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財政局2023年單位預算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2-03 來源:攀枝花市財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財政局2023年單位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財政局概況....................................................... 1
一、職能簡介....................................................................... 1
二、2023年重點工作................................................................. 3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財政局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5
一、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5
(一)收入預算情況。............................................................... 5
(二)支出預算情況。............................................................... 5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5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6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6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6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9
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9
六、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10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10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10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1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11
(二)政府采購情況................................................................ 11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11
(四)預算績效情況................................................................ 12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3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財政局概況
一、職能簡介
1.擬訂全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市與縣(區)政府、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2.貫徹執行財政、稅收、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組織起草地方性財政政策、規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組織實施。按照管理權限管理全市稅政事項。承辦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要求市一級承擔的工作。
3.負責管理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復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市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市級預決算公開。負責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
4.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等其他非稅收入。管理財政票據。貫徹執行彩票管理政策,制定彩票管理有關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5.組織制定全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并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市政府采購工作。
6.貫徹執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編制地方政府債余額限額計劃,統一管理政府外債,防范財政風險。
7.牽頭編制全市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市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制定市級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8.負責審核并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管理。
9.負責審核并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10.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投資評審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市級基建投資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
11.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贈)款項目的有關業務,參與財經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12.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社會審計。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13.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5.職能轉變。一是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二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理順市與縣(區)收入劃分,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市以下政府間財政關系。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優化轉移支付分類,規范轉移支付項目,增強地方統籌能力。逐步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范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推動形成稅法統一、稅負公平、調節有度的稅收制度體系。三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范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二、2023年重點工作
2023年,市財政局黨組將繼續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來川視察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市委“一三三三”總體發展戰略,嚴格落實“過緊日子”要求,狠抓增收節支,全力促發展、惠民生、防風險,為我市經濟社會平穩持續發展做出新貢獻。
1.聚焦省委對攀枝花發展的新定位新要求,按照市委決策部署,全力支持保障“兩區三地一糧倉”工作推進。
2.狠抓收入和資金爭取,努力促成紅格南礦區礦權出讓和有關收益的統籌分配,會同執收部門加大財源跟蹤服務力度,確保應收盡收,以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為契機,加大項目包裝儲備力度,積極向上爭取支持。
3.強化民生保障,加強庫款統籌調度,兜牢兜實“三保”支出責任,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防汛抗旱、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各項工作。
4.大力支持經濟發展,不折不扣落實好省、市減稅降費和助企紓困一攬子政策,全力助推重大投資項目落地見效,積極落實中央、省、市促消費政策,全力拼經濟抓發展。
5.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不斷強化財會監督和預算績效全流程管理工作。
6.有序化解存量債務,強化債務風險監測預警,依法合規緩釋隱性債務到期風險,全力將市本級政府法定債務率控制在120%以內,確保隱性債務化解完成率≥100%,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財政局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財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財政局2023年收支總預算3259.83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加418.53萬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員經費增加,相應人員、公用經費增加;二是2023年特定目標類項目經費下達190.4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財政局2023年收入預算3259.83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259.83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財政局2023年支出預算3259.8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069.43萬元,占94.2%;項目支出190.4萬元,占5.8%。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財政局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3259.83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增加418.53萬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員經費增加,相應人員、公用經費增加;二是2023年特定目標類項目經費下達190.4萬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259.83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320.0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32.8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97.1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09.78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財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259.83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加418.53萬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員經費增加,相應人員、公用經費增加;二是2023年特定目標類項目經費下達190.4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320.06萬元,占7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32.85萬元,占16.4%;衛生健康支出197.14萬元,占6.0%;住房保障支出209.78萬元,占6.4%。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3年預算數為1873.41萬元,主要用于:局機關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在職全年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等開支。
2. 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機關服務(項)2023年預算數為103.6萬元,主要用于市級機關二食堂購買勞務服務和食堂水電費、運行維護費用,機關大樓保安、保潔、綠化、資產等運行維護的綜合物業服務費。
3. 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信息化建設(項)2023年預算數為50萬元,主要用于財政預算管理一體化運行維護,金財網年度租賃費用。
4.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委托業務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36.8萬元,主要用于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按規定購買相關委托業務評審的服務費。
5.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23年預算數為252.85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全年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社會保障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等開支。
6. 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派駐派出機構(項)2023年預算數為3.4萬元,主要用于駐局紀檢監察人員的專項業務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3年預算數為265.99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離退休人員商品服務支出、福利費、退休費、醫療補助和遺屬生活補助。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23年預算數為12.44萬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商品服務支出、福利費、退休費、醫療補助和遺屬生活補助。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252.43萬元,主要用于:全局在職職工機關養老保險單位繳納部分。
10.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2023年預算數為1.99萬元,主要用于局機關遺屬3人按規定發放的遺屬生活補助。
1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3年預算數為118.78萬元,主要用于局機關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單位繳納部分。
12.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23年預算數為15.83萬元,主要用于局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單位繳納部分。
13.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3年預算數為10.08萬元,主要用于局機關全體職工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單位繳納部分。
14.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52.45萬元,主要用于按規定為機關全體職工辦理的補充醫療保險。
1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3年預算數為209.78萬元,主要用于:全局在職職工繳納公積金單位繳納部分。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財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3259.83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667.21萬元,主要包括:財政事務類人員經費1748.22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229.44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經費252.43萬元,住房改革支出人員經費209.78萬元,離退休人員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退休費227.34萬元。
公用經費402.22萬元,主要包括:財政事務公用經費支出402.22萬元。
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財政局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6.18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4.39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1.79萬元。根據工作統一安排,2023年市本級年初部門預算暫不編列因公出國(境)經費。執行中,市級部門確需執行出國(境)任務和計劃的,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按程序報市政府審批后安排經費。
(一)公務接待費較2022年預算略減少。
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的要求,不斷簡化各類接待。2023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上級機關來攀檢查和調研,以及各兄弟市州來攀調研學習等開展公務活動按規定的接待用餐費用。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2年預算下降20%。
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的要求,繼續壓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單位現有公務用車5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5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擬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1.79萬元,用于5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各科室(部門)按照工作計劃外出開展檢查、調研、學習等各項公務活動。
六、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財政局2023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一)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情況說明
2023年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與2022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2023年均未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
(二)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情況說明
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22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2023年均未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5輛,其中:轎車5輛。
2023年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擬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財政局2023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財政局2023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23年,攀枝花市財政局及下屬國庫集中支付中心、財政監督檢查局等8家(參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402.22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加3.96萬元,較上年增長1.0%,主要原因是單位人員增加,公用經費增加。
具體經費支出為:辦公費38.56萬元,水費3.86萬元,電費9.64萬元,郵電費9.15萬元,差旅費115.67萬元,公務接待費4.39萬元,工會經費34.96萬元,福利費22.7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1.79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05.1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46.37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攀枝花市財政局安排政府采購預算327.6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8.2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79.48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底,攀枝花市財政局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5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2023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23年攀枝花市財政局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4個,涉及預算190.4萬元。其中:人員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萬元;運轉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萬元;特定目標類項目4個,涉及預算190.4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5.“業務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
基本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機關服務(項):為行
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類(類)財政事務(款)信息化建設(項):指機關用于財政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的項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類(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委托業務支出(項):指機關用于除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持定財政任務和財政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攀枝花市世界銀行貸款領導小組辦公室、攀枝花市財政收費票據監管中心、攀枝花市投資評審中心、攀枝花市財政科研和財會培訓中心、攀枝花市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中心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派駐派出機構(項):由紀檢監察部門負擔的派駐各部門和單位的紀檢監察人員的專項業務支出。
12.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
事業單位離退休(項):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為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5.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用于病故人員家屬的定期撫恤金。
1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17.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18.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9.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其他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附件:表1.單位收支總表
表1-1.單位收入總表
表1-2.單位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1.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2.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3.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4.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2023年單位預算公開報表(攀枝花市財政局)[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