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族地區經濟社會事業“十三五”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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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攀枝花市民族地區經濟社會事業“十三五”發展規劃》的通知
攀民宗〔2016〕77 號
各縣區民族宗教局(民族宗教和扶貧移民局),委各科(室、校):
《攀枝花市民族地區經濟社會事業“十三五”發展規劃》已經委班子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附件:攀枝花市民族地區經濟社會事業“十三五”發展規劃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2016 年 9 月 29 日
攀枝花市民族地區經濟社會事業“十三五”發展規劃
“十三五”時期,是攀枝花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民族地區是全市發展的難點和短板。加快民族地區和少數民族發展,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是全市各項社會事業成功實現的基礎和保障。當前, 我市民族地區發展面臨基礎設施薄弱、生態環境脆弱,區域發展不平衡、貧困面大的等等問題,加快社會事業發展、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的任務仍然艱巨,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任務仍然繁重。根據《攀枝花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本規劃,本規劃中民族地區指全市 17 個民族鄉鎮以及 49 個散雜民族村。
第一部分 民族地區“十三五”發展規劃背景
一、攀枝花市民族地區的基本情況
攀枝花市轄東區、西區、仁和區、鹽邊縣、米易縣三區兩縣,1982 年 12 月,經省政府批準,鹽邊、米易兩縣和仁和區享受少數民族地區待遇。2007 年和 2014 年,鹽邊縣、米易縣分別成為省“擴權強縣”試點縣。攀枝花市是一個有 42 個民族居住的散雜居地區,除漢族外還有彝、傈僳、苗等 41 個少數民族。全市少數民族人口 17.5 萬余人,占全市總人口的 14.4。全市有 17個民族鄉鎮,占全市 44 個鄉鎮的 39,民族地區幅員面積 3940平方公里,占全市總面積的 54。另外有 49 個民族村散居在其他漢族鄉鎮之中。
二、“十二五”時期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成效
“十二五”期間,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全市民族工作部門緊緊圍繞“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民族工作主題,緊扣“民生、發展、穩定”三件大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加快民族地區經濟結構調整,努力繁榮社會事業,依法管理民族事務,民族地區經濟和社會事業快速平穩發展。
(一)民族地區主要經濟指標穩步快速增長
“十二五”期間,我市民族地區抓住各級政府大力加快發展民族地區的機遇,加大基礎設施、農業產業化和教育、文化、衛生、科技培訓等方面投入力度,有力地促進了民族地區發展。2015 年全市 17 個民族鄉(鎮)生產總值達 51.8 億元,比 2010年增加 24.6 億元,年均增長率 13%;農民人均純收入達 10500元,比 2010 年增加 5200 元,年均增長率 14。
(二)政策措施效果明顯
1、出臺《關于全面推進民族地區跨越式發展的意見》。深入貫徹落實全國第五次、全省第六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精神,結合全市第七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的召開,我市出臺了《中共攀枝花市委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民族地區跨越式發展的意見》(攀委發〔2012〕12 號),明確了民族地區的發展思路、發展目標,要求縣(區)八稅分享收入的 20作為少數民族發展專項資金,形成了加快民族地區發展的資金投入長效機制,進一步強化了推進民族地區跨越式發展的政策支撐。
2、開展“8+8”對口支援邊遠民族地區工作。2012 年起, 我市由東區政府、釩鈦產業園區管委會、攀鋼集團有限公司、攀煤(集團)公司、十九冶集團有限公司、攀枝花鋼城集團公司、市商業銀行、攀枝花農村商業銀行等 8 個單位對口支援鹽邊縣、米易縣和仁和區的 8 個邊遠民族鄉鎮)。對口支援單位每年投入的資金物資不少于 300 萬元,極大促進受助鄉鎮產業發展和基礎設施改善。
3、進一步落實少數民族干部人才政策。為加強少數民族干部隊伍建設,我市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明確我市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市事業單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我市少數民族在全市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享受加分的政策。明確要求各縣區少數民族鄉鎮可拿出一定事業單位崗位面向相應少數民族考生定向招考。2012 年 4 月,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 全市拿出了 3 個崗位定向招聘苗族和傈僳族考生。
4、實行民族地區中職免費教育政策。2013 年,出臺了《關于我市少數民族地區實施免費中等職業教育的意見》(攀辦發〔2013〕10 號)。從 2013 年春季學期開始,對凡屬我市 17 個民族鄉鎮、49 個散雜民族村戶籍以及其他農村戶籍的少數民族學生就讀攀枝花中職學校,實行享受免除學費、補助生活費和雜費的中職免費教育政策,加快了民族地區中職教育發展。
5、爭取到省對我市自發遷居農民安置發展定額補助政策。針對省政府扶持我市自發遷居農民專項資金于 2012 年到期的情況,為妥善解決自發遷居農民長期扶持問題,我市積極向省上匯報自發遷居農民安置工作情況。經過努力,省政府對我市自遷農民發展實行每年 200 萬元定額補助,改變了原階段性扶持方式, 自遷農民后續扶持政策爭取工作取得歷史性突破。
(三)基礎設施條件進一步改善
我市民族地區長期受地方財力、地理和地質條件等因素制約,農村交通、水利灌溉、安全飲水等小型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較為滯后,民族地區群眾生產生活中行路難、飲水難等問題十分突出。“十二五”期間,投入民族專項資金 6949 萬元,配套其他資金,重點實施村內環線和入戶道路、小橋梁、小型水利設施等“四小”工程,切實改善了民族地區農村公共基礎設施條件。實施通村通暢公路工程,完成了鹽邊縣三迷路、鹽擇路、鹽寧路,仁和區 108 國道、平啊路,米易縣麻楠路、南七路等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基本打通民族地區對外連接線,實現了民族村村村通硬化路目標;實施仁和區躍進水庫西水東調、米易縣麻晃引水等重點水利建設工程,采取了金沙江提灌、百靈山引水、水窖蓄水等多種人飲解困措施,改善了民族地區生產生活條件;實施農村電網改造工程、太陽能發電入戶工程,實現了民族地區社社通電。
(四)農業產業化步伐加快
“十二五”期間,投入民族專項資金 1507 萬元,實施民族地區現代農業增收工程,配合其他部門抓好民族地區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芒果、核桃、青椒、茶葉、干果、中藥材等特色農產品,積極發展牛、羊等畜牧產品養殖,推動民族地區產業結構逐步由傳統“糧食生產型”向“經濟增長型”轉變。截至2015 年末,全市民族地區已建成芒果基地 9.75 萬畝,梨、桃、李、葡萄、枇杷、櫻桃等小水果基地 4.2 萬畝,核桃基地 40 萬畝,青椒基地 2 萬畝,板栗基地 2 萬畝,烤煙基地 8.88 萬畝,無公害蔬菜基地 2 萬畝,林下中藥材 2 萬畝,年牛羊出欄達 16.5萬頭(只)、年出欄肥豬達 18.5 萬頭的養殖基地。
(五)社會事業發展迅速
“十二五”期間,實施《攀枝花市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十年行動計劃(2011~2020 年)》,市本級籌集專項資金 2160 萬元, 配套其他教育資金,全面實施義務教育“兩免一補”、中職免費教育,實行高中階段獎助學金制度、減免幼兒園保教費,開展“百村支教”活動,全力實施藏區彝區“9+3”免費教育計劃,探索推進民族地區“十五年”免費教育,民族地區義務教育各項指標均超出省“兩基”農村驗收標準;加快民族地區衛生院、站改造, 全力推進民族地區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全覆蓋,資助少數民族困難群眾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率 100,少數民族群眾看病難問題得到明顯緩解;成功承辦四川省第十三屆少數民族體育運動會、四川第七屆省少數民族藝術節、代表四川省參加全國第十屆少數民族體育運動會蹴球比賽,充分展現了我市民族體育文化事業蓬勃發展新面貌。
(六)新村建設成效顯著
“十二五”期間,我市協同各級各部門,爭取三州開發資金1500 萬元,在鹽邊縣和愛鄉團結村、米易縣麻隴鄉中心村、仁和區平地鎮迤沙拉村實施了 3 個“民族團結進步新村”建設項目, 會同其他部門在民族地區共建成新村或新村聚居點 26 個。深入推進生態縣(區)建設工作,全市 17 個民族鄉鎮中有 9 個成功創建為省級生態鄉鎮,171 個民族村中有 64 個成功創建為省級生態村。
(七)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亮點突現
1、積極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成功召開全市第七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并開展基層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單位創建活動。我市制定了民族團結進步示范鄉鎮、示范村、示范社區、示范單位、示范學校、示范企業等 6 個創建標準。2013 年,我市表彰命名了 24 個市級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范單位,米易縣攀蓮鎮新北社區等 5 家單位分別被命名為第二批四川省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范單位。
2、完善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建設。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我市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成立少數民族事務服務中心、站、窗口、點,并在民族工作機動金中安排專項經費作保障。
3、轉變民區群眾人情觀。我市出臺了《關于規范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針對我市部分民族地區大操大辦、鋪張浪費等陳規陋習,遏制日益增長的過度“人情消費”,遏制民族地區大操大辦宴請收禮不正之風蔓延,引導群眾將精力和資金用在發展上。
4、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和民族政策宣傳活動。通過“民族團結宣傳月”、“民族地區法律法規、民族政策和愛國主義思想宣傳教育”等活動,推動民族團結教育進課堂、進村寨、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高舉團結旗幟,唱響團結主旋律,營造人人講民族團結、維護民族團結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十二五”期間, 我市民族地區發展取得了較好成績,但由于歷史、自然、社會等原因,我市民族地區與全市的同步發展比較,差距仍然較大,特別是邊遠民族地區面臨著許多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農村公共基礎設施薄弱,農民生產生活條件亟需進一步改善。一是用水方面。民族地區主要依靠雨季蓄水,庫、塘、池、渠等設施配套不齊,灌溉水利用率較低,旱季農業用水供需矛盾突出,尤其是高山民族地區“靠天吃飯”現象突出,制約了種植結構的調整優化和產量品質的提升。二是交通方面。全市民族地區公路等級低,瓶頸路段多,部分村社道路處于晴通雨阻的狀況,損毀維修大;部分散社沒有通公路,僅有人畜便道;部分規模種養基地缺少高質量的快速通道,一些地區農民出行難、運輸難,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產業發展。三是用電方面。民族地區雖然實現了“村村通”電,但仍有部分居住偏遠的散戶未用上電; 部分村社雖然通電,但電壓不高、不穩,影響電器正常使用。四是農產品流通服務設施方面。民族地區農產品流通服務設施建設滯后,交易市場、冷鏈倉儲、物流配送等設備設施建成比例低。
(二)產業結構亟待優化提升,農民持續增收難度大。目前, 我市民族地區群眾收入主要來源為傳統農業和畜牧業,民族地區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還處于初級階段,支撐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尚未完全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優勢的生態農業、觀光旅游業、優質林果業受規模水平、經營管理模式、科技應用等因素影響,集約化、標準化、科技貢獻率等程度低,未形成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拳頭產品、知名品牌,農民持續增收難度大。2015 年,民族地區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10500 元,與全市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12861 元差距達 2300 元,幫扶民族地區群眾持續增收將是確保民族地區全面按時建成小康社會的重點、難點、突破點。
(三)社會事業發展滯后,公共服務不均衡狀況亟待改變。 一是教育方面。我市民族地區教育總量不能滿足廣大群眾日益增長的教育需求,民族地區各級各類教育普及與全市平均水平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教學設施、師資力量量少質差,民族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教學水平較低,少數民族學前教育入學難、讀高中上大學難等問題仍普遍存在。二是醫療衛生方面。民族地區衛生工作經費投入不足,衛生人才隊伍薄弱、民族地區衛生體系建設(醫療衛生體系和民族區(縣)醫療衛生機構建設)不健全,群眾看病難、病難看等問題依然存在。三是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方面。文化館、圖書館等文化基礎硬件設施不達標,功能單一;文化隊伍建設滯后,基層文化專職工作人員配備不強;公共文化服務的支出成本高,先進科技運用程度低。
(四)民族地區群眾綜合素質偏低,發展內生動力明顯不足。 一方面民族地區群眾文化程度偏低,觀念陳舊,普遍缺乏商品意識和市場觀念,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的積極性不高,實用農技普及和推廣應用難度較大。另一方面,農業技術服務力量不足,市場化服務未形成,農技培訓指導與技術引進更新力度不夠,技術培訓針對性不強,分類指導不夠,部分村社農業實用技術常態化培訓力度不夠,農戶對成熟的標準化種養技術掌握程度不高,鄉土人才自創的種養實用經驗未系統總結提煉,“農民教農民”的培訓模式未得到有效推廣,不能滿足農業產業化發展需要。同時, 外出務工人員有序培訓、轉移力度不夠。
(五)改革發展中的維護穩定的任務依然艱巨。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進城務工、謀生、求學的少數民族人口不斷增加,由于語言、風俗習慣、意識形態等方面的差異,涉及民族方面的勞動糾紛、民事糾紛、治安案件不斷增多,傷害少數民族群眾利益和感情的事件時有發生。自發遷居農民管理任務艱巨,安置區后續發展問題和矛盾十分突出,民族地區維護穩定任務十分艱巨。
第二部分 民族地區“十三五”發展規劃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 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民族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全市深入推進扶貧攻堅的戰略部署,緊扣“發展、民生、穩定”三件大事,服務于民族地區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以“五大發展理念”為統領,以加強民族團結為保障,以改善民生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按照民生優先、科學發展、穩定為要、自力更生的原則,確保各族群眾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不斷提高, 努力推進攀枝花市民族地區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創新發展。科學定位發展思路、發展方向,積極創新推進民族地區跨越發展的機制體制,充分發揮和挖掘民族地區資源優勢、政策優勢,實現民族地區追趕跨越型發展。
(二)堅持協調發展。遵循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特殊規律,從實際出發,分類指導、分步推進、重點突破,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精準施策、精準幫扶,補齊“民族地區發展”這塊短板,確保民族地區同步建成小康社會。
(三)堅持綠色發展。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堅定不移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保護好民族地區的綠水青山,發揮民族地區在綠色生態文明建設中的獨特作用。
(四)堅持開放發展。加大民族地區對外開放力度,加強各民族經濟交往、文化交流,增進各民族的理解和信任,在開放發展中實現共贏、在交往交融中實現團結進步。
(五)堅持共享發展。加大對民族地區政策傾斜力度,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保障各族群眾各方面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讓少數民族群眾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獲得感。
三、發展總體目標
——經濟總量穩步可持續增長。全市民族地區生產總值年平均增長率力爭 7.5,到 2020 年達到 75.4 億元。經濟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經濟增長方式實現較大轉變,增長的質量和效益明顯提高。工業較快發展,所占比重不斷提高,在保護環境的前提下做大做強,發展循環經濟,綜合利用資源,降低能耗。農業穩步發展,結構不斷優化,部分農產品實現規?;a,降低成本,增強市場競爭力。旅游業得到較快發展,旅游收入不斷增加。加快民區集鎮建設,大力發展民營經濟和個體工商業。
——基礎設施不斷完善,農民生活水平明顯提高。道路通行更加通暢,道路等級不斷提升。電力、通訊、廣播電視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建設、維護水利設施,解決人飲困難,推動人飲安全工程。“十三五”末,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 16500 元,年均增長率約為 9.5左右,消除絕對貧困現象。
——各項社會事業健康發展。學校教育資源均衡化,少數民族地區、邊遠山區教育發展水平大幅度提高。保障并逐步加大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加強重大傳染病和地方病的預防和控制,改善民區群眾看病難的狀況。到 2020 年,建成比較完備的市、縣(區)、鄉(鎮)、行政村五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實現“縣(區)有文化館”,“鄉鎮有綜合文化站”,“社區有文化活動中心”,“村有文化活動室、農家書屋”,完成全市農村有線廣播村村響、廣播電視戶戶通工程建設。加大農業科技應用及推廣,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和生活質量。社會公共服務基本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成效顯著,社會安全度明顯提高,各民族共同繁榮,共同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取得新的進步。
四、主要任務
(一)基礎設施建設
——通路工程。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總體目標,按照建設“四好農村路”的要求,加快推進撤并建制村、規模較大自然村的通村公路建設,加快推進貧困地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擴大農村公路覆蓋深度,改善路網結構,提升發展質量。“十三五”期間,交通部門在全市實施通村公路完善工程 800 公里,其中精準扶貧項目 260 公里,撤并建制村通村公路 340 公里,村道窄路加寬 200 公里,總投入 4 億元。民族資金重點整合各部門資金,解決民族地區村道、社道及村內環線路、斷頭路、入戶路及產業發展基地田間作業道路,每年實施道路硬化 25 公里,新建或改造 20 公里左右,“十三五”共硬化 125 公里,新建或改造100 公里,投入資金不少于 3250 萬元。
——“小橋”工程。民族資金重點投向未納入交通部門規劃的通組道路橋梁和人行便民橋梁,根據實際需要,采取短距離(30 米以下)以通車為主、長距離以人行便橋為主的方式建設。“十三五”共擬建 10 座便民橋梁,投入資金不少于 300 萬元。
——“小水”工程。民族資金重點抓好民族地區病險水庫整治、溝渠管網配套,提高民族地區農業灌溉條件。 “十三五” 共計新增、改善田地灌溉面積 15000 畝,投入資金不少于 500 萬元。
——“小能源”工程。實施“一戶一廁”工程,改善群眾生產生活質量。適當支持太陽能熱水器和太陽能路燈安裝項目。
——電力、廣播電視、通訊工程。提升民族地區農村用電質量。大力提高廣播電視無線覆蓋水平,逐步消滅“盲區”,增加收聽收看廣播電視節目套數,鼓勵支持有條件村(社區)結合社會經濟文化發展需要,利用當地文化資源自辦節目,豐富服務“三農”的廣播電視內容,建立健全“戶戶通”“村村響”服務體系,落實“戶戶通”、“村村響”工作機制。實施寬帶入村工程,基本解決通訊不暢問題。
(二)發展優勢產業,促進民區群眾增收
促進民族地區群眾增收對民族地區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大意義。進一步拓寬民族地區農民群眾增收渠道,切實幫助農民群眾實現持續增收。扶持相對集中連片、具有一定規模, 有專合組織支撐、具有一定標準生產技術基礎,市場前景好,農民增收幅度大的民族地區特色優勢產業項目。按照“做大林果業、做強養殖業”的思路,大力推動民族地區產業發展。一是加強核桃、芒果等產業基地的配套設施完善,實施品種改良,提高生產效率。二是積極探索林下產業,因地制宜發展大黃、醫用薄荷、金蕎麥等優質中藥材。三是發展特色養殖業,推廣科學養殖方式, 推行養殖小區(場)建設,大力培育標準化豬牛羊養殖小區(場)。
(三)發展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 促進社會進步
1、教育事業。認真貫徹落實《攀枝花市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十年行動計劃(2011 年—2020 年)》,實施民族地區中小學校教育教學設備購置、校園環境改造、校舍修建維修、進一步改善民族地區學校辦學條件,同時,繼續實施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補助、困難學生補助等項目。進一步發展農村學前三年教育, 因地制宜開展村級幼兒園建設,全面提高學前教育普及率和保教質量,加大對邊遠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教育事業的政策傾斜力度,困難群體教育資助制度更加完善。
2、科技推廣。努力建立具有民區特色的科技服務體系, 加強實用技術的引進和推廣。圍繞特色產業發展、農民增收開展科技服務,廣泛開展科學技術宣傳普及活動。通過建立示范戶,帶動群眾提高技術水平。
3、文化事業。培育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旅游、廣告創意、工藝美術、印刷包裝等產業群。大力扶持一批體現攀西地區民族特色和攀枝花文化高地水準的文化項目和藝術院團,實現文藝、影視創作新突破。培養、挖掘一些具有少數民族特色的文藝表演隊伍和人才,傳承、發揚少數民族優秀文化,形成具有攀枝花特色的少數民族風情。
4、衛生事業。認真貫徹實施《攀枝花市民族地區衛生發展十年行動計劃(2011—2020 年)》,完善以鄉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為基礎的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集中資金對 17 所民族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設施設備逐步進行改造更新。加大對民族地區公共衛生體系和基本醫療服務的資金投入和技術支持,大力推進民族地區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避免群眾因病致貧、返貧。
5、體育事業。提升“陽光.運動.休閑.健康”體育文化生活理念,發掘民族地區特色生態環境,延伸體育與旅游、文化、戶外相結合,打造體育文化產業。培育一批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節慶體育活動和群眾體育活動,豐富群眾生活。培養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人才,參加四川省第十五屆少數民族運動會。
(四)大力改善人居環境
抓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深入推進幸福美麗新村、彝家新寨建設,積極打造旅游新村;精心保護生態環境,實施重點生態修復工程,努力實現經濟發展與生態建設的良性互動。積極爭取將我市 12 個彝族鄉鎮的 46 個貧困村納入省“十三五”彝家新寨建設扶貧項目專項規劃,加快打贏民族地區脫貧攻堅戰的進程。積極協助扶貧等部門實施“彝家新寨”建設項目,按實際需要,適當安排民族資金配套實施項目。
(五)大力培養新型少數民族農民
以市民宗委民族干部學校為依托,結合民族地區優勢產業和特色經濟發展,實施核桃、芒果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基地建設,全面開展務工技能、農業實用技術培訓和少數民族干部培訓。“十三五”期間,開展產業發展帶頭人,開展栽種、管理技術培訓5000 人次;開展民族地區村社干部、兩資管理干部培訓 300 人次。
(六)加強法制建設,鞏固平等團結和諧的民族關系
緊緊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總目標,堅持以保障民生為先,以夯實長治久安根基為重,加強社會管理法規、規章制度與能力建設,完善社會管理服務體系,堅持多措并舉、多舉并重, 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統籌兼顧、協調推進,綜合施策、形成合力,將民族地區一切事務都納入法制化軌道。在法律服務、和諧穩定、管理民主、權益保障等方面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切實加強民族鄉鎮自身建設,堅持依法行政,實行政務公開,規范管理, 方便群眾辦事,接受群眾監督。
(七)抓好精準扶貧工作
率先在全省建成小康社會,重點和難點在民族地區,全市70 個貧困村,其中 65 個是民族村。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關于集中力量打贏扶貧開發攻堅戰確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意見》,2018 年底前,全市 7300 戶 26817 名農村貧困人口全部
脫貧、70 個貧困村全部“摘帽”,貧困農民人均純收入在 2010 年全市農民人均純收入基礎上翻一番以上。我市將構建以綜合扶貧為基礎,專項扶貧為支撐的扶貧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市級涉農部門每年投向 70 個貧困村的項目資金,原則上達到涉農項目資
金總量的 40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民族工作部門職能,構建組織管理體系
各級民族工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調查研究,搞好上下左右溝通協調服務工作,積極主動爭取黨委、政府領導和各級各部門的支持關心。進一步完善民工委委員制度,明確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各民工委成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理解和支持民族工作。努力形成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各級關心支持, 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進民族地區發展的良好格局。
(二)以政策為主導推進民族地區發展
民族地區要盡快擺脫落后局面,不能僅僅依靠市場機制的作用,必須充分發揮上級政策的主導性,利用好國家優惠政策、爭取國家投入和外部援助,從而拉動經濟快速發展。在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的同時,結合國家、省、市產業布局和發展規劃, 加大對民族地區的政策傾斜力度,優化區域經濟布局,通過一系列重大建設項目安排和合理積極的轉移支付,逐步縮小民族地區與河谷地區的發展差距。最大限度地發揮公共扶持資金的乘數效應,扎扎實實為群眾做些看得見、摸得著、得實惠的好事實事。
(三)爭取政策資金扶持,整合各方力量
抓住各級各部門聚焦貧困地區之際,認真落實《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精準扶貧工作方案(2015 年-2018)》,積極爭取資金和政策扶持,加大對民族地區的投入。利用民族資金覆蓋面大、使用范圍廣的特性,綜合協調財政、發改、扶貧、交通、水務、農牧、林業、教育、衛生等部門項目資金,整合資金,實行捆綁投入,分線總結,成績共享,最大限度地發揮資金的效益。充分利用民族地區的政策、稅收、信貸等優勢吸引民間資本多種形式參與民區開發,通過“公司+農戶”、“公司+農專組織+農戶”、公司租賃、私人承包等多種方式,提升農業生產的管理水平。發揮公司、種植大戶的資金、技術、信息、銷售網絡等優勢,提高土地利用率和農產品的競爭力,提高農戶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形成共同開發、共擔風險、共同贏利的模式,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
(四)加強民族干部培養
注重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加強組織領導建設,是做好民族工作,確保少數民族地區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關鍵。要著力提高少數民族干部的政治、文化等綜合素質,針對少數民族干部開展形式多樣的學歷教育、理論集訓和各種崗位培訓等,為少數民族干部提供更多交流鍛煉機會,全面提高少數民族干部的決策能力和領導水平。要建立健全民族地區干部人才引進機制,切實提高邊遠民族地區干部待遇,進一步加強民族地區干部培養、交流、輪崗、提拔等工作,努力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作風扎實、精干高效、適應民族地區工作需要的民族干部隊伍。
(五)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
深入開展馬克思主義民族觀、黨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團結教育,引導全社會牢固樹立“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的思想觀念。深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十三五”期間,把享受民族地區待遇的米易縣、鹽邊縣、仁和區創建為省級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縣(區),努力打造創建一批國家級、省級、市級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單位,示范村、示范社區、示范學校、示范企業、示范寺觀教堂等。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民族關系。按照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的要求,正確處理好發展和穩定之間的關系,加快民族工作法制化進程,把普法、用法、執法結合起來,逐步把民族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依法實施民族事務管理,協調好民族關系,慎重穩妥地處理好各類矛盾糾紛,為民族地區發展提供保障。
(六)切實轉變觀念,增強民族地區發展的內動力
民族地區的干部群眾是民族地區發展進步的內在動力。民族地區發展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轉變民族地區干部群眾中普遍存在的傳統思維模式和陳舊的行為習慣,特別是不適應現代社會生活和市場經濟規律要求的生產生活方式。完善項目管理機制,給予民區群眾正確導向及合理預期,充分發揮廣大黨員干部的示范引導作用,摒棄“等、靠、要”的思想,堅定發展信心,使我市民族地區逐步形成黨員干部思發展、謀發展,群眾要發展、抓發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