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東區分局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03-06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職能簡介。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組織開展國土資源法制宣傳教育;

  2.負責轄區內礦產資源管理、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與監管工作。負責權限內采礦權審批登記、發證工作;

  3.承擔轄區內耕地保護的責任,擬定并組織實施耕地保護、基本農田保護政策,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4.編制并組織實施轄區內國土資源各項專項規劃,并依法監督實施;

  5.受市局委托負責轄區內村民宅基地審批、臨時用地審核和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登記發證。指導轄區內土地征收、土地儲備工作;

  6.協助市局做好轄區內的土地、礦產資源的勘測、規劃、調查、登記、發證等工作,依法調解土地、礦產權屬糾紛;

  7.協助市局管理轄區內的土地、礦產市場。協助市局做好轄區內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違法案件查處和信訪工作;

  8.負責推進轄區內國土資源科技進步和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

  9.負責轄區內基層國土資源管理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10.負責分局和轄區內國土資源管理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業作風建設;

  11.承辦市國土資源局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7年重點工作

  1.土地管理工作

  (1)依法保護轄區耕地,確保耕地保有量不少于0.0353萬公頃,基本農田不少于0.01萬公頃。加強和完善基本農田永久劃定工作,全面完成基本農田劃定工作。

  (2)做好年度土地報批工作,完成土地資產運營目標。2016年完成土地出讓金收入0.92億萬元,完成東區政府下達的目標。

  (3)完成2016第5批次3公頃城市征地報建和16公頃局部調規工作。保障了銀江水電站、銀江互通、恒大二期、花舞人間等市、區重點項目。

  (4)嚴格執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

  (5)完成了重點地區重點部位永久基本農田劃劃定工作。

  (6)開展閑置土地清理,加強批后土地利用監管。

  (7)完成了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

  2.地質礦產管理工作

  (1)做好地災防治工作,確保了汛期內未出現因地質災害給國家、個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

  (2)組織開展飛龍汽車修理廠后山泥石流、瓜子坪新民路352號邊坡治理、銀江鎮紅花田邊坡治理、瓜子坪天驕名城邊坡等10個地災隱患點的治理。

  (3)加強礦政管理。一是完成2016年礦山年度檢查工作;二是加強礦山日常監管及動態巡查;三是加快“9.19”災后重建項目的建設。

  3.衛片執法工作

  按時完成國家下發2015年度東區土地衛片89個圖斑、省督察局下發29個圖斑、省廳發礦產4個圖斑的核查和整改工作。通過查處和整改,降低了問責比例,確保了東區2016年度衛片執法工作沒有被國土資源部、省、市問責或者約談的情況。

  二、單位構成情況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東區分局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1個,攀枝花市東區國土資源所;代為管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東區大隊。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東區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只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城鄉社區支出、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住房職障支出: 2017年收支總預算132.76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東區國土分局2017年收入預算132.76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2.76萬元,占92.47%;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10萬元,占7.53%。

  (二)支出預算情況

  東區國土分局2017年支出預算132.7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2.76萬元,占92.47%;項目支出10萬元,占7.53%。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東區國土分局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32.76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2.76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10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城鄉社區支出、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住房職障支出。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東區國土分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32.76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8.5萬元,主要是增加職工養老保險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15萬、城鄉社區支出10萬、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103萬、住房職障支出8.61萬。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15萬主要是用于分局及國土所養老保險支出。

  2. 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103萬用于分局及國土所職工的工資、醫保、一次性獎勵金及目效績效。

  3. 住房職障支出8.61萬主要用于分局及國土所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東區國土分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32.76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96.8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養老保險、一次性獎勵金及目效績效、公積金

  公用經費25.8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差旅費、公務車運行支出、辦公水電費、其他交通費、郵電費、工會經費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東區國土分局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0.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16年預算與2016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都沒有公務出國活動。

  (二)公務接待費與2016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預算接待費基本持平。 2017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省、市業務檢查工作餐接待費。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6年預算下降56.84%。主要原因是因公車改革,車輛減少。單位現有公務用車2輛,越野車2輛。

  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萬元,用于2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東區地質災害防治、礦山安全檢查、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土地管理和衛片執法用車。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東區國土分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0萬元,其中:項目支出10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東區國土分局以及下屬東區國土資源所,比2016年預算減少27.49%,減少的原因公務車減少,公車運行費用減少。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底,東區國土分局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2輛(車輛數應與“三公”經費說明中單位現有公務用車保有量一致),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若沒有的請填寫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無。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東區國土分局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6.74萬元。

  附件: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東區分局預算信息公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