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草局公布實施“十四五”期間年森林采伐限額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3-30 來源:省林草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按照省政府《關于全省“十四五”期間年森林采伐限額的批復》要求,近日,省林草局印發通知向各市(州)政府公布“十四五”期間年森林采伐限額,并就進一步加強“十四五”期林木采伐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嚴格落實采伐限額管理。通知指出,省政府批準下達的年森林采伐限額,為各地各編限單位每年采伐(含采挖、移植,下同)林地上胸徑5厘米以上林木蓄積的最大限量。各地各編限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不得突破,不得截留和調整。不同編限單位的采伐限額不得挪用,同一編限單位分別權屬、起源、森林類別、采伐類型的各分項限額不得串換使用,但編限單位發生森林火災、林業有害生物等自然災害確需對受害林木進行采伐清理時,可統籌使用其采伐限額,不受分項限額的限制。因重大自然災害、公共安全和自然保護區特殊情況需要采伐林木,且在編限單位采伐限額內無法解決的,可按規定申請使用“省級不可預見性采伐限額”。
二是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深入推進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優化林業營商環境,創新林木采伐管理機制,減少審批環節,簡化辦理程序,推行網上審批和手機APP辦理,不斷完善“最多跑一次”審批服務,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式辦理”服務。各地各有關單位不得突破限額指標,科學合理分配采伐限額,推進采伐限額“陽光分配”,嚴禁截留、倒賣采伐限額,嚴禁將采伐指標分配給沒有森林資源的單位和個人。對農戶個人申請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積不超過15立方米的,取消伐前查驗等程序,實行告知承諾方式審批。
三是進一步落實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目標責任制。通知強調,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切實加強“十四五”期間年森林采伐限額使用和管理,不斷強化森林培育、利用和保護管理,認真履行好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目標責任。要結合全面推行“林長制”,將限額使用管理情況納入林長制和目標責任制考評體系,明確各級林長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目標責任。要加強對本行政區域森林采伐的監管、指導和服務,嚴格執行森林采伐限額、憑證采伐制度和采伐技術規程。要結合國家森林督查和執法檢查工作,加強對轄區內采伐限額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打擊亂砍濫伐、毀林開墾、亂占林地等破壞森林資源行為,對造成森林資源破壞的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