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攀枝花市體育中學2016年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6-02-24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目前部門預算的編制實行綜合預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預算中。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

  按照《義務教育法》的規定確定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保證教育教學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質量要求;開展青少年業余體育的選材和培訓工作;制定業余體育訓練參賽及管理制度,組隊參加省青少年體育競賽;向國家、省級運動隊輸送青少年體育后備人才。

  (二)主要工作

  一是按照第十三屆省運會規程,完成運動隊招生組隊工作;二是保證訓練質量和時間,加強訓練科學管理,提升訓練水平,完成2016年省年度錦標賽任務,按國家高水平后備人才基地的認定條件,完成運動員的輸送任務。三是強化、規范教學管理,注重課堂教學改革,利用教學現代化和信息化設備,落實教學質量的穩定和提高。四是學生違法犯法率為零,確保無交通、安全、消防、食品衛生等事故發生。五是做好青少年活動中心后續項目和射擊場新建項目建設相關工作。

  二、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6年攀枝花市體育中學收入預算總額為899.2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899.2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收入0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899.2萬元,其中:人員支出447.59萬元,日常公用支出46.5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15.07萬元,專項支出19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攀枝花市體育中學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本單位承擔的青少年體育事業發展及青少年培育、輸送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體育中學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住房公積金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體育中學為完成省運會下達的目標任務,培養、輸送優秀的體育后備人才等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主要用于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省運會下達的目標任務,培養、輸送優秀的體育后備人才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四、“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0.99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99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15年預算持平。

  2016年攀枝花市體育中學根據工作安排的出國計劃,擬安排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5年預算數增加0.19萬元,增長23.75%,主要原因是來攀冬訓隊伍及國家、省領導來攀考察攀枝花訓練場地、選材、運動隊比賽及交流事宜增加接待費用。

  2016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公務、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的用餐費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0萬元較2015年預算數增加0.5萬元,增長5.26%,主要原因2016年公務車保險及維修維護增加。

  2016年將新購0輛車,其中:轎車0輛、越野車0輛、客車0輛,單位車輛保有量預計達到3輛。

  2016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萬元,用于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攀枝花市體育中學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

  附件: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