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抗疫期間林草地使用實施簡政放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2-19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中國綠色時報2月17日報道(記者 張楊) 2月13日,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下發《關于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建設項目使用林草地保障和自然保護地準入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據疫情期間省委省政府重大安排部署,進一步簡政放權,保障國家和省重點項目建設。

  疫情防控急需使用林草地,可“先建后批”。項目用地前,可以適當方式告知和征詢土地權屬人意見,并按規定給予補償。需要永久用地的,在國家和省解除新冠肺炎應急響應后6個月內補辦使用林草地審核手續。屬于臨時用地的,在使用完成后及時恢復林業生產條件,依法補償后交還原林草地使用者,不再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脫貧攻堅項目使用林草地,可“邊建邊批”。在深度貧困縣建設基礎設施、脫貧(移民)攻堅、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使用林草地,不涉及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按照“邊建邊批”政策使用林草地,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關行政許可即可。

  國省重點項目使用林草地,可先行使用。對《2020年全省重點項目名單》中省政府明確近期開工建設的鐵路、高速公路、機場、能源、水利類重點項目,因疫情防控原因無法及時辦理使用林草地行政許可的,允許先期開工建設部分先行使用林草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除外),待國家和省解除新冠肺炎一級應急響應后,及時與整體工程一并辦理使用林草地行政許可手續。

  生豬養殖使用林草地,可委托辦理。疫情省級應急響應期間,成都市金堂縣等12個市(州)43個生豬養殖重點縣(市、區)生豬養殖征占林地的,委托縣級林草主管部門辦理使用林地2公頃(含)以下生豬養殖使用林地行政許可試點,但嚴禁批準在自然保護地內新建生豬養殖項目。

  建設項目進入自然保護地,可“邊建邊批”“先建后批”。防控和治療新冠肺炎急需建設項目、深度貧困縣脫貧攻堅項目、省政府明確急需開工建設重點項目,涉及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世界自然遺產、濕地公園和地方級自然保護區且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禁止性條款規定的,均可實行“邊建邊批”“先建后批”,在國家和省解除新冠肺炎應急響應后6個月內申請補辦自然保護地準入手續。

  開通綠色通道,簡化辦理程序。疫情應急響應期間,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實行通訊評審,即申請即評審;建設項目進入自然保護地影響評價報告實行通訊評審,取消專家現場考察論證環節。需申請使用林地行政許可的,通過“四川政務服務網”“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在線審批系統”網上申請辦理相關業務,并將有關材料郵寄至省政務服務大廳林草行政許可辦理窗口;建設項目進入自然保護地審核審批事項,網上提交申請和電子版申報材料,減少人員現場辦理。申請人確需自行前往窗口辦理的,按照省級政務服務預約電話預約。對國家和省重點項目使用林草地行政申請的,開辟綠色通道,實行即到即受即審。