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03-06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職能簡介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作為攀枝花市公安局下屬單位,根據攀辦發[2013]72號《攀枝花市公安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文件規定,主要職責是在攀枝花市公安局領導下,負責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執法工作以及攀枝花市公安局22項職責中涉及分局完成的工作職責。
(二)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2017年重點工作
1、以夯實基礎為前提,整合資源,理順關系,著力提高服務實戰能力
(1)全面推進派出所警務機制改革。
(2)全面推進“大部門、大警種”改革。
(3)全面推進駐所刑偵、交警中隊建設。
(4)全面推進“一標三實”基礎信息維護、應用。
(5)全面推進公安安全監管責任落實。
2、以信息建設為引領,深度融合,明確流程,著力深化科技應用水平
(1)加快推進實戰化指揮體系建設。
(2)加快推進信息化應用平臺建設。
(3)加快推進專職化巡防隊伍建設。
(4)加快推進刑事科學技術發展。
3、以規范執法為支撐,以打安防,健全監督,著力推進法治公安進程
(1)以受立案制度分離改革推動執法規范化建設。
(2)以審判為中心訴訟制度改革推動打擊質效提升。
(3)以執法辦案場所升級改造推動辦案質量提升。
(4)以完善考核標準推動執法考評機制建設。
4、以嚴管隊伍為保障,科學施訓,暖警穩心,著力提升隊伍綜合素養
(1)實施黨建帶動隊建的隊伍管理模式。
(2)實施面向實戰的隊伍教育培訓模式。
(3)實施每月輪駐的協警隊伍管理模式。
(4)實施目標績效銜接的統一考核模式。
(5)實施規范定置式警務保障管理模式。
二、單位構成情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為行政單位,二級預算單位,現內設機構25個,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0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195.28萬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255.1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70.1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70.06萬元。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2017年收支總預算5195.28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2017年收入預算5195.2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195.28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2017年支出預算5195.2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898.52萬元,占94.29%;項目支出296.76萬元,占5.71%。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5195.28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195.28萬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255.1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70.1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70.06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5195.28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1039.70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增加873.16萬元,公用經費增加194.58萬元,項目經費減少28.04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行政運行支出3958.36萬元,占76.19%;一般行政管理支出296.76萬元,占5.71%;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96.53萬元,占1.86%;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473.57萬元,占9.12%;住房公積金支出370.06萬元,占7.12%。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公共安全(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2017年預算數為3958.36萬元,主要用于:人員經費及保障工作正常運轉的日常公用支出。
2. 公共安全(類)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目)2017年預算數為296.76萬元,主要用于:辦案業務費支出。
3.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項目)2017年預算數為96.53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經費開支。
4.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目)2017年預算數為473.57萬元,主要用于:繳納在職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開支。
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7年預算數為370.06萬元,主要用于:為在職人員繳納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4898.5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216.1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939.30萬元、津貼補貼2082.97萬元、獎金57.53萬元、社會保險繳費182.85萬元、編內聘用人員工資4.0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0.80萬元、退休費67.77萬元、遺屬生活補助7.26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473.57萬元、住房公積金支出370.06萬元。
公用經費682.4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60.60萬元、水費12.12萬元、電費30.30萬元、郵電費5.20萬元、差旅費90.90萬元、公務接待費8.00萬元、工會經費28.32萬元、福利費34.5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31.15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49.0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2.23萬元。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39.1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8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31.15萬元。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2017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16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無此項安排。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6年預算下降20%。
主要原因是預計公務接待費數量減少。
2017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協調、接待各省、市、州辦案及相關部門來攀開展工作支出。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6年預算下降38.22%。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后,2017年保留車輛數比2016年預算車輛數減少23臺。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8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45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6輛,越野車1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5輛,摩托車23輛。
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31.15萬元,用于80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局偵查辦案、治安巡邏、道路交通管理、處突搶險、應急通信保障等工作的正常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2017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682.41萬元,比2016年預算增加194.58萬元,增長39.88%。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底,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共有車輛80輛(汽車57輛、摩托車23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57輛。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96.7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