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攀枝花市文化館2016年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6-02-17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目前部門預算的編制實行綜合預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預算中。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其主要責任和任務:組織群眾文化活動,繁榮群眾文化事業。文化宣傳、文藝活動組織、文藝演出組織、相關培訓、業余創作團體管理,業余文藝創作組織、縣區鄉級文化館(站、室)業務指導、群眾文藝理論研究、文化交流、(民族、民間)文化藝術遺產收集整理與保護、相關文化產業經營。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文化館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總編制數34名,2015年底全館從業人員26人,退休人員25人,內設部門10個。
市文化館執行的是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二、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6年攀枝花市文化館收入預算總額為701.59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545.33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收入156.26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701.59萬元,其中:人員支出238.43萬元,日常公用支出30.5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76.40萬元,專項支出256.26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攀枝花市文化館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本單位承擔的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住房公積金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98.96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市政府下達節慶群眾文化活動;文化民生工程;文化藝術遺產收集整理與保護等等。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6.40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6.23萬元,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四、“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6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68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68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15年預算數增下降100%,與2015年預算持平)。
2016年無安排的出國計劃,安排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5年預算數增長/下降100%,主與2015年預算持平)。
2016年公務接待費0.65萬元,計劃用于執行公務、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的用餐費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5年預算數增長/下降**%,主要原因是...(或與2015年預算持平)。
2016年將新購0輛車,其中:轎車0輛、越野車0輛、客車0輛,單位車輛保有量預計達到2輛。
2016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68萬元,用于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業務工作的正常開展。
附件: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