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03-06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職能簡介。

  負責處理全市受案范圍內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及上級交辦的案件;參與協調處理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突發事件;依法組織協調處理跨地區的勞動、人事爭議;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專、兼職仲裁員和調解員的培訓、考核、任免、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建設,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報表報送;研究提出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政策的意見,制定并組織實施勞動人事仲裁中長期規劃。

  (二)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17年重點工作。

  1、繼續按照四位一體的思路,圍繞“和諧、公正”的目標,做好日常咨詢接待和案件處理工作,全年調解成功率達60%以上,全年仲裁結案率達90%以上;

  2、按照川人社辦發[2016]169號文件要求,從1月1日起市、縣(區)兩級仲裁機構同步啟用仲裁辦案信息系統,努力打造“智能仲裁院”、“數字仲裁庭”,力爭再創建一個省級“示范仲裁院”,確保我市“示范仲裁院”建設率達到50%;

  3、貫徹落實中發[2015]10號、川委發[2016]5號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文件精神,加強調裁銜接、裁審銜接力度,創新爭議化解機制,筑牢群體爭議防線,確保勞動關系和諧、社會穩定的大局不受影響;

  4、全力以赴地做好精準扶貧工作,確保完成我院聯系的貧困戶脫貧任務。

  二、單位構成情況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是我市范圍內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處理的專門機構,成立于2007年4月20日,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獨立核算全額撥款正科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黨政領導干部配備為一正(按正科級干部管理)。自2014年起,我院在崗工作人員11人(在編職工3人,系統內借用4人,聘用3人,系統外借用1人)。車編1輛,實有車輛1輛。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17年收支總預算44.87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17年收入預算44.87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4.87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17年支出預算44.8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9.87萬元,占66.57%;項目支出15萬元,占33.43%。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44.87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4.87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2.7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17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4.87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7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職職工考調走一人;財政調減公用經費及專項經費。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2.70萬元、占95.16%;住房保障支出2.17萬元、占4.84%。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項)2017年預算數為40.08萬元,主要用于:人員經費及確保仲裁調解業務開展,完成調解仲裁目標任務。

  2.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目)2017年預算數為2.62萬元,主要用于:繳納本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

  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7年預算數為2.17萬元,主要用于:繳納職工住房公積金。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9.8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4.2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

  公用經費5.6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公車運行維護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3.1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1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16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

  根據市外事僑務辦(臺辦)批準的2017年因公臨時出國(境)安排,擬安排出國(境)團組0次, 0人。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6年預算下降25%。主要原因是財政調減經費。

  2017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省廳檢查督導工作。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6年預算下降66.67%。主要原因是財政調減經費。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1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萬元,用于1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取證、開庭業務工作等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5.62萬元,比2016年預算減少5.59萬元,下降49.87%。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底,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有車輛1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5萬元。

  附件: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預算信息公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