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公安局東區分局財政預算公開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5-03-17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級及主要工作

  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是負責我市東區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執法的、具有武裝性質的政府行政機關。主要工作包括: 偵辦危害國內安全案件、刑事犯罪案件、經濟犯罪案件,處置嚴重危害社會安定的聚眾鬧事、騷亂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管理、指導東區經濟文化保衛工作;組織指導東區禁毒緝毒工作,偵辦重特大制販運毒品案件;依法管理東區社會治安,查處危害治安管理行為;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爆炸物品、特種行業;管理、指導治保、群防和保安工作;組織東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協助有關單位維護首腦機關和要害部位的安全;承擔重大節慶的安全保衛工作;監督東區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負責東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和公安系統計算機通信網絡建設等工作。

  2015年全市公安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全面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市委九屆八次會議、全省公安局處長會議精神,按照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市、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牢固樹立政權意識、改革意識、法治意識和大局意識,主動適應經濟新常態、形勢新變化,立足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實際,深入推動“四項建設”、“三化建設”,以提升群眾安全感、提升執法公信力為核心,以創新驅動、健全機制為動力,切實增強工作前瞻性、主動性,全力以赴“促穩定、保平安、強素質、正作風、樹形象”,積極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

  二、收支預算安排情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單位收入預算總額為6481.93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6481.93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6481.93萬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 4384.4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46.92萬元、醫療衛生 206.3 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44.24萬元。

  三、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本單位承擔的公安工作。

  基本支出6078.05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攀枝花市公安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住房公積金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項目支出403.88萬元,主要用于保障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 ,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4384.47 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公安工作任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工資、日常的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工會費、福利費及大要案和各類公安專項工作經費。其中:

  1、行政運行3980.59 萬元,用于在職人員工資、津貼、獎金及辦公、水電、郵電、差旅費、汽油、工會福利等日常運轉支出。

  2、 治安管理業務費183.88 萬元,用于治安管理業務支出。

  4、國內安全保衛業務費10萬元,用于國內安全保衛工作支出。

  5、刑事偵察業務費200萬元,包括偵察用耗材、大要案等刑事偵察業務支出。

  6、禁毒管理10萬元,用于全市禁毒指導和宣傳支出。

  (二)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46.92萬元,主要用于單位離退休人員支出。

  (三)醫療衛生206.3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按規定標準為在職人員交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及公務員醫療補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44.24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按規定標準為民警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