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務服務中心2023年單位預算公開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2-03 來源:市公務服務中心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公務服務中心
2023年單位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公務服務中心概況
一、職能簡介
二、2023年重點工作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公務服務中心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公務服務中心概況
一、職能簡介
1.負責黨和國家領導人或曾經擔任過該級別職務的老領導的接待任務;
2.負責省部級領導或曾經擔任過該級別職務的老領導的接待任務;
3.負責省級及以上的檢查組、調研組、巡視組、督察組、考核組等綜合工作組的接待任務;
4.負責友好地(市、州)主要領導、黨政代表團的接待任務;
5.負責舉辦、承辦的全國性、區域性會議以及大型活動的重要來賓的接待任務。
二、2023年重點工作
1.堅持系統觀念,形成“謀劃工作在前,整體推動在后”意識。進一步注重研究把握公務服務的輔政職能,發揮主觀能動性,想在前、干在前,特別是在攀枝花高質量推動“一三三三”戰略的背景下,接待工作必須有更高站位、更大作為,攀枝花市公務服務中心將積極主動謀劃創新接待工作的方式方法,以高度的責任感和飽滿的工作熱情,通過一個個“小接待”,對外形成攀枝花良好的一個“大形象”,持續打造攀枝花接待服務品牌,以優質的接待服務能力助力全市高質量發展。
2.制定周密接待計劃,進一步提升接待質量。要在現有工作模式的基礎上,精益求精,提前摸清接待任務細節,并根據領導和來賓的目的、規模及來訪事項制定周密的接待計劃,例如迎來送往的時間安排,酒店住宿和餐廳的預定安排等,特別是要針對不同的事項安排充足的人手,確保服務工作的順利開展。在不同事項間要更要注重轉場的安排和協調,保證整個接待期間不同事項能高效開展。
3.加強對接協調,建立高效暢通的接待渠道。一是要與其他部門、縣(區)進一步建立常態化的溝通協調機制,事前要及時與部門、縣(區)對接,請部門、縣(區)提供準確可靠的接待信息,信息的不及時以及內容的多次修改,都不利于接待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以“誰接待、誰負責、誰處理”的原則,由各自一名工作人員專人負責相關事宜,并在接待過程中做到相關信息互通有無,行動協調一致,確保接待工作的圓滿完成。二是充分發揮市公務服務中心在全市公務服務工作中牽頭抓總、統籌協調的“橋梁紐帶”作用,繼續到縣(區)公務服務中心開展調研,交流經驗、互促提升,并適時抽調縣(區)優秀接待工作人員到市公務服務中心進行輪崗學習,推動全市接待工作“大格局”更加高效順暢運行。
4.創新工作思路,優化接待品質。接待工作要順應新形勢,必須創新工作理念,提升接待檔次,在“巧”上下功夫,領導和來賓到攀枝花,既有檢查指導、工作交流、實地考察等不同側重點,也有日常生活、精神文化等不同現實需求。公務服務中心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將提前準確把握客人在需求、性格、愛好等方面的不同特征,搞好人性化服務、個性化服務,讓客人真正“帶著目的而來,載著收獲而歸,懷著滿意而別”。一是將重新對接待手冊、餐桌卡、工作牌以及溫馨提示卡等接待用品進行優化設計,并對工作著裝統一規范,進一步樹立良好的接待形象與精神風貌;二是將攀枝花自然景觀、人文景觀、三線精神、攀枝花歷史文化等與接待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讓來賓深入了解攀枝花的人文和經濟發展,既豐富接待的文化內涵,又很好地推介攀枝花,達到接待和宣傳的雙重目的;三是立足鄉土風味,指導本土餐飲行業,開發、研究新的本土特色菜品,通過菜肴讓地方文化嵌入接待、讓鄉土風味融入接待,體現出我市獨有的文化特色。
5.定期開展培訓工作,提高工作人員業務能力水平建設。在新形勢背景下,公務服務工作在促進對外的政治、經濟、文化交流以及樹立本地區良好形象方面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已越來越明顯。因此,提高接待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造就一支業務精、能力強的高素質接待隊伍工作迫在眉睫。中心將在日常工作中定期開展工作例會,總結前期經驗與不足,不斷完善接待服務工作,并適時邀請專業禮儀老師開展業務培訓,有針對性地加強工作人員儀容儀表、公務禮儀、乘車禮儀、餐桌禮儀等知識學習,全方位增強全市公務接待和服務能力水平建設。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公務服務中心
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公務服務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公務服務中心2023年收支預算總數469.65萬元,比2022年收支預算總數415.81萬元增加53.84萬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市公務服務中心為新劃轉的預算單位,4月財務賬正式從市機關服務中心剝離,1-3月在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支付的公務接待費39萬元、公車運行維護費3萬元,2023年市公務服務中心增加1名事業編制人員,人員經費增加11.84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公務服務中心2023年收入預算469.65萬元,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公務服務中心2023年支出預算469.6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09.15萬元,占45%;項目支出260.50萬元,占55%。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公務服務中心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469.65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增加53.84萬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市公務服務中心為新劃轉的預算單位,4月財務賬正式從市機關服務中心剝離,1-3月在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支付的公務接待費39萬元、公車運行維護費3萬元,2023年市公務服務中心增加1名事業編制人員,人員經費增加11.84萬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69.65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48.3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6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6.1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50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公務服務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69.65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加53.84萬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市公務服務中心為新劃轉的預算單位,4月財務賬正式從市機關服務中心剝離,1-3月在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支付的公務接待費39萬元、公車運行維護費3萬元,2023年市公務服務中心增加1名事業編制人員,人員經費增加11.84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48.30萬元,占9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66萬元,占2%、衛生健康支出6.19萬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6.50萬元,占2%。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23年預算數為170.30萬元,主要用于:人員經費54.91萬元,公用經費115.39萬元。
2.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3年預算數為17.50萬元,主要用于聘用人員經費。
3.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0.5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公務服務中心辦公場所衛生。
4.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專項業務(項),2023年預算數為260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務服務中心2023年度公務服務專項工作的開展。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8.67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公務服務中心2023年度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23年預算數為4.17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公務服務中心2023年度醫療保險繳費。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3年預算數為0.4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公務服務中心2023年度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
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1.62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公務服務中心2023年度其他醫療支出保險繳費。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6.5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公務服務中心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公務服務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09.15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93.7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8.26萬元、津貼補貼2.44萬元、績效工資33.46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8.66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4.17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2.02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0.76萬元、住房公積金6.5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7.50萬元。
公用經費115.3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0.77萬元、水費0.15萬元、電費0.38萬元、郵電費0.26萬元、差旅費3.06萬元、公務接待費100萬元、工會經費1.08萬元、福利費0.5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4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71萬元。
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公務服務中心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08.42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0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8.42萬元。根據工作統一安排,2023年市本級年初部門預算暫不編列因公出國(境)經費。執行中,市級部門確需執行出國(境)任務和計劃的,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按程序報市政府審批后安排經費。
(一)公務接待費較2022年預算下降75%。主要原因是嚴格公務接待費的管理,同時也保障公務服務專項經費的順利推進。
2023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市委、市政府下達的公務接待任務。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2年預算持平。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5輛,其中:轎車1輛,大型客4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萬元,用于5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務接待任務、公務服務專項任務等工作開展。
六、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市公務服務中心2023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一)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情況說明
2023年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與2022年預算持平,均未作安排。
(二)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情況說明
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22年預算持平,均未作安排。
2023年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
2023年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公務服務中心2023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市公務服務中心2023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23年,市公務服務中心為事業單位,按規定未使用機關運行的相關科目。
(二)政府采購情況
市公務服務中心2023年無政府采購項目,未安排政府采購預算。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底,市公務服務中心共有車輛5輛,其中,定向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2023年單位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23年市公務服務中心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2個,涉及預算260.5萬元。其中:人員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萬元;運轉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萬元;特定目標類項目2個,涉及預算260.5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事業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本單位開展財政綜合業務、預決算編審等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專門性財政管理工作的項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專項業務(項):指本單位開展財政綜合業務、預決算編審等的專項工作的項目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行政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行政事業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在職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支出。
7.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8.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11.單位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一般設備購置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