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攀枝花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2014年部門決算編制的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5-09-25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攀枝花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是受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委托,依法查處演出、娛樂、網吧及互聯網上網服務、電子游戲、美術品銷售、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違法安裝和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和走私盜版影片放映等行為;依法查處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網絡出版、計算機軟件等非法出版物和違法違規活動;依法查處印刷、復制和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及盜版侵權行為;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承擔跨縣區綜合執法和大要案的組織、協調查處工作。

  2014年重點工作:加強執法隊伍“三化”建設,認真做好“掃黃打非”等其他專項整治工作和文化市場消防安全工作,加強文化市場監管工作,規范市場經營行為,抓好全市文化綜合執法人員的執法培訓工作。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是市文廣新局下屬二級決算單位,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4年支隊收入決算總額為174.71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148.44萬元,利息收入0.04萬元,上年結轉收入26.23萬元。收入決算總額較2013年減少7.30萬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專項減少。

  2014年攀枝花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支出決算總額為161.4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2.9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6.4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2.48萬元,項目支出19.55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3.28萬元。支出決算總額較2013年增加5.65萬元,主要原因支付2013年專項經費。

  四、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攀枝花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支隊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承擔全市文化市場發展及監管相關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支隊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支隊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羅列類級全部功能分類,數據來源表2)

  (一)基本支出122.95萬元,主要用于:支隊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公務車運行維護費、黨建經費、郵電費等。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45萬元,主要用于:支隊離退休人員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2.48萬元,主要用于:支隊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四)、項目支出19.55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支隊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4年攀枝花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無安排出國。

  (二)公務接待費

  2014年公務接待費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公務接待。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4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12萬元,較2013年決算數增長50%,主要原因是車輛維修及執法檢查工作增加。

  2014年支隊未購置公務車。

  2014年車輛運行維護費支出3.12萬元,用于執法檢查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支出。

    附件:2014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表.xls

 

  攀枝花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