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公報(第二號)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3-27     來源:攀枝花市統計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公報(第二號)

                   ——單位基本情況

  根據攀枝花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結果,現將全市單位的基本情況、從業人員、資產負債狀況和營業收入公布如下:

  一、單位基本情況

  2018年末,全市共有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法人單位12401個,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122個,增長33.6%;產業活動單位15360個,增加4064個,增長36.0%;個體經營戶59730個。(詳見表2-1)

表2-1 單位數與個體經營戶數

  單位數(個) 比重(%)
一、法人單位 12401 100
  企業法人 9254 74.6
  機關、事業法人 1634 13.2
  社會團體 511 4.1
  其他法人 1002 8.1
二、產業活動單位 15360 100
  第二產業 1968 12.8
  第三產業 13392 87.2
三、個體經營戶 59730 100
  第二產業 1498 2.5
  第三產業 58232 97.5

  2018年末,在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法人單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批發和零售業3862個,占31.1%;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2123個,占17.1%;租賃和商務服務業1022個,占8.2%。在個體經營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批發和零售業24772個,占41.5%;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18812個,占31.5%;住宿和餐飲業7078個,占11.9%。(詳見表2-2)

表2-2 按行業門類分組的法人單位與個體經營戶

  法人單位 個體經營戶
數量(個) 比重(%) 數量(個) 比重(%)
合  計 12401 100 59730 100
采礦業 284 2.3 14 0
制造業 841 6.8 1251 2.1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139 1.1 7 0
建筑業 503 4.1 286 0.5
批發和零售業 3862 31.1 24772 41.5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567 4.6 18812 31.5
住宿和餐飲業 314 2.5 7078 11.9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235 1.9 126 0.2
金融業 44 0.4 -  -
房地產業 434 3.5 141 0.2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1022 8.2 661 1.1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394 3.2 45 0.1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82 0.7 9 0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359 2.9 4483 7.5
教育 480 3.9 131 0.2
衛生和社會工作 266 2.1 563 0.9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424 3.4 1249 2.1
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2123 17.1 - -

  注:表中合計數含從事農、林、牧、漁專業及輔助性活動和兼營第二、三產業活動的農、林、牧、漁業法人單位與個體經營戶。

  2018年末,全市共有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企業法人單位9254個,比2013年末增加3068個,增長50.0%。其中,內資企業占99.8%,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占0.1%,外商投資企業占0.1%。內資企業中,國有企業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的0.4%,私營企業占86.5%。(詳見表2-3)

表2-3 按登記注冊類型分組的企業法人單位

  單位數(個) 比重(%)
合  計 9254 100
內資企業 9235 99.8
 國有企業 39 0.4
 集體企業 58 0.6
 股份合作企業 5 0.1
 聯營企業 1 0
 有限責任公司 1026 11.1
 股份有限公司 104 1.1
 私營企業 8002 86.5
 其他企業 - - 
港、澳、臺商投資企業 11 0.1
外商投資企業 8 0.1

  二、從業人員

  2018年末,全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30.93萬人。第二產業從業人員為16.94萬人;第三產業的從業人員為13.99萬人。

  在法人單位從業人員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制造業7.35萬人,占23.8%;建筑業5.98萬人,占19.3%;采礦業3.12萬人,占10.1%。(詳見表2-4)

表2-4 按行業門類分組的法人單位從業人員

  法人單位從業人員(人)  
其中:女性
合 計 309306 98575
采礦業 31189 4848
制造業 73477 19249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6238 1819
建筑業 59776 8591
批發和零售業 23060 11361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10569 3329
住宿和餐飲業 5013 3081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2293 899
金融業 2876 1544
房地產業 9539 4310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15895 5185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3617 1030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1627 685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3286 1751
教育 18913 11433
衛生和社會工作 11032 7673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3237 1659
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27284 9998

  注:表中合計數含從事農、林、牧、漁專業及輔助性活動的法人單位從業人員, 未包含銀保監會、證監會等從業人員數

  三、資產負債狀況和營業收入

  2018年末,全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法人單位資產總計4727.09億元。其中,第二產業法人單位資產總計占比為60.5%,第三產業法人單位資產總計占比為39.5%。法人單位負債合計3162.98億元。其中,第二產業法人單位負債合計占比為59.4%,第三產業法人單位負債合計占比為40.6%。

  2018年,全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企業法人單位實現營業收入2703.37億元。其中,第二產業營業收入占比為76.5%,第三產業營業收入占比為23.5%。(詳見表2-5)

表2-5 按行業門類分組的單位資產負債狀況和營業收入

 

法人單位資產總計

(億元)

法人單位負債合計

(億元)

企業法人單位營業收入

(億元)

合 計 4727.09 3162.98 2703.37
采礦業 480.87 344.41 367.38
制造業 1169.07 825.83 1369.65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820.67 447.76 96.78
建筑業 390.13 262.83 236.64
批發和零售業 303.89 288.54 465.34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77.69 60.66 41.11
住宿和餐飲業 24.3 21.37 5.83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18.09 7.93 12.47
金融業 - - -
房地產業 494.23 434.93 52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561.32 341.42 30.61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51.5 33.49 9.67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55.82 13.1 2.1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3.79 2.19 3.48
教育 51.39 10.19 3.23
衛生和社會工作 47.59 17.41 3.44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10.74 4 3.32
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163.31 45.42 -

  注:表中合計數含從事農、林、牧、漁專業及輔助性活動的單位數據。表中不包含金融業等單位數據。表中企業法人單位,包括機構類型為企業的法人單位,以及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事業法人單位、民辦非企業法人單位和基金會,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除宗教活動場所以外的機構類型為其他組織機構的法人單位。

  注釋:

  [1]三次產業的劃分:

  第一產業是指農、林、牧、漁業(不含農、林、牧、漁專業及輔助性活動)。

  第二產業是指采礦業(不含開采專業及輔助性活動),制造業(不含金屬制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

  第三產業即服務業,是指除第一產業、第二產業以外的其他行業。第三產業包括: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國際組織,以及農、林、牧、漁業中的農、林、牧、漁專業及輔助性活動,采礦業中的開采專業及輔助性活動,制造業中的金屬制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

  [2]單位的劃分:

  法人單位是指有權擁有資產、承擔負債,并獨立從事社會經濟活動(或與其他單位進行交易)的組織。法人單位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負債和其他民事責任;

  (2)獨立擁有和使用(或授權使用)資產,有權與其他單位簽訂合同;

  (3)會計上獨立核算,能夠編制資產負債表等會計報表。

  法人單位包括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其他法人等。

  產業活動單位是指位于一個地點,從事一種或主要從事一種社會經濟活動的組織或組織的一部分。產業活動單位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一個場所從事一種或主要從事一種社會經濟活動;

  (2)相對獨立地組織生產活動或經營活動;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關資料。

  [3]表中的合計數和部分計算數據因小數取舍而產生的誤差,均未作機械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