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2016年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6-02-19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目前部門預算的編制實行綜合預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預算中。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我單位主要負責高校畢業生人事代理、檔案管理、考試類證書發放、專家示范基地管理和人才招聘等工作。

  二、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6年我中心收入預算總額為695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635萬元,事業收入60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695萬元,其中:人員支出340萬元,日常公用支出4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2萬元,專項支出28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本單位承擔的專家示范基地管理、攀枝花市專家療養體檢等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中心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住房公積金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中心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20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

  1、物業管理費

  市人才中心、社保局、考試中心、培訓中心的2016年物業管理費預算,均在我中心。共有面積5800㎡*7元/㎡*12個月=48.72萬元。

  2、檔案管理費

  根據于市長2014年11月29 日在攀人社【2014】97號批示:人才中心現管理檔案75000余份,現檔案已全面取消收費,故檔案管理及維護需10元份/年,共需75萬元。

  3、人才中心成本及業務運轉支出

  2016年中心預收收入60萬元,安排支出。

  4、專家體檢及療養支出

  市人社局已將專家體檢和療養工作移交我中心。年需經費8萬元。

  5、專家示范基地費用

  市人社局已將專家示范基地的申報、認定、管理和經費劃撥工作移交我中心。年需經費60萬元。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32萬元,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四、“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萬元)。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5年預算數持平。

  2016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萬元,用于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工作的正常開展。

  附件: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