2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1300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8.04萬元、城鄉社區支出3356.3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62.8萬元。2017年收支總預算3747.21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政工程管理處2017年收入預算3747.2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447.21萬元,占65.3%;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1300萬元,占34.7%。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政工程管理處2017年支出預算3747.2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429.97萬元,占64.8%;項目支出1317.24萬元,占35.2%.

  三、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市政工程管理處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3747.21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447.21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1300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8.04萬元、城鄉社區支出3356.3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62.8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政工程管理處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447.21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15.67萬元,主要是2016年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中的項目支出(五創辦編外人員工資)本年變動在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中列支。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8.04萬元,占9.3%;城鄉社區支出2056.37萬元,占84%、住房保障支出162.8萬元,占6.7%。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7年預算數為228.04萬元,主要用于:在職職工2017年機關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

  2.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2017年預算數為2056.37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在職職工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離退休費、社會保障費、日常公用經費和醫療補助、遺屬生活補助;項目支出為五創辦編外人員工資。

  3.住房改革支出,2017年預算數為162.8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政工程管理處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429.9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082.1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離退休費、社會保障費、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醫療補助、遺屬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

  公用經費347.7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電費、郵電費、公務用車維護運行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培訓費、公會經費、福利費、黨建經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六、“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政工程管理處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73.6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3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70.6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16年預算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6年預算持平。

  2017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公務、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的用餐費以及聘請專家會商等。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較2016年預算下降9.2%。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中未包含車輛保險費。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58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12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2輛,越野車1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43輛,

  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70.6萬元,用于58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城市市政設施維修維護等工作的正常開展。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政工程管理處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300萬元,項目支出1300萬元。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底,市政工程管理處共有車輛58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二)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市政工程管理處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7.24萬元。

    附件:市政處預算信息公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