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2-18 來源: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2021年
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
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目錄
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成立于1984年8月,隸屬于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從事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人才資源開發、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家服務基層行動、人力資源市場化配置的綜合性人才服務機構。中心下設辦公室、人事代理部、專業技術人才服務部、人才市場部、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部、信息部。
1、做好庫存已退休人員檔案遷移工作。
2、做好企業(改制)解除人員檔案接收工作。
3、突出服務中心,做好公共服務,進一步強化人力資源市場化配置平臺建設,以促進就業保障民生為主線,組織好例行現場招聘會和網絡招聘的同時結合用人單位和求職人員需求適時舉辦專場招聘會。
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0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主要包括:我中心是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內設機構6個,人員編制22人,現實有在編人員18人,退休人員6人,車輛0臺。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2021年收支總預算309.35萬元,較2020年減少141.65萬元,下降31.4%,減少原因為項目經費減少。
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2021年收入預算309.35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09.35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
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2021年支出預算309.3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74.35萬元,占88.68%;項目支出35萬元,占11.32%。
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309.35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09.35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4.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9.95萬元。
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09.35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減少142.35萬元,主要是2021年壓減公共支出和項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09.35萬元,占100%;外交支出0萬元,占0%。
1.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5萬元,主要用于:(1)援藏援彝干部補助。
2.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事業運行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252.21萬元,主要用于:(1)工資福利支出、(2)成本性支出、(2)公務接待等。。
3.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11.21萬元,主要用于:退休費。
4.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20.98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4.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住房公積金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19.95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繳費。
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74.35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42.44 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等。
公用經費31.9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咨詢費、手續費等。
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0.4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4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20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沒有安排因公出國(境)經費。
(二)公務接待費較2020年預算下降5%。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數量少。
2021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接待外地到攀調研學習交流的人員。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20年預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2021年沒有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0輛。
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
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
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2021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為事業單位,按規定未使用機關運行的相關科目。
截至2020年底,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2021年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5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7.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8.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9.“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0.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單位收支總表
表1-1.單位收入總表
表1-2.單位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1至6-3.(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附件: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