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化藝術中心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02-27     來源:市財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文化藝術中心主要職能和宗旨為:承擔市委、市政府和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公益性文化活動,著力打造文化品牌,進一步提升影響力、擴大傳播力,努力為攀枝花建設區域性文化高地做出積極貢獻,滿足市民不斷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攀枝花市文化藝術中心2018年重點工作。

  完成春節期間廣場演出、完成集中示范三下鄉演出、完成2018年省教委、省文聯戲曲進校園演出、開展下鄉下基層系列惠民演出、積極組織好文化下鄉、下基層、進廠礦、進學校等文化惠民演出活動,千方百計地豐富基層文化生活,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完成公益演出60場次以上。

  二、單位構成情況

  攀枝花市文化藝術中心無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文化藝術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925.48萬元,支出包括: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896.9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7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1.72萬元。攀枝花市文化藝術中心2018年收支總預算1925.48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文化藝術中心2018年收入預算1925.4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925.48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文化藝術中心2018年支出預算1925.4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99.48萬元,占21%;項目支出1526萬元,占79%。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文化藝術中心2018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925.48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925.48萬元;支出包括: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896.9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7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1.72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文化藝術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925.48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增加41.76萬元,主要是因為預算指標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896.97萬元,占9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79萬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11.72萬元,占1%。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018年預算數為1896.97萬元,主要用于:在職和離崗待退人員工資福利支出以及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和公用支出。

  2.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8年預算數為16.79萬元,主要用于:在職和離崗待退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繳費。

  3. 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預算數為11.72萬元,主要用于:離崗待退人員的住房公積金。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文化藝術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399.4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353.1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其他社會保險繳費、績效工資、機關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退休費、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46.3萬元,主要包括:離退休人員公用支出。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文化藝術中心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0.1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1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

  攀枝花市文化藝術中2018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2018年京劇大戲的劇本創作研討及外請導演排練。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8輛,其中:轎車3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3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2輛。

  2018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為0萬元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文化藝術中心2018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底,攀枝花市文化藝術中心共有車輛8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二)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8年攀枝花市文化藝術中心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526萬元,其中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526萬元。

  十、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基本支出: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攀枝花市文化藝術中心在編在崗人員140名職工2018年定額補助經費1526萬元,主要用于工資、社保、公積金、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

  附件:攀枝花市文化藝術中心2018年預算公開表.xls

                  205010-市文化藝術中心2018年年初政府采購補充公開說明.doc

                  205010-市文化藝術中心2018年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