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財政預算公開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5-03-17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受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委托,依法查處演出、娛樂、網吧及互聯網上網服務、電子游戲、美術品銷售、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違法安裝和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和走私盜版影片放映等行為;依法查處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網絡出版、計算機軟件等非法出版物和違法違規活動;依法查處印刷、復制和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及盜版侵權行為;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承擔跨縣區綜合執法和大要案的組織、協調查處工作。
2015年重點工作:加強執法隊伍“三化”建設,認真做好“掃黃打非”等其他專項整治工作和文化市場消防安全工作,加強文化市場監管工作,規范市場經營行為,開展與江蘇徐州市文化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的對口交流協作工作,抓好全市文化綜合執法人員的執法培訓工作。
二、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5年攀枝花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收入預算總額為147.66萬元,其中:2015年財政撥款收入147.66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147.66萬元,其中:工資支出102.04萬元,日常公用支出27.94萬元,醫療衛生0.5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2.77萬元,退休費0.435萬元。
三、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攀枝花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本單位承擔的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檢查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支隊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住房公積金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支隊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務,主要用于支隊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公務車運行維護費、黨建經費、郵電費等。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主要用于支隊離退休人員支出。
(三)醫療衛生,主要用于支隊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及公務員醫療補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支隊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附件:攀枝花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三公經費預算情況的說明.doc
攀枝花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2015年“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統計表.xls
攀枝花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