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9-02-01     來源:攀枝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造價站職能簡介。負責全國統一定額、國家規范、四川省建設工程計價定額在本市的貫徹執行;負責收集、整理并上報發布本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人工成本價格信息及造價指數;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竣工結算確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測定、定額解釋及造價糾紛調解,工程造價執業人員及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監督管理等工作。

  (二)市造價站2019年重點工作任務:負責辦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造價咨詢合同備案;辦理建設工程竣工結算確認;負責辦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測定;辦理退還安全文明措施費;辦理建設工程項目的擔保合同托管;負責施工企業規費證年檢及辦證;測算和發布建設工程造價指數、人工費調整系數;搜集和發布本市材料價格信息;編制印發《攀枝花工程造價信息》月刊;完成造價從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和資格管理;組織2019年建設工程造價執業人員考試、辦理造價人員證、章。

  二、單位構成

  無下屬單位。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造價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019年收支總預算311.25萬元,包括城鄉社區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造價站2019年收入預算311.2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11.25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造價站2019年支出預算311.2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萬元,294.95占94.76%;項目支出16.30萬元,占5.24%。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造價站2019年本單位收入預算總額為311.25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311.25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萬311.25元,其中:人員支出244.01萬元,日常公用支出33.2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7.74萬元,專項支出16.30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造價站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11.25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減少29.24萬元,主要是退休2人調出1人,減少人員經費。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263.98萬元,占84.81% ; 住房保障支出20.53萬元,占6.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6.74萬元,占8.59%。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 城鄉社區支出萬元,263.98主要用于本單位日常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及專項業務費用。

  2. 住房保障支出20.53萬元是發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

  3.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6.74萬元是交在職工機關養老保險。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造價站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94.95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61.7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公積金、退休人員獎金。

  公用經費33.2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差旅費、郵電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福利費、工會經費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造價站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2.47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67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80萬元。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8年預算下降67%,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車輛減少。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1輛。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8萬元,用于1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造價站業務工作等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造價站2019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市造價站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11.25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減少29.24萬元,主要是退休2人調出1人,減少人員經費。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2018年底,市造價站共有車輛1輛,其中執法執勤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市造價站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6.30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市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3.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6.業務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部門預算公開表_[801008]攀枝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xls

                  [801008]攀枝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項目支出績效目標.zip

                  801008攀枝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說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