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推進基本單位名錄庫規范化建設調研報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5-19     來源:攀枝花市統計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為貫徹落實全省統計工作會議精神,深入推進“統計基層基礎規范化建設年”活動,2-4月攀枝花市統計局到各縣(區)調研了名錄庫規范化建設工作,對鄉鎮(街道)名錄庫建設管理中存在的困難問題進行座談,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ㄒ唬┘訌娊M織保障,強化政府行為

  各縣(區)按照2018年7月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基本單位名錄庫管理辦法的通知》要求,均落實好名錄庫管理機構、人員、經費、設備和措施,為推進名錄庫規范化建設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1、組建工作機構。全市有4個縣(區)成立了基本單位名錄庫系統建設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由政府領導任組長、縣(區)統計局局長為副組長,編辦、民政、市場監管、稅務等相關行業管理部門為成員的基本單位名錄庫系統建設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各縣(區)統計局,牽頭組織開展名錄庫建設和管理各項工作。 

  2、落實維護人員。各縣(區)根據工作需要,落實精干、適用的名錄庫專兼職管理人員64人,其中36人為本科學歷;49個鄉鎮(街道)掛牌成立了統計站,設立了首席統計員,明確將名錄庫維護管理工作作為主要工作職責,社區和有條件的村都落實了名錄庫維護工作人員130人。

  3、工作經費有保障。5個縣(區)均將名錄庫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2020年5個縣(區)落實到位名錄庫建設經費共計91.17萬元,其中到位經費最多東區60萬元。5個縣(區)共補助鄉鎮、社區工作經費54.49萬元,制定了補貼標準,兌付了維護人員補貼經費,東區按每戶20元,仁和區、鹽邊縣按每新增1戶30元,西區和米易縣按社區工作量大小兌現補貼。

  4、設備配置有保障。5個縣(區)、鄉鎮(街道)全部使用統計專網登陸名錄庫平臺,有104個社區使用統計專網登陸名錄庫平臺,分別為東區60個、西區5個、仁和區20個、米易縣12個、鹽邊縣7個,各縣(區)基層名錄庫維護人員均配置計算機設備。

  (二)健全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措施

  1、建立工作制度。各縣(區)制定《基本單位名錄庫建設維護更新工作實施細則》,分別建立名錄庫維護工作崗位制度,工作流程均上墻,健全質量控制制度、部門共建共享制度、開發應用制度和考核制度。東區印發了《名錄庫維護更新工作考核辦法(試行)》《統計數據質量管控方案》;西區制定了《基本單位名錄庫數據清查更新制度》《基本單位名錄數據庫單位抽查制度》《基本單位名錄庫數據庫維護更新考核辦法》等制度。

  2、強化培訓指導。今年以來,各縣(區)召開名錄庫規范化建設業務推進培訓會62次。其中東區召開38次,培訓總人數達300余人;鹽邊縣開展基層培訓13次,西區和米易縣開展培訓4次,仁和區開展培訓3次。

  3、加強部門聯動。各縣(區)均建立了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編辦、民政、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會議,共同商討如何利用部門行政登記資料開展名錄庫維護更新、“四上”調查單位專項核查,進一步提升名錄庫數據質量,高效推進基本單位名錄庫規范化建設工作。

  4、嚴格工作考核。各縣(區)均將名錄庫管理工作納入統計工作目標考核,年初下發工作要點和考核辦法,將名錄庫規范化建設列入全年重點工作,占業務考核60%。建立《縣區基本單位名錄庫考核評比辦法》,年末對鄉、鎮(街道)名錄庫維護工作進行分項考核,并將考核結果納入統計年終績效考評,確保名錄庫維護更新工作扎實開展。

  (三)加強名錄管理,適時更新維護

  1、建立網格化維護管理模式。東區、西區、仁和區確定統計調查四級網絡,即區統計局—街道(鎮)統計站—社區(村)統計點—網格員(居民小組組長、物業管理員、樓棟長),對轄區范圍內調查信息進行動態維護和更新。嚴格按照“誰擁有資料誰維護”的原則進行對名錄庫進行及時的維護更新。

  2、利用部門資料開展日常核查。各縣(區)充分利用四川省75平臺“五證合一”部門共享數據更新維護名錄庫,與相關部門信息溝通快捷,單位維護及時。按月做好部門數據與名錄庫單位比對核實工作,加強社區(村)工作指導。通過提高更新維護頻率、嚴格入戶核實填報、定時比對查遺補漏、加強審核及時改錯等方式,確保新增入庫單位真實準確。根據四川省共享信息平臺反饋信息,截至2021年4月30日,全市待新增單位處理率94.6%,其中:東區、西區和仁和區新增單位處理率分別為97.8%、99.7%、95.9%,米易縣和鹽邊縣處理率為93.2%、65.7%;待處理變更單位完成處理率達99.3%,其中東區、西區和仁和區完成處理率為100%,米易縣和鹽邊縣處理率為10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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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認真開展名錄庫存量單位專項核查。根據市統計局印發《關于開展基本單位名錄庫存量單位專項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縣(區)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任務,落實責任,聯合相關部門、相關專業加大現場核查力度,準確把握時間進度,對一套表調查單位和各專業規模以下抽樣調查樣本單位的進行全面核查,確保名錄庫單位真實、指標完整、數據準確。對搬遷、停業、注銷的單位,街道(鎮)核查人員及時反饋至縣(區)普查中心確認后進行遷出或剔除。開展重點企業核查。4月,市、縣統計局深入市國資委下屬6大企業集團公司,掌握各大企業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參股子公司、和分公司基本構架,經過梳理對10余戶子公司(分公司)納入名錄庫。同時通過市社情民意中心電訪系統,抽查名錄庫中“四上”企業、“準四上”企業1000戶,確保抽查行業全覆蓋。截至4月30日,全市完成名錄庫單位核查率達93.2%。其中東區、西區、仁和區共核實法人單位11331戶,產業單位2174戶,占全市76.2%;米易縣和鹽邊縣核查法人單位和產業單位3268戶、940戶,占全市23.8%。

  2、扎實做好“四上”企業核查。各縣(區)每年組織開展轄區范圍內一套表單位和新增“四上”企業的核查工作。重點對單位的真實性、指標完整性、主要指標、審核錯誤、維護更新等情況進行核查,做到各項信息填報正確,審查符合邏輯與實際情況。并按季度通報各街道(鎮)的待處理單位情況和名錄庫維護情況。截止4月30日,各縣(區)通過各種形式核查“四上”企業1079戶,其中:東區403戶、西區158戶、仁和區250戶共完成811戶,占全市75.2%,米易縣153戶和鹽邊縣115戶共完成268戶,占全市24.8%。

  3、嚴把調查單位入庫關。各縣(區)按照市統計局印發的《關于做好2020年年度和2021年月度調查單位審核確認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強審核,規范流程,高質量完成“四上”企業的新增、變更、退出申報工作。2020年全市新增“四上”企業173個,超目標任務58個;新增其他有5000萬元以上投資項目法人單位42個,比上年增長23.5%。全年東區、西區、仁和區完成新增“四上”企業總數分別超目標任務25個、11個、9個,占全市77.6%,米易縣、鹽邊縣超目標任7個、6個。其中,東區和仁和區完成5000萬元以上投資項目法人單位25個,同比增長31.6%。

  (五)做好資料開發,提升優質服務

  名錄庫信息是新時代下各級政府進行宏觀經濟調控、優化產業政策、規范市場秩序、規劃城鄉建設、改善投資環境、建立開放的市場體系,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決策依據,是提高行政效率和優化服務水平的基礎。各縣(區)名錄檔案資料完整,收集整理名錄庫文件、制度、調查報表、圖片等全都裝訂成冊,名錄庫年度資料均納入統計年鑒,月度申報資料納入統計月度小冊子,均建立名錄維護和調查單位統計工作臺賬,對外提供資料均簽訂保密協議;2020年各縣(區)撰寫統計工作動態信息20余條,統計分析3篇、專報2篇,為各級黨委政府決策和行業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撐。

  二、存在的問題

  (一)基層人員力量薄弱。各街道(鎮)、社區(村)工作人員任務多,工作量大,常常身兼數職,受換屆影響更換人員,造成基層統計人員的不穩定性。新輪崗人員對名錄庫規范化建設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個別社區(村)統計站點人員學歷不高,特別是農村統計員。

  (二)村級培訓力度不夠。各街道(鎮)、社區(村)都已落實了名錄庫維護管理人員,但都是一人多崗,精力有限,變動頻繁,部分社區人員大多對統計業務、統計指標含混不清,對名錄庫平臺操作不夠熟練,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基本單位名錄庫規范化建設工作質量。

 ?。ㄈ祿|量有待提高。一是企業單位普遍怕露富,怕麻煩,配合調查工作積極性差,很難填報準確的信息和數據。二是從稅務、工商、編辦、民政等部門收集過來的行政記錄資料,部分行政記錄資料陳舊不完整。存在單位經營地址不夠詳細、沒有電話號碼或者號碼錯誤,有些單位早已合并或關閉等。三是日常維護有差距。未及時對處于停歇業、注吊銷等未正常經營狀態的在庫單位進行剔除操作。社會信用代碼、法人、電話等信息有誤,行業代碼不規范,備注說明不正確。備注核查信息不及時,單位處理率低。截至4月30日,待新增單位完成處理率為94.6%;變更單位完成處理率為99.3%。規下稅務注銷待核實單位處理率為94.7%。

  三、幾點建議

 ?。ㄒ唬┏掷m推進名錄庫規范化管理長效機制

  各縣(區)要按四川省基本單位名錄庫管理辦法的要求,切實加強名錄庫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以政府名錄庫建設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的名義印發文件、召開會議、建立制度、考核通報等,不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實行常態化管理,加強檢查指導,對工作不力的實行問責,對成績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將統計專網延伸到全部社區、有條件的村,配置與名錄庫管理維護相適應的網絡條件和計算機、移動數據采集終端等設備;落實社區(村)名錄庫管理維護專(兼)職人員,保持相對固定。

  (二)持續加強部門對接合作

  進一步加強編辦、民政、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間的溝通協作,要求部門能夠按統計標準提供單位名錄,如:電話號碼、聯系人、注冊地址等,在登記單位信息時盡可能完善、真實、準確。經信、商務、住建等主管部門進一步參與清查核實工作,協助查找相關單位。統計和部門進一步加強基層統計人員業務培訓,特別是平臺實操培訓,結合遠程演示,電話指導等方法提升基層統計人員的業務水平。及時收集基層統計人員的問題反饋,協同解決。

 ?。ㄈ┏掷m提高名錄庫數據質量

  嚴格按照國家統計局“要報數、先入庫,要入庫、走流程”要求,依法依規組織實施一套表聯網直報調查單位申報入庫、管理和實地核查工作。凡不符合調查單位標準和要求的必須按程序無條件退出,絕不允許空殼單位存在于名錄庫中,確保調查單位客觀真實、界定準確、規模達標、信息準確。不定期開展名錄庫清查核查,推進與其他部門的各類公示系統相互印證,加強名錄庫維護、審核、驗收等工作,切實消除質量隱患。進一步增強統計調查對象、統計機構和人員統計法治意識,營造依法統計、誠信統計的良好氛圍。

  數據下載:攀枝花市推進基本單位名錄庫規范化建設調研報告.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