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24年消費維權新聞發布會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4-03-12     來源:攀枝花市融媒體中心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3月12日,攀枝花市召開2024年消費維權新聞發布會,發布全市2023年消費維權工作成效、“鐵拳”行動典型案例、2023年民生藥事服務工作成效、2023年消費投訴舉報分析報告、2023年消費維權典型案例。

  據了解,2023年,全市共受理消費者投訴4343件,舉報914件,咨詢3287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10.96萬元。市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被中國消費者協會表彰為2022-2023年度全國消費維權先進集體。截至目前,全市共創建放心舒心消費規范單位253個,放心舒心消費示范單元249個,線下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198個,先行賠付承諾單位25個,在線消費糾紛解決單位68個。

  攀枝花市2023年度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1:“特殊人群”應尊重  維權還要講法律

  2023年10月底,殘疾人消費者夏某在紅格溫泉酒店消費時,認為酒店禁止殘疾人免費進入溫泉區,違反了《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實施辦法》有關規定,要求立即整改,并賠償車旅費、誤工費 共10000元。

  經調查,酒店方認為酒店和溫泉區為商業經營項目,不屬于《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實施辦法》中所列的免費向殘疾人開放的場所,因此拒絕投訴人的訴求。11月8日,鹽邊縣消委會會同縣文廣旅局、縣殘聯等部門進行了調解,因雙方爭議過大,未達成一致意見,縣消委會按有關規定終止了調解,并告知投訴人其他維權渠道。后投訴人就此爭議向鹽邊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判決:酒店溫泉區不具備參觀學習和旅游觀光的功能,被告未侵犯原告合法權益,駁回原告上述請求,訴訟費400元由原告承擔。

  案例2:虛標標準誤導消費  追根溯源凈化市場環境

  2023年6月中旬,消費者郭先生以270元的價格在西區建材市場某廚衛用品經營部購買并安裝了一套不銹鋼水槽。8月中旬,郭先生在使用過程中發現輕微銹蝕的痕跡,認為該不銹鋼水槽不符合產品標準,要求退貨。經營者王某認為出現銹蝕情況是因郭先生在水槽中使用了高腐蝕性用品所致,拒絕退貨。

  經調查,該店銷售的涉訴品牌不銹鋼水槽均標稱使用“DUS304”不銹鋼材料,但上游生產廠家提供的原材料清單顯示使用的是DUS201鋼材,且上游生產廠家未向四川片區授權代理銷售該產品,該產品的成都經銷商涉嫌虛假標注產品標準。經調解,經營者王某全額退還郭先生購買水槽價款和交通費用共計310元。同時,西區市場監管局將此案涉及的違法線索函告了成都市青白江區市場監管局,提請依法對該產品的成都經銷商調查處理。

  案例3:3D眼鏡起糾紛  規范經營促和諧

  2023年1月中旬,消費者李先生與家人到某影城購票觀影時,被告知需自備或在影城購買3D眼鏡。因電影臨近開場,李先生極不情愿地以15元的價格購買了2副3D眼鏡。次日,李先生向西區消委會投訴,認為該影城要求消費者自備或購買3D眼鏡的行為不合理,要求整改。

  經調查,某影城雖然在醒目位置公示了自備3D眼鏡的提示,但該行為涉嫌以不公平的格式條款限制消費者權利、加重消費者責任。經調解,該影城退還了李先生眼鏡款15元,并賠禮道歉。同時,影城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了整改,免費為觀影的消費者配備了3D眼鏡。

  案例4:定單信息引爭議  依理說法退定金

  2023年8月,吳先生在仁和區某建材城某品牌衛浴店定購了2套A品牌浴室柜,交納了定金3000元。商家上門測量尺寸時,吳先生發現定單上并非其定制的A品牌,拒絕交納剩余款項,并要求退還定金。

  經調查,某品牌衛浴店同時經銷A、B兩個品牌浴室柜,其產品銷售單均使用印制有A品牌字樣的格式化單據。在銷售過程中,因未向消費者特別說明,導致吳先生誤認為其訂購的是A品牌產品。經多次調解,某品牌衛浴店退還吳先生定金3000元。同時,調整產品銷售單內容,增加定購產品品牌名稱等詳細信息。

  案例5:“反向抹零”不可取  違法行為要擔責

  2023年9月25日,消費者劉某與朋友在某餐館就餐,結賬時賬單顯示消費金額為550.80元,但餐館實際收費551元。消費者認為商家違反了《價格法》有關規定,要求調查處理。

  經調查,劉某當天在餐館消費的結賬單顯示消費金額確為550.80元,但餐館的收費系統默認狀態為四舍五入,實際收款551元,多收取了0.2元。經調解,餐館負責人向劉某退還了多收取的0.2元餐費,并當面賠禮道歉。同時,東區消委會將違法線索移交了東區市場監管局。經東區市場監管局調查,餐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有關規定,依法向餐館作出了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6:患病期間誤消費  商家盡責退全款

  2022年11月底,某消費者向東區消委會炳草崗分會投訴稱,其姐在精神疾病發病期間到某美容院充值了39800元消費卡,幾天后其意識清醒時發現該筆消費,要求退款,美容院不予退還。

  經調查,該消費者曾有過在此美容院充值后,以患有精神疾病為由退還充值款的記錄。視頻資料顯示,消費者此次充值時店內工作人員反復與其確認意識是否清醒,在消費者明確表示意識清醒的情況下,方才為其充值。在第一次調解工作中,美容院考慮到消費者特殊情況,愿意退還其扣除消費后剩余的款項29800元。但消費者提出其患病后家庭經濟非常困難,懇請全額退款。在東區消委會多次與美容院溝通后,美容院最終站在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角度,向消費者退款 39600元。

  案例7:電梯虛假維保  嚴查嚴處再道歉

  2023年2月,東區消委會東華分會多次接到不同市民投訴:東區機場路某酒店、機場路某大廈、新源路某小區三處電梯均存在運行不穩定情況,懷疑有安全隱患。

  經現場測試,三處電梯在運行過程中,不同程度存在異響、搖晃等情況,但電梯轎廂內維保記錄卻顯示正常。通過查看電梯監控視頻,發現幾處電梯維保人員均未對電梯轎廂內報警裝置、對講系統進行測試檢查,直接填寫了維保記錄。因該案涉嫌虛假維保等違法行為,東區消委會將線索移交東區市場監管局進行了立案調查。經過調查取證,三處電梯的維保企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有關規定,分別處以罰款15000元、10000元、10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維保企業分別在三處電梯內張貼醒目致歉信,向社會公眾道歉。

  案例8:團購消費補差價  消委調解促退款

  2023年1月9日,楊女士在抖音平臺上購買了一張某美甲店的美甲團購券,價格99.9元。1月13日楊女士到店做了指甲,付款時商家告知團購套餐漲價了,要求補付39.9元差價。楊女士付款后,向西區消委會投訴,要求退還差價。

  經調查,該美甲店發布團購套餐后,因業務量激增,成本壓力增大,于是通過抖音平臺和微信朋友圈發布了漲價聲明,但在消費者到店消費時,沒有提前告知使用套餐券要補付差價,涉嫌以通知、聲明等方式減輕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經調解,美甲店退還楊女士差價款和車費共計70元。同時,西區消委會對該美甲店進行了約談,督促立即整改套餐宣傳內容,落實明碼標價,提升服務質量。

  案例9:蛋糕尺寸有爭議  消委調查促和諧

  2023年1月,李女士在漁門鎮某蛋糕店以258元預定了一個8寸的生日蛋糕,到店取貨時發現蛋糕實際只有6寸。李女士認為正常的8寸國標尺寸為20cm,但拿到的蛋糕是6寸16cm,要求商家按照6寸的蛋糕價格退還差價。

  經調查,該蛋糕店醒目位置公示有“8號蛋糕,直徑16cm左右,推薦4-6人食用”字樣,雙方發生分歧的焦點在于通過電話預訂時沒有明確蛋糕是以“寸”為單位,還是以“號”為單位。經調解,李女士認可蛋糕店的公示內容,放棄退款要求,雙方和解。同時,鹽邊縣消委會漁門分會要求該蛋糕店規范電話接受預訂時的尺寸表述,明確蛋糕尺寸標準,避免再次引起消費者誤解。

  案例10:安裝樣機未告知  消保維權促和諧

  2023年6月,楊女士以2800元的價格在米易縣某品牌空調體驗店購買空調1臺。使用幾天后,發現空調異常漏水,結合該空調安裝時沒有外包裝的情況,懷疑是二手機,要求換貨。

  經調查,楊女士訂購該型號空調后,因品牌店無現貨,便擅自將店內樣機當作新機進行了安裝,并未告知楊女士真實情況。經調解,該品牌店自行取回樣機,并免費為楊女士重新安裝一臺同品牌更高型號的空調。同時,米易縣消委會對該品牌店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對其未告知消費者真實情況安裝樣機的侵權行為進行了嚴肅批評,并督促其在企業內部開展警示教育,樹立主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意識。

  下一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認真落實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行風建設三年攻堅專項行動的部署和市委“大抓落實年”工作要求,持續深化放心舒心消費環境建設,進一步拓展消費維權工作機制,深入開展專項治理,營造良好的宣傳輿論氛圍,進一步強化消費侵權案例曝光力度,及時發布消費提示警示,形成維權有保障、侵權必被查的社會共治氛圍。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劉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