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科學技術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2-20 來源: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2020年,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方案(2016—2020 年)〉的通知》(攀委發〔2017〕7號)、《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20 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攀辦發〔2020〕24號)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積極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門職能,為全市科技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開展情況
(一)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一是制定了《市科學技術局2020年度普法工作計劃》,完成了2020年行政執法證件年審工作,按照機構改革后的職能職責,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情況進行了認真自查和清理。二是大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出臺《行政權力依法規范公開運行工作管理辦法》《行政權力依法規范公開運行工作責任追究制度》。我局現有行政權力4項、公共服務事項1項,所有事項均在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運行。在我局門戶網站設立了“雙公示”和“信用工作專欄”,及時公示和更新相關信息,進一步規范行政許可事項受理、審批流程,認真落實首問負責、限時辦結等制度,確保受理事項按時辦結率達100%。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加強科技項目管理、行政許可等方面政策法規的社會宣傳,促進社會監督,推進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三是深化“放管服”工作,制定了《行政權力依法規范公開運行工作管理辦法》《行政權力依法規范公開運行工作責任追究制度》,明確了工作職責和運行機制,強化了我局對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運行工作的監督制約。嚴格執行“兩集中、兩到位”制度。根據機構改革職能調整,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引進管理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職責整合到我局,接收了1項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并將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和科技政策咨詢服務事項納入政務服務大廳服務窗口辦理,2020年共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19件。按照攀枝花市司法局《關于全面清理不符合<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現行規定的通知》要求,對涉及營商環境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4件進行了認真清理,經清理沒有不符合《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現行規定的規范性文件。四是推薦東區參加全省科技創新法治示范區創建活動,成功獲批省科技創新法治示范區創建縣(區)。五是認真執行《攀枝花市科技局重大決策制度》《攀枝花市科技局重大決策行為程序規則》《攀枝花市科技局行政決策聽證制度》《攀枝花市科技局重大決策實施后評估制度》《攀枝花市科技局重大決策事項法律咨詢制度》等制度,切實規范行政決策行為。對重要事務、項目立項和資金分配、專項資金監管等重大事項實行科學論證、風險評估、合法審查,執行集體決策。
(二)強化規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報備工作。
一是加強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和備案工作。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調研起草、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公布、備案等基本程序,從必要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上規范制定文件。按照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工作要求,報送規范性文件備案登記報告。二是進一步清理規范性文件。先后對涉及營商環境的規范性文件、涉及民法典的規范性文件、涉及公平競爭的規范性文件和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并及時報送清理結果。
(三)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嚴格確定不同部門及機構、崗位執法人員的執法責任,進一步規范壓縮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強化行政執法制度建設,先后出臺了《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辦法》《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行政處罰案審批程序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程序》《重大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備案審查制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實施方案》《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意見》《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檢查持證亮證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試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等行政執法制度,進一步規范和明確了依法行政的職權和范圍,保障了科技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二是制定《市科學技術局2020年度普法工作計劃》,完成2020年行政執法證件年審8人。完成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工作。
(四)加強行政復議工作,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一是按照《攀枝花市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辦法》、《關于加強新形勢下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要求,自覺接受司法監督。支持審判機關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根據行政部門行政訴訟的相關要求,我局制定了《行政訴訟應訴制度》,認真履行應訴職責,做到有訴必應,多年來未發生行政訴訟案件。二是加強和完善行政復議審理聽證、簡易程序等方面的制度建設。為了提升行政復議規范化水平,規范行政復議程序,強化行政復議制度建設,制定了我局《行政復議程序》《行政復議案件集體討論工作規定》《行政復議案件辦理程序規定》《關于申請人、第三人查閱行政復議案件材料的規定》《行政復議辦案人員守則》《行政復議應訴制度》等制度。多年來未發生行政復議案件。三是綜合運用調解、仲裁、裁決、復議、訴訟等手段,加快建設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成立了“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由局黨組書記任領導小組組長,局長任副組長,分管副局長具體負責“大調解”工作。堅持矛盾糾紛排查制度,對我局維穩形勢進行了認真研判,確保我局系統穩定。四是把綜治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妥善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多年來未發生在全國、全省、全市有影響的群體性事件,無進京赴蓉的事件發生。
(五)強化《民法典》宣傳學習。
一是2020年6月23日,組織局機關干部職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立法經過和《民法典》亮點及解讀,通過微信及時將學習資料分享到工作群,要求干部職工開展“線上學習”。二是2020年7月15日,組織局機關5人參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辦、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在會展中心聯合舉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專題講座。三是印發了《攀枝花市科學技術局關于組織參加民法典網絡知識競賽的通知》(攀科發〔2020〕64號),要求科技系統干部職工和科技人員積極參加《民法典》網絡知識競賽活動。懸掛了“民法典,讓生活更美好,讓城市更和諧”宣傳橫幅。
二、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的手段方法還有待于進一步加強和豐富。
(二)工作中部分人員程序意識不強,有關政策法規還不夠熟悉,依法行政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執法工作有待進一步規范。
三、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全面貫徹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一是局黨組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成立了法律顧問辦公室,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認真落實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積極發揮“關鍵少數”的示范帶頭作用,爭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將法治學習納入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計劃、干部教育培訓計劃,根據需要擴大到全體黨員干部,全面提高干部的法治素養。在日常工作中把推進法治建設工作擺上重要日程,與局系統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安排,列入局系統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指標體系和年底領導干部述職內容,引導各級領導干部做出重大事項決策前,主動尋求法律依據、避免重大失誤,以此全面推進局系統法治建設工作。二是修改完善了《機關合同管理辦法》《公務車輛管理辦法》《局務會議議事決策規則》《攀枝花市科學技術局公務接待管理制度》《攀枝花市科學技術局檔案管理制度》等制度。三是按要求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和科技廳上報《攀枝花市科學技術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并在市科技局網站公示。四是制定《局黨組2020年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安排》,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中央依法治國委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會議及省委、市委相關會議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組織干部職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重要講話精神。2020年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召開后,市科技局通過微信及時將會議精神分享到工作群,要求干部職工開展“線上學習”,認真研讀會議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研究提出立足科技行政工作,全力推動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制定印發《攀枝花市科學技術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方案》,啟動應急防疫科技攻關。圍繞疫情防控技術需求,建立綠色通道組織啟動應急防疫科技攻關。首批對“中藥扶正祛邪聯合治療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臨床研究”等4個應急科技攻關項目立項支持59萬元。通過市科技局門戶網站、科普基地、微信公眾號、農業科技特派員微信群、QQ群等新媒體及時宣傳新冠肺炎防控的權威知識信息共200余條。其中農業科技特派員微信群覆蓋全市70個貧困村,在發布防控知識的同時也適時推送春耕農技知識,確保農民在做好疫情防護的同時,積極開展春耕,進行農作物收種措施。按照《四川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申報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助力經濟2020”重點專項項目的通知》(川科資〔2020〕15號)要求,幫助優秀科技型企業克服疫情帶來的短期困難,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推動有直接帶動作用的技術成果落地轉化,積極組織企業向上爭取科技項目。攀枝花市貝特爾科技有限公司、攀枝花鋼城集團瑞通制冷設備有限公司的“絕緣耐蝕涂層鋼軌自動涂裝批量生產線工藝研究”、“熱泵連續烘干礦粉工藝研究”項目分別獲科技部“科技助力經濟2020”重點專項項目支持,立項經費分別為100萬元、50萬元。
四、下一步工作
(一)積極拓展法治宣傳教育渠道。充分發揮報刊、網絡等大眾傳媒的作用,在運用好原有的普法陣地的基礎上廣泛運用新聞媒體以及印發普法宣傳資料等手段,充分采用網絡等新載體,全面宣傳科技法律知識,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體宣傳格局,進一步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實效性。
(二)繼續加強領導干部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強化領導干部帶頭學法用法,大力推進領導法制教育制度化、規范化,進一步完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制度,領導干部法制講座制度。繼續推進干部職工年度法制學習培訓工作,大力開展法制教育培訓活動,培養干部職工樹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的觀念。
(三)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規范科技管理行為,堵塞制度漏洞,建立規范、陽光、透明的科技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