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地方海事局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03-06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攀枝花市地方海事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單位職責為:對轄區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開展檢查,按規定的處罰權限,對違法船舶、設施和人員以及所有人和經營人實施處罰;負責市內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的統計和調查處理工作。并對縣區海事處的相關業務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轄區內船舶的法定檢驗,負責辦理和監督、檢查轄區的船舶登記、船舶進出港簽證等監督管理業務工作;負責轄區水域通航秩序和維護等工作。對轄區內船舶發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以及船舶防抗雷雨大風和船舶大面積污染水域應急反應等工作。
2017年,我局具體工作如下:
一、我局將按照“暢通通道、構建樞紐、完善功能”的思路,重點抓好提升航道等級、建設重點作業區、完善支持保障系統等主要工作。督促縣(區)完成海巡艇、海事工作躉船及海事工作碼頭續建工作,啟動攀枝花港作業區工程前期工作。
二、深入推進《航道法》的學習宣傳貫徹,加大航道執法力度,依法保護航道安全暢通。全面推行水路運輸公司化經營模式。認真做好黃金周、小長假和汛期等重要時段旅客運輸服務保障工作,深化二灘庫區客運船舶優質服務競賽活動,著力提升水路運輸服務質量和水平。
三、加大巡航檢查力度,嚴格落實渡口安全管理責任制,強化港口、碼頭現場監管和船舶專項安全檢查,及時查處各類隱患。加強二灘庫區網箱拆除后的安全隱患整治力度,保障船舶安全航行。進一步加強水上交通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加大安全應急資金投入,增配安全應急專業裝備,強化應急人員技能培訓。
四、強化職工自學和集中學習的思想意識,努力建立一支學習型海事隊伍。積極派員參加部、省組織的海事機構業務工作培訓,重點加強船舶檢驗、行政執法、安檢等技業務知識和技能培訓,提高職工的執法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單位構成情況
我單位由市地方海事局和市水上應急救援中心兩家單位組成。現單位編制23名(其中地方海事局18名,水上應急救援中心5名)。市地方海事局內設三科一室:航務管理科、港監船檢科、計劃財務科、辦公室。現實有在職人員19名。退休人員4名。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地方海事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及支出主要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攀枝花市地方海事局2017年收支總預算365.34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地方海事局2017年收入預算365.34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65.34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地方海事局2017年支出預算365.3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15.34萬元,占86%;項目支出50萬元,占14%。
基本支出主要為:人員經費(包括在職和退休人員工資、社保、公積金等)和日常公用經費。
項目支出主要為:航道養護費、 海巡艇使用及維護費、水上安全工作經費、執法服裝購置費等。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地方海事局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365.34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65.34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65.34萬元。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2.9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資、生活補助、醫保以及我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二)交通運輸支出310.47萬元,主要用于我單位在職人員工資、獎金、日常公用經費支出、海巡艇工作經費、水上安全工作經費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1.97萬元,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地方海事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65.34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 59.52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的增加,主要包括人員工資和車貼。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65.3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15.34萬元,占86%,項目支出50萬元。占14%;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基本支出預算:
20805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32.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2.24萬元(退休人員工資、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繳費等),公用經費0.66萬元(退休人員福利費等)。
21401 公路水路運輸支出260.4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95.84萬元(在職人員工資、獎金等),公用經費64.63萬元(日常公用經費)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1.9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1.97萬元(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
項目支出預算:
2140123 航道維護費10萬元,
2140136 安全經費、水上安全巡航巡查經費40萬元
項目經費主要用于航道維護、法律、法規的宣貫,以及海巡艇的使用、維護費,海事執法人員服裝購置費、日常安全工作經費等。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地方海事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365.34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50.0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社會保險繳費等。
公用經費65.2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地方海事局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23.16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1.1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2萬元。
(一)我單位無因公出國(境)經費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6年預算持平。
2017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省、市安全工作方面的接待。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6年預算下降20%。
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后減少公務用車2輛。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1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11輛,
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2萬元,用于11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安全檢查、水上應急救援等工作的正常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無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我單位公務用車11輛,其中執法車輛3輛,另根據《攀枝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關于核定海事監督艇編制的復函》(攀機管函[2007]175號),將我局海事監督艇3艘,按照其主機功率一共折合了8輛轎車。
十、名詞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