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工商局關于2018年第四季度全市經營異常名錄的通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9-01-04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市級各相關單位、各縣(區)政府辦公室、各市場主體:

我局嚴格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及《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和《四川省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程序規定(試行)》的相關規定對企業實施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截止2018年12月27日,全市經營異常名錄庫中有1563戶企業、144戶農民專業合作社、19906戶個體工商戶。今年第4季度,全市共有32戶企業和3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因按規定補報年度報告,履行公示義務、更正公示信息、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已取出手續,有178戶個體工商戶因補報年報、更正年報信息、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已取得聯系或者變更住所(經營場所)等原因恢復正常記載狀態。

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落實“先照后證”改革決定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6〕11號)等相關規定,為建立健全聯合懲戒機制 ,各相關單位在辦理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注冊新公司、招投標、政府采購、獲得榮譽、安全許可、生產經營許可、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等方面等工作中,應將企業信用信息作為重要考量因素,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失信主體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因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是動態的,所以企業是否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可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四川)( http://sc.gsxt.gov.cn),查詢企業信用信息有關情況。

特此通告。

 

 

 

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