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03-06 來源: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目前部門預算的編制實行綜合預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預算中。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單位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指導、檢查、監督本轄區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特種待業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承辦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7年重點工作任務:
1、以強化隊伍建設為抓手,切實推進全警素質大提升
重點推進隊伍正規化建設,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推進黨風廉政建設,推進思想政治建設,保證隊伍的純潔性。
2、以做實業務工作為抓手,切實促進社會治安大平穩
一是狠抓反恐維穩工作,全面確保東區持續穩定;二是狠抓警務實戰能力,全面提升打防控管水平;三是狠抓公安基礎工作,全面助推信息服務實戰。
3、以強化公安改革為抓手,切實增進內生動力大提高
一是強化社會面動態巡邏防控。提高見警率、碰撞率和管事率,實現巡防工作全時覆蓋、快速反應;二是深化實戰化指揮體系建設。從機制上推動情報研判和指揮調度高度融合,增強用警針對性、實效性,提高精確指揮的能力;三是推進合成作戰平臺建設。大力推進視頻偵查建設,強化硬件支撐和軟件投入,積極爭取各方支持,有效整合社會視頻監控資源,打造視偵工作亮點并發揮巨大作用。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公安局2017年收支總預算8219.88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7年收入預算8219.88萬元,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219.88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2017年支出預算8219.8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777.59萬元,占94.62%;項目支出442.29萬元,占5.38%。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8219.88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219.88萬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614.8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19.3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85.7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8219.88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592.21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增加317.16萬元,公用經費增加275.63萬元,項目經費減少0.58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行政運行支出6172.58萬元,占75.09%;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442.29萬元,占5.38%;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267.51萬元占3.2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751.8萬元,占9.15%;住房公積金支出585.7萬元,占7.13%。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公共安全(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2017年預算數為6172.58萬元,主要用于:人員經費及保障工作正常運轉的日常公用支出。
2.公共安全(類)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目)2017年預算數為442.29萬元,主要用于分局辦案業務等費用。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項目)2017年預算數為267.51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經費開支。
4.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目)2017年預算數為751.8萬元,主要用于:繳納在職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開支。
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7年預算數為585.7萬元,主要用于:為在職人員繳納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7777.5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6763.2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公用經費1014.3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88.3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80.3萬元。
(一)公務接待費較2016年預算下降46.67%。
2017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協調、接待各省、市、州辦案及相關部門來攀開展工作支出。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6年預算下降39.11%。主要原因是2016年7月進行了公務車輛改革,報廢及拍賣了30輛公務用車。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92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86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4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2輛。
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80.3萬元,用于92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刑偵、禁毒、國保、治安巡邏等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2017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攀枝花市公安局以及下屬東區公安分局、西區公安分局、仁和區公安分局、直屬分局、釩鈦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機場分局六家行政單位、警務訓練支隊1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014.32萬元,比2016年預算增加275.63萬元,增長37.31 %。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底,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共有車輛92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92輛。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42.2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