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四川省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2014年部門決算編制的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5-10-29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按照決算管理有關規定,2014年部門決算編報內容包括預算單位的全部收支情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職能: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管轄范圍內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負責對管轄范圍內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有關案件,以及市人社局認為需要查 處的下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管轄范圍內的重大、疑難案件的調查處理;承辦市人社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2014年工作情況

  (一)完成勞動保障監察目標任務情況。主動監察用人單位2312戶,涉及勞動者70352人。審查用人單位報送書面材料962 戶,涉及勞動者64327人;參與處理突發事件84件,涉及勞動者人數6625人;追發勞動者工資待遇13562.5555萬元,涉及勞動者11585人;督促9戶用人單位為25名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24.93萬元;督促1戶用人單位為2名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接受舉報投訴142件,立案142件,結案142件,結案率100%;

  (二)主要工作

  1、加強隊內的學習和對外宣傳力度

  一是狠抓支隊內部工作人員的學習,先后組織多次隊務會學習《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全體職工系統的學習了十八大報告及習主席的系列講話。

  二是結合業務工作和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活動,免費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放《勞動合同書》樣本6000余份,《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匯編》、《求職須知》、《投訴指南》、《監察》、《致廣大建筑施工企業的信》、《溫馨提示》等宣傳資料76000余份。

  2、專項執法檢查工作的完成情況

  (1)認真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根據省人社廳《關于開展季度農民工工資專項排查和社會保險專項檢查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4]64號)和攀人社發[2014]182號通知的要求,我隊從2014年5月4日開始,在管轄范圍內認真貫徹欠薪處理責任制和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截止2014年9月25日,檢查排查用人單位戶數2029戶,處理工資支付類案件數124件,工資支付類突發事件45件,不辦社會保險登記類案件數17件,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類案件8件,追發勞動者工資10006.416萬元(其中農民工工資9793.176萬元),涉及勞動者人數10786人(其中農民工人數10397人),督促繳費17戶單位,涉及勞動者17人,金額12.66萬元,督促登記19戶單位,涉及勞動者4300人。

  專項檢查開展以來,我隊采取上企業講解政策、設立政策咨詢點、張貼專項檢查公告、發放宣傳資料、在新聞媒體公布舉報投訴電話等形式,廣泛宣傳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攀枝花最低工資支付標準》、《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宣傳,營造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環境。針對市級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中央企業、省屬企業在攀單位、金融保險行業等用人單位招用工特點,我隊還采取送達詢問通知書、通過黨政網發放自制的調查表以及深入各用人單位進行檢查和上門發放表格等多種形式進行摸底排查,主動掌握各用人單位招用工的基本情況。

  (2)認真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為依法規范人力資源市場秩序,保護廣大求職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安廳、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的通知>》(川人社明電[2014]1號)的要求,我隊從2014年2月7日開始,在管轄范圍內開展了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根據專項行動要求,我市實行分級負責,分片包干,協作聯動的方法開展專項行動。在國家及省里開展專項行動之前,我隊根據進城務工人員求職特點,在春節假期結束求職高峰期的時候就對我市人力資源市場秩序進行了清理整頓。我支隊除對自己負責范圍開展行動外,還組織力量對各縣(區)的行動進行指導、督促。一是利用多種途徑多種方式加大宣傳力度,形成較好的行動聲勢,社會影響大。通過在各勞動力市場懸掛宣傳橫幅,設立宣傳欄,公布用工信息,公布清理整頓重點和舉報投訴電話。在進城務工人員極易聚集的地方設立宣傳專欄,引導求職者到正規職業介紹機構求職,并定點派專人進行巡查,杜絕了非法勞動力市場的形成。共向用人單位、職介機構及求職人員免費發放《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四川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便民服務卡》和《維權手冊》等資料900余份。二是認真接待和受理舉報投訴。設立了舉報投訴接待室和舉報投訴箱,落實專人負責舉報投訴接待。共接待舉報投訴和政策咨詢共3951人次,電話咨詢1758次。三是開展執法檢查,在對管轄范圍內3家具備職業中介資格的機構、攀西人才交流市場、總工會招聘現場會和26戶用人單位進行了檢查。

  通過開展專項行動,我市人力資源市場得到了有序發展。今年在我市未發現以職業介紹為幌子騙取求職人員財物、拐賣婦女或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等現象,我市人力資源市場秩序良好。

  (3)認真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專項檢查。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旅游局、市總工會《關于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攀人社發[2014]238號)統一部署,我隊從2014年7月6日至8月9日在管轄范圍內組織開展了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專項檢查。我隊充分依托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建設成果,結合平時掌握的具體情況,對重點檢查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單位進行了拉網式的檢查。我隊與市旅游執法支隊和總工會成立聯合執法檢查小組,對管轄范圍內的重點用人單位、星級賓館和旅行社進行了檢查。此次專項檢查共出動執法檢查人員6人次,共檢查各類用人單位28戶,涉及勞動者1461人。其中用人單位9戶,涉及勞動者452人;星級賓館10戶,涉及勞動者942人;旅行社7戶,涉及勞動者18人;勞務派遣單位2戶,涉及勞務派遣人員49人。

  (三)積極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應用工作

  一是對系統運用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收集整理,報局信息中心,并協助軟件開發公司進行整改完善。

  二是對全市5個區縣和市釩鈦產業園區及下屬機構、系統使用情況進行督導。并對系統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疑問進行現場解決。

  三是現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辦理、用人單位年度審查已全部實現網上運行,實現了網絡動態監控,監察工作網絡化處理的常態化管理。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4年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收入決算總額為149.75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141.75萬元,上年結轉收入8萬元。收入決算總額較2013年減少13.71萬元,主要原因2013年省廳下撥專項資金10萬元用于勞動保障監察基礎建設購置車輛。

  2014年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支出決算總額為145.03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7.4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6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4.73萬元。支出決算總額較2013年增加/減少9.11萬元,主要原因2013年省廳下撥專項資金10萬元用于勞動保障監察基礎建設購置車輛。

  四、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承擔全市勞動保障監察事業發展相關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羅列類級全部功能分類,數據來源表2)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7.43萬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在編職工工資、聘用人員工資、勞動保障監察專項檢查工作業務運行。

  (二)住房保障支出7.60萬元,主要用于:在編職工公積金。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4年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較2013年決算數增長/下降0%(或與2013年決算持平)。

  2014年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出國(境)團組主要包括:0(團組名稱、出訪地點、取得成效)等。

  (二)公務接待費

  2014年公務接待費0.24萬元, 2013年決算持平。

  2014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具體項目)。國內公務接待4批次,25人,共計支出0.24 萬元,開支內容包括:接待省廳檢查工作2次、金額0.15元;接待外省及其他地市州來攀學習考察人員2次、金額0.10萬元。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4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29萬元,較2013年決算數增長514%,主要原因是2013年購車一臺。

  2014年按規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0輛,車輛購置支出0萬元,其中:轎車0輛、金額0萬元,越野車0輛、金額0萬元,載客汽車0輛、金額0萬元0。截至2014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3輛,其中:轎車2輛、越野車1輛。

  2014年車輛運行維護費支出4.29萬元,用于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社保繳費稽核、人力資源市場清理整頓等工作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支出。

    附件:2014年度部門決算公開樣表(監察支隊).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