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2016年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6-02-19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目前部門預算的編制實行綜合預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預算中。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職能:1、宣傳、貫徹土地、礦產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2、受委托按權限對土地、礦產資源規劃、開發、利用、保護、管理、整理和權屬變更等進行監督檢查;3、開展動態監查,及時發現和制止國土資源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土地、礦產方面的違法行為;4、協助調處土地、礦業方面的違法行為;5、依法對土地和礦產市場實施監督和檢查;6、承辦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交辦的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主要工作1、強化執法監察動態巡查工作力度;2、加強國土資源違法違規行為整改查處力度;3、加大宣傳,強化預防的打擊私挖盜采工作力度;4、加強學習和業務培訓,進一步提升隊伍整體執法水平和能力;5、建立國土資源數字執法監管平臺;6、抓好廉政建設,提高執法隊伍素質;7、做好2015年度衛片執法檢查工作;8、完成市局交辦的土地、礦產執法監察相關工作。

  二、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6年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收入預算總額為593.78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593.78萬元,其中:人員支出405.32萬元,日常公用支出73.9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64.48萬元,項目支出50.0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本單位承擔的全市土地、礦產資源的監督、檢查、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住房公積金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ㄒ唬﹪临Y源氣象等支出480.65萬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等支出。

 ?。ǘ┥鐣U虾途蜆I支出17.19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支出。

 ?。ㄈ┳》勘U现С?5.94萬元,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四)城鄉社區支出50.00萬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按照規定國土資源執法辦案支出。

  四、“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2.37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1.48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0.89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89萬元)。

 ?。ㄒ唬┮蚬鰢ň常┙涃M較2015年預算數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國(境)。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5年預算數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6年該部門獨立核算。

  2016年公務接待費1.48萬元計劃用于執行公務、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的用餐費等。

 ?。ㄈ┕珓沼密囐徶眉斑\行維護費較2015年預算數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6年該部門獨立核算。

  2016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89萬元,用于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執法監督等工作的正常開展。

  附件:2016年執法支隊預算公開附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