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2016年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6-03-09     來源:系統管理員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目前部門預算的編制實行綜合預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預算中。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單位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指導、檢查、監督本轄區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特種待業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承辦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

  1、以強化隊伍建設為抓手,切實推進全警素質大提升

  重點推進隊伍正規化建設,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推進黨風廉政建設,推進思想政治建設,保證隊伍的純潔性。

  2、以做實業務工作為抓手,切實促進社會治安大平穩

  一是狠抓反恐維穩工作,全面確保東區持續穩定;二是狠抓警務實戰能力,全面提升打防控管水平;三是狠抓公安基礎工作,全面助推信息服務實戰。

  3、以強化公安改革為抓手,切實增進內生動力大提高

  一是強化社會面動態巡邏防控。提高見警率、碰撞率和管事率,實現巡防工作全時覆蓋、快速反應;二是深化實戰化指揮體系建設。從機制上推動情報研判和指揮調度高度融合,增強用警針對性、實效性,提高精確指揮的能力;三是推進合成作戰平臺建設。大力推進視頻偵查建設,強化硬件支撐和軟件投入,積極爭取各方支持,有效整合社會視頻監控資源,打造視偵工作亮點并發揮巨大作用。

  二、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6年東區公安分局收入預算總額為7627.67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7627.67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7627.67萬元,其中:人員支出4389.06萬元,日常公用支出738.6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057.05萬元,專項支出442.87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東區公安分局單位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本單位承擔的各項專項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東區公安分局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住房公積金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東區公安分局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552.29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其中:特別業務費442.87萬元。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78.28萬元,主要用于機關離退休人員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497.10萬元,用于機關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四、“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311.1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1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96.1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96.1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15年預算數無增減,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國公務。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5年預算數增長25%,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公務、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的用餐費用等有所增加。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5年預算數增長10%,主要原因是2015年1-6月的車輛保險費由財政直接支付,沒有在預算中安排,2016年的車輛保險費財政在預算中安排給了單位自行支付。

  2016年將新購5輛特種車輛,在省級專項資金中安排,其中:越野車5輛,單位車輛保有量預計達到122輛。

  2016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96.10萬元,用于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安日常公用及各項專項業務工作的正常開展。

  附件: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2016預算批復.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