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仲裁院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9-02-03     來源: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職能簡介。負責處理全市受案范圍內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及上級交辦的案件;參與協調處理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突發涉穩事件;依法組織協調處理跨地區的勞動、人事爭議;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專、兼職仲裁員和調解員的培訓、考核、任免、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建設,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報表報送;研究提出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政策的意見,制定并組織實施勞動人事仲裁中長期規劃。

 ?。ǘ┦袆趧尤耸聽幾h仲裁院2019年重點工作。嚴格按照要求啟用仲裁辦案系統,完成仲裁工作人員統一著裝,強化溝通交流制度,促進裁審銜接,完善機制,

  提升仲裁效能建設。

  二、單位構成情況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是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是財務獨立核算的二級預算單位。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19年收支總預算676832元。

 ?。ㄒ唬┦杖腩A算情況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19年收入預算676832元,其中:上年結轉0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76832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元,占0%;事業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19年支出預算676832元,其中:基本支出526832元,占77.84%;項目支出150000元,占22.16%。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676832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76832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39826元、住房保障支出37006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ㄒ唬┮话愎差A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76832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166632元,主要是2019年事業單位考調1人,2019年在職4人,比2018年預算增加1人。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39826元,占94.53%;住房保障支出37006元,占5.47%。

 ?。ㄈ┮话愎差A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項)2019年預算數為591299元,主要用于:完成2019年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目標任務及日常工作。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目)2019年預算數為48527元,主要用于:繳納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部分。

  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公積金(項)2019年預算數為37006元,主要用于:繳納單位職工公積金單位部分。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526832元,其中:

  人員經費44598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

  公用經費80849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9260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元,公務接待費1260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8000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18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沒出國人員。

 ?。ǘ┕珓战哟M較2018年預算下降3.08%。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省市十項規定。

  2019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接待省廳來攀督導和其他省市同行來攀考察調研等工作。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18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嚴格公務車使用。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1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元。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8000元,用于1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處理、突發維穩事件處置等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19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ㄒ唬I務運行經費

  2019年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是財政撥款事業單位,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0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0元。

 ?。ǘ﹪匈Y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底,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有車輛1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ㄈ┛冃繕嗽O置情況

  2019年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5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業務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部門預算公開表_[502007]攀枝花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xls

                  [502007]攀枝花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rar

                  502007攀枝花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說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