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執法支隊關于2016年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6-05-23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目前部門預算的編制實行綜合預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預算中。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 基本職能

  1.承擔市衛計委負責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初審工作。

  2.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對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同時負責以上相關衛生監管工作中事故和重大突發事件的調查取證工作,并提出相應處理意見。

  3.承擔市衛計委交辦的全市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具體工作。

  4.協助衛生計生部門定期向社會通報衛生監督結果。

  5.依法監督采供血和醫療機構的血液使用情況。

  6.依法監察醫療市場的違法行為。

  7.承擔相應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

  8.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衛生審查和竣工驗收初審工作。

  9.負責衛生監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上報工作。

  10.負責衛生法律知識的宣傳、咨詢工作。

  11.負責衛生監督投訴、舉報的受理、調查工作。

  12.負責基本醫療藥物制度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13.指導縣(區)衛生監督機構的業務工作,開展對下級衛生監督機構的稽查工作。

  14.完成市衛計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

  1.全面開展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圓滿完成目標考核。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全面開展各項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工作;認真做好國家、省、市衛計委下達的重點工作和專項工作,及時上報相應的總結、報表等內容。

  2.突出工作重點,按照國家和省、市衛計委的安排部署認真開展重點衛生計生監督工作,全面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同時結我市實際情況,適時開展系列衛生計生監督專項行動,繼續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專項活動,不斷規范各行業經營行為,切實保障廣大市民健康權益。

  3.合理運用稽查手段,規范衛生計生監督執法行為。適時開展本級稽查和層級稽查,包括行政許可、執法程序、執法文書應用與書寫、行風政風、著裝要求、勞動紀律等內容,不斷規范衛生計生監督執法行為。

  4.開展案卷質量評查,提高執法辦案水平。采取多種形式,對各類執法案卷進行嚴格評查,查找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講解,不斷提高我市各級衛生計生監督機構的執法辦案水平。

  5.加大衛生計生監督能力建設,按照國家、省衛生計生委的要求認真開展衛生監督員培訓工作,進一步完善以賽代訓培訓模式,做好線上線下培訓工作,切實提高衛生監督員依法履職的能力。按照國家衛計委要求逐步配齊快速檢測設備,提高衛生監督執法的科技含量。

  6.抓住“法制建設”機遇,促進衛生計生監督信息化建設。以“深入推進政務公開”為契機,進一步加大衛生計生監督信息化建設投入,逐步完善“四川省衛生監督信息系統攀枝花市級平臺”的建設。按照攀枝花市衛計委《關于印發<攀枝花市衛生監督行政權力依法規范公開運行移動執法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攀衛辦〔2014〕450號)要求,全面開展移動執法試點工作,提高衛生計生監督執法的信息化程度,加強運行和后勤管理,努力提高衛生計生監督現場執法效率,提升信息數據錄入的及時性、完整性和準確性。

  7.加強新聞媒體合作,提高宣傳效果。充分發揮省、市衛生監督網站、衛生監督信息公示欄等平臺的宣傳作用,展示我市衛生計生監督各項工作,同時開通“攀枝花市衛生監督微信”、“攀枝花市衛生監督微博”等自媒體,進一步拓展官方信息發布渠道;繼續加強與電視臺、廣播、報刊等傳統媒體溝通、協作,并積極探索與GOGO攀枝花網站、出租車車載LED等其他社會網絡媒介合作形式,提高公眾認知度和認同感,提升衛生監督工作的社會影響力。

  二、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6年我單位收入預算總額為533.36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533.36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533.36萬元,其中:人員支出345.76萬元,日常公用支出88.4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59.11萬元,專項支出4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攀枝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執法支隊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本單位承擔的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住房公積金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衛生計生監督執法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務455.2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項目支出,用于衛生計生執法監督經費,專項整治工作經費,職業病危害建設項目經費,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及物資儲備經費,衛生計生監督能力建設及執法人員培訓費,衛生計生監督信息網絡化建設,衛生許可費,衛生監督信息公示、衛生法律知識宣傳及資料印刷費,快速檢測試劑及耗材等支出)。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18.4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退休人員支出。

  (三)醫療衛生20.43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及公務員醫療補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9.21萬元,用于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四、“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39.66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8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7.8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7.86萬元)。

  (一)公務接待費較2015年預算數增長12.5%,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支出的總額增加,按比例預算的公務接待費相應增加。

  2016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公務、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的用餐費用等。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5年預算數增長5.08%,主要原因是車輛使用年限增加,車輛運行維護費的標準提高。

  2016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7.86萬元,用于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養、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衛生計生監督工作的正常開展。

  附件:附表(攀枝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執法支隊).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