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公報(第一號)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3-27 來源:攀枝花市統計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公報(第一號)
——攀枝花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順利完成
攀枝花市統計局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3月26日
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川府發〔2018〕6號)、《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攀府發〔2018〕3號)要求,我市開展了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時期資料為2018年度,普查對象是我市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全面完成各項任務,取得重要成果和明顯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及時印發通知,成立領導小組, 召開會議,科學有序部署推動各項工作。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組織實施原則,全市各級人民政府以及相關部門均建立普查機構,為普查工作開展提供了堅實的組織保障。各縣(區)全面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做到人員到位、措施到位、經費到位。參與普查工作的相關部門發揮各自職能,提供多方保障,確保普查工作順利實施。
二、摸清經濟家底
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普查人員克服重重困難,對全市境內從事第二、三產業的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抽取的個體經營戶逐一入戶完成數據采集。通過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市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產業技術、產業形態的現狀以及各生產要素的構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單位資產負債狀況和新興產業發展情況,進一步查實了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和主要產品產量、服務活動,全面準確反映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新動能培育壯大、經濟結構優化升級等方面的新進展。
三、采用科學方法
按照統一部署,市政府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經普辦)組織開展了服務業國家級專項試點、單位清查省級專項試點、市級綜合試點工作,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先后制定印發系列規則辦法,為普查工作有序開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對轄區內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從事第二、三產業的個體經營戶進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對從事第二、第三產業的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在其主要經營活動所在地進行全面普查登記,對建筑業法人單位在其注冊地進行全面普查登記,對數量眾多的個體經營戶采用抽樣調查方法在其主要經營活動所在地進行樣本登記。普查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財務狀況、能源生產與消費情況、生產能力、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固定資產投資、研發活動、信息化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等,根據不同普查對象,分別設置了一套表單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單位普查表、個體經營戶普查表和部門普查表。
四、創新普查方式
這次普查充分應用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門參與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階段,積極利用部門行政記錄和業務資料,收集、整理了17個部門的單位名錄信息,通過比對、合并生成底冊信息2萬余條。提高普查數據采集信息化水平,全面使用手持移動終端(PAD)采集數據,廣泛應用行業代碼自動識別賦碼技術,普查數據生產全過程實行電子化、網絡化,大大提高了數據采集處理效率。
五、強化執法監督
各級普查機構和廣大普查人員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嚴格履行獨立普查、獨立報告職責,依法保護普查對象資料。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及時糾正不實普查數據。
六、確保數據質量
實行全過程數據質量控制,實時監控普查數據采集、上報,加強入戶數據核實與業務指導,開展源頭數據自查與抽查,堅持聯動審核,及時消除差錯,確保普查數據真實可靠。根據省經普辦要求,市經普辦組織開展了經濟普查數據質量檢查工作,對全市5個縣(區)15個普查小區378戶進行了核查。質量核查結果表明,普查數據質量符合國家方案要求。
我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普查全過程公開透明,全面摸清了全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家底,客觀真實反映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達到了預期目標。普查結果顯示,2018年末,全市共有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法人單位12401個,與2013年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相比,增長33.6%;從業人員30.93萬人;產業活動單位15360個,增長36.0%;個體經營戶5973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