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9-02-03 來源:市人才服務中心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能。
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市人才評價推薦中心、市非國有單位經營管理人才服務中心、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前身為渡口市人才交流咨詢服務中心,成立于1984年8月,隸屬于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從事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人才資源開發、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家服務基層行動、人力資源市場化配置的綜合性人才服務機構。中心下設辦公室、人事代理部、專業技術人才服務部、人才市場部、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部、信息部。
(二)2019年重點工作。
1、突出人才工作服務工業經濟發展,確保人才需求目錄和人才動態監測工作在規定時間上線。
2、加快搭建高端人才引進平臺,做好引進知名人才服務機構服務工作。
3、根據攀枝花市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做好檔案室建設和中心整體搬遷工作。
4、突出服務中心,做好公共服務,進一步強化人力資源市場化配置平臺建設,以促進就業保障民生為主線,組織好例行現場招聘會和網絡招聘。
二、單位構成情況
我中心是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內設機構6個,人員編制22人,現實有在編人員19人,退休人員4人,車輛0臺。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我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我中心2019年收支總預算448.7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我中心2019年收入預算448.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48.75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我中心2019年支出預算448.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02.4萬元,占67%;項目支出146.3萬元,占33%。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我中心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448.7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448.7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48.7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我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48.7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減少了42.6萬元,主要是有人員退休。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48.7萬元,占100%;其中:事業運行支出251.5萬元,占56%;其他人力資源事務支出146.4萬元,占33%;基本養老繳費28.8萬元,占6%;住房公積金22萬元,占5%。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251.5元,主要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事務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146.4萬元,主要用于:(1)專家體檢療養工作、(2)成本性支出、(3)檔案管理費、(4)編外合同制用工經費、(5)物業管理費。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28.8萬元,主要用于:支付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醫療補助繳費及其他社會保障繳費等。
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9年預算數為22萬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積金。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我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302.3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65.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70萬元、津貼補貼6萬元、績效工資103.8萬元、機關事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28.9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13.7萬元、公務員醫療保險繳費1.5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2.9萬元、住房公積金22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0萬元、退休費4萬元。
公用經費36.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3.2萬元、水費0.6萬元、電費1.6萬元、郵電費1.7萬元、差旅費13萬元、公務接待費0.5萬元、工會經費3.7萬元、福利費2.3萬元、其他交通費用6.5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5萬元。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我中心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0.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18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與2019年均未有此經費的發生。
根據市外事僑務辦(臺辦)批準的2019年因公臨時出國(境)安排,擬安排出國(境)團組0次,0人。
(二)公務接待費0.5與2018年預算減少0.3萬元。
2019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接待外地到攀調研學習交流的人員。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無
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攀枝花市市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攀辦發〔2018〕75號)文精神,我中心取消所有公務車輛。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0輛,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我中心2019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業務運行經費
2019年,我中心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5萬元,比2018年預算減少5萬元,減少25%。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底,我中心共有車輛0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我中心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46.4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附件:部門預算公開表_[502004]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xls
[502004]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