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四川省攀枝花市散裝水泥辦公室2014年部門決算編制的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5-10-28 來源:市散裝水泥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散裝水泥辦公室(攀枝花市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改革管理中心)是隸屬于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的副縣級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共有編制十名,實有在職人員10名,退休人員1名。我辦(中心)主要負責全市散裝水泥(包括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新型墻體材料和建筑節能的具體行政管理工作。
2014年,在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正確領導和市財政部門的大力支持、關心下,我辦(中心)的工作得以順利開展,圓滿完成了2014年省建設廳、市住建局下達的散裝水泥、新型墻材和建筑節能各項目標任務。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商品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節約了有限的社會資源,減少了粉塵和噪音污染,提高了工程建筑質量和工作效率,縮短了建設周期;推廣使用節能型建筑材料,使可再生能源有效利用,是節能減排的重要舉措,有效降低了建筑使用能耗,保護了生態環境,改善了人居環境,促進了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通過幾年來的宣傳推廣,散裝水泥、建筑節能材料和新型墻體材料對社會和環境的利益越來越多地被廣大市民和我市建筑設計單位、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建筑施工企業等相關單位了解和認可,并在建筑施工中得以廣泛應用。目前,我市建城區內的工地均使用了新型墻體材料,城區和區縣城區內實行了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我市新建建筑均要求按國家及省相關節能標準進行節能設計,使用經我辦(中心)備案的節能建筑材料,對既有建筑將啟動節能改造工作。為維護散裝水泥、建筑節能和新型墻材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保證節能建筑材料和工程建設質量,按照省建設廳和市住建局要求,我辦(中心)不斷加強對生產企業設備、人員從業資格、產品質量以及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管。
一、組織收入的專項資金征收情況
2014年,我辦(中心)負責管理的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和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額為1623.72萬元,其中:散裝水泥專項資金226.32萬元(市城建資金辦代收199.92萬元),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1397.4萬元(全部由市城建資金辦代收),超額完成年初200萬元的目標任務,較上年減少了141.58萬元,專項資金收入較上年有所減少,主要是因為2014年,我市房地產不景氣。
二、2014年財政資金安排使用情況:
2014年,市財政下達經費指標5251500.88元,使用指標4201300.88元,指標結余1050200元,均為2014年省級下達專項指標,結余指標具體構成為:
1、省級下達散裝水泥宣傳、培訓、執法、調研經費450200元(支出功能分類科目:2156099其他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支出);
2、省級下達綠色建筑推廣應用經費600000元(支出功能分類科目:2111201可再生能源)。
因兩項資金年末才下達,來不及安排和使用,已向市財政部門申請結轉2015年使用。
三、支出情況與上年對比分析
與上年相比,2014年基本支出1,158,650.99元,較2013年基本支出1094406.4元平緩增長了64244.59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調資,工資福利支出和公積金略有增加,日常公用支出標準較上年也略有增長。
項目支出2,856,289.16元,較上年度1844480.79元有較大增長,主要因為:
1、2014年,經我辦劃撥給相關企業的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和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共計160萬元,也列入我辦收入和支出,使收支增大。
2、扣除劃撥給相關企業的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和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共計160萬元,其余項目支出1256289.16元,較上年項目支出1844480.79減少了588191.63元,主要因為上年有政府采購車輛費用60萬元。扣除60萬元上年車輛采購款和今年下撥企業160萬元的專項經費,我單位用于工作開展的業務經費兩年基本持平。我單位項目支出主要內容:(1)按照國家住建部、省住建廳要求,每年須針對全市120余個在建工程項目開展兩次建筑節能專項檢查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抽查工作,檢查結果作為對我單位考核指標之一,建筑節能專項檢查專業性強,涉及面廣,需聘請市內建筑節能專家及多個部門相互合作才能完成;(2)為加強商品混凝土質量管理,從源頭上保證建筑工程質量,從2012年起,每半年須對我市11家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含攪拌站)開展兩次評級管理檢查,檢查內容涉及資質管理、從業人員、試驗設備、生產設備、質量保障體系、節能減排等內容,增加了聘請相關專家到現場進行檢查和評定產生的各項費用;(3)用于散裝水泥、新型墻材、建筑節能材料宣傳推廣、業務培訓、現場檢查、調研;(4)由于業務工作內容拓展,建筑節能和散裝水泥工作要求提高,內容增多,項目經費用于彌補日常業務工作經費不足。
四、資產負債情況分析
2014年通過政府采購新購置辦公設備一批(復印機、傳真機、掃描儀、數碼照相機等)價值36020元,已計入本單位固定資產。其他應收款190,763.81元為2014年12月預付2015年上半年市城投公司的臨時聘用人員勞務派遣費。其他應付款96.68元為職工應付個人所得稅,次月即2015年1月份申報并支付。
2015年是實現“十二五”規劃的重要一年,我辦(中心)將繼續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十項規定”要求,不斷完善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監督管理和預算執行力度。在新的一年里,我們將繼續努力,開拓進取,全力打好“六大硬仗”,扎實推進“三個加快建設”,使我市的建筑節能、新型墻材和散裝水泥推廣使用工作更上一個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