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03-06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職能簡介。
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管轄范圍內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負責對管轄范圍內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有關案件,以及市人社局認為需要查 處的下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管轄范圍內的重大、疑難案件的調查處理;承辦市人社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點工作。
2017年,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的工作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上級的工作要求,結合自身工作實際,進一步以打基礎、強服務、促規范、樹亮點、保穩定為抓手,全面提升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上水平,為構建攀枝花和諧勞動關系再做新貢獻。為此,我隊2017年重點工作:按照國家十二部委安排部署繼續開展全國兩會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秩序專項行動;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年度審查工作;開展“雙隨機”工作;開展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工作;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專項行動;開辦培訓班,對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業務培訓;開展送法進企業、園區、社區服務活動;召開全市勞動保障監察案例研討會;開展兩節期間農民工工資清欠專項行動。
二、單位構成情況
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是參公事業單位,現有編制11人,實有人數9人,車編1臺,實有執法車1臺,聘用人員3人。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2017年收支總預算159.29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2017年收入預算159.2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59.29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2017年支出預算159.2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3.29萬元,占96.23%;項目支出6萬元,占3.77%。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59.29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59.29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7.6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1.69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59.29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14.75萬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7.60萬元,占92.66%;、住房保障支出11.69萬元,占7.34%。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勞動保障監察(項)2017年預算數為133.33萬元,主要用于:人員工資、及社會保險費、保障日常辦公運行,完成勞動保障監察專項目標任務檢查。
2.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目)2017年預算數為14.27萬元,主要用于:繳納本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
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7年預算數為11.69萬元,主要用于:繳納職工住房公積金。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53.2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29.5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
公用經費23.7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公車運行維護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2.4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4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16年預算持平。
根據市外事僑務辦(臺辦)批準的2017年因公臨時出國(境)安排,擬安排出國(境)團組0次, 0人。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6年預算與2016年預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市十項規定。2017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接待上級來攀檢查工作。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6年預算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車改革,我隊只保留1臺執法用車。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1輛。
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
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萬元,用于1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勞動保障監察外出執法檢查等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23.74萬元,比2016年預算增加1.13萬元,增長5%。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底,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有車輛1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1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