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02-27     來源:市財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地理信息中心,負責攀枝花市基礎地理信息的建設、管理和維護;負責全市地理信息的匯集、加工、處理和集成; 統籌我市對遙感影像的需求,制定年度計劃,組織我市遙感影像獲取與加工處理工作,負責我市遙感影像統籌服務平臺的運行維護;面向全市提供最新城市空間定位信息服務,實現信息共享;負責城市空間定位信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

(二)攀枝花市地理信息中心2018年重點工作:

一、完成網上房產超市項目建設;

二、繼續推進天地圖攀枝花的推廣應用;

三、繼續推進測繪應急及影像統籌工作;

四、繼續開展多規合一平臺建設研究;

五、為攀枝花市地理信息建設服務。

二、單位構成情況

攀枝花市地理信息中心為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下屬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地理信息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攀枝花市地理信息中心2018年收支總預算668.23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地理信息中心2018年收入預算668.2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68.23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地理信息中心2018年支出預算668.2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68.23萬元,占25%;項目支出500萬元,占75%。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地理信息中心2018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668.23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68.23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68.23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地理信息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68.23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增加 16.70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中的工資及福利支出增加了18.21萬元,日常公用支出減少了1.51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68.23萬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2018年預算數為668.23萬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地理信息服務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地理信息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668.23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44.7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等。

公用經費23.4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三公經費、郵電費、工會經費用、福利費、差旅費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地理信息中心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7.59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39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7.20萬元。

(一)無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安排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7年預算下降10%。

2018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地理信息服務方面的公務接待支出。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7年預算下降10%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4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3輛,越野車1輛。

2018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20萬元,用于4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地理信息服務工作等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地理信息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業務運行經費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底,市地理信息中心單位共有車輛4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8年攀枝花市城市基本建設檔案館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500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市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3.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支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6.業務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部門預算公開報表(交通綜執).xls

                 305004-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18年年初政府采購補充公開說明.doc

                305004-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18年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