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國土資源局仁和區分局財政預算公開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5-03-18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能: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組織開展國土資源法制宣傳教育;2、負責轄區內礦產資源管理、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與監管工作。負責權限內采礦權審批登記、發證工作;3、承擔轄區內耕地保護的責任,擬定并組織實施耕地保護、基本農田保護政策,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4、編制并組織實施轄區內國土資源各項專項規劃,并依法監督實施;5、受市局委托負責轄區內村民宅基地審批、臨時用地審核和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登記發證。指導轄區內土地征收、土地儲備工作; 6、協助市局做好轄區內的土地、礦產資源的勘測、規劃、調查、登記、發證等工作,依法調解土地、礦產權屬糾紛;7、協助市局管理轄區內的土地、礦產市場。協助市局做好轄區內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違法案件查處和信訪工作; 8、負責推進轄區內國土資源科技進步和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9、負責轄區內基層國土資源管理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10、負責分局和轄區內國土資源管理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業作風建設; 11、承辦市國土資源局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 2015年重點工作:
(一)抓保障,促發展
1.做好全區的耕地保護工作,并積極組織實施土地整理項目建設,為耕地占補平衡提供指標保障。
2.繼續做好集體土地確權登記頒證的后續工作,查漏補缺,加強土地權屬糾紛調處和數據庫建設,并配合做好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
3.積極組織開展農用地征(轉)用報批工作。
(二)嚴格礦權管理,做好采礦權、探礦權年檢和相關規費的征收,辦理權限內采礦權的登記、變更、延續等工作,配合做好煤礦兼并重組的礦權管理工作,開展礦業權設置方案的局部調整和礦權的出讓工作。
(三)加強地質環境保護,搞好地質災害防治。
(四)嚴格落實國土資源執法動態巡查責任,加大動態巡查力度,依法嚴厲打擊私挖盜采礦產資源的違法行為。
二、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5年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仁和區分局收入預算總額為353.9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353.9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353.9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51.36萬元,城鄉社區事務90萬元,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193.3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9.23萬元。
三、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仁和區分局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本單位承擔的仁和區土地、礦產資源管理、執法監察等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分局及基層國土所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住房公積金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項目支出,是用于分局、基層國土所及執法大隊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主要用于分局及基層國土所事業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等支出。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主要用于分局離退休人員支出。
(三)城鄉社區事務,主要用于分局、基層國土所及執法大隊按照規定開展的國土工作等項目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分局及基層國土所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附件:關于市國土資源局仁和區分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的說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